明朝的政治制度是什麼,明朝政治制度的特點有哪些

2021-03-19 18:19:16 字數 5347 閱讀 1668

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明朝體制,**的最高權力在皇帝,內閣的作用只是顧問,六部的權力也比較弱.但是這只是明太祖創立這套體制的初衷,並只在洪武和永樂兩個朝代執行過.

事實上,整個明朝,就只有洪武和永樂兩朝的政治體制非常接近於後來的滿清.到了仁宣之後,因為當時明朝文官治國的思想開始逐漸濃厚,具體的行政權向內閣和六部轉移,皇帝的行政權開始逐漸萎縮.必須承認這樣的演變不是皇帝的初衷,但是是符合一個國家在穩定之後的**的訴求的.

並不是什麼皇帝昏庸才導致的.明朝的仁宣二帝會比清朝的大部分皇帝昏庸?相反,在滿清即便皇帝昏庸,**也不敢有這樣的訴求,這個朝廷的**都比自己當奴才,又怎麼敢和皇帝逐步的索要行政權?

這種轉移景泰和天順兩朝基本完成,這是兩方面原同時造成的.首先,明朝的**敢於直諫皇帝,敢於用禮儀道德束縛皇帝,對皇帝形成了制肘,所以他們能爭取到越來越多的權力.而皇帝不可能說一個人就能管理全國的政務,所以需要依賴內閣和六部大臣來幫助自己具體的執行行政權力.

這也不是什麼皇帝昏庸造成的,而是皇帝實事求是的需要依賴大臣們給自己做參謀.清國的酋長們的iq不會那麼高到足以一個人全理國家事務.只是他們死守著他的權力不信任大臣尤其是漢族大臣而已.

而清朝廷裡想爭取權力的也就只有漢人大臣而已.所以明朝大臣的權力進一步擴大.如在景泰時,景泰皇帝依賴於謙,天順時,英宗依賴李賢.

到了弘治以後,情況就已經是明朝皇帝沒有辦法控制的了.皇帝已經變成了權力的**和象徵,但他們做任何的事情都已經沒有辦法自由.比如正德皇帝要南巡,權力意識大增的大臣們全體反對.

嘉靖的大禮儀事件.萬曆的國本之爭.此時,明朝的皇帝們已經變成了退居幕後的國家最高統治者,但是行政權已經幾乎完全的落在了內閣和六部的手裡.

這也不是皇帝昏庸和懶惰造成的,明朝中期的很多皇帝們都因為要權力和大臣們進行過殊死的鬥爭.皇帝是權力的**,他可以給人權力也可以剝奪權力,並且掌握人的生死.這是他唯一可以威脅大臣的地方.

但是偏偏明朝的大臣不怕死.而皇帝撤換了一個大臣,會有更多的大臣站出來維護這個集體的權力.所以皇帝也苦於要不回自己作為統治者的行政權力,只能逐漸的退居深宮,做最高的決議人.

而所謂廷議這種事情已經不太需要皇帝的參加了.就如同美國人在國會開會,基本上是不需要**出席的.**的任務只是決定是否同意國會開會所達成的意見.

這是明朝中期以後政治體制不同於封建社會任何時期的一個很值得研究的特色.可惜的是我們的研究者們只把目光集中在皇帝上朝了多少次的比較上,來認為這個皇帝的素質是否高明.甚至只會研究皇帝的私生活來給這個皇帝做判斷.

在明朝中期以後做皇帝很難的.如果你對權力表現的多一點興趣,那結果可能就是嘉靖的大禮儀時間,你會被冠為暴君的稱號.如果你認為爭取不到權力,乾脆對大臣們好一點我自己退居深宮算了,會被人罵懶惰.

也許他們的區別僅在於,正德南巡的時候,百官諫止,大臣們以死相逼,搞的朝野上下,聲勢浩大,區區一件南巡的事件就演變成了皇帝和大臣爭權力的政治鬥爭.乾隆會嗎?他想南巡的時候百官們想的是怎麼樣爭取做個隨從以接近皇上討皇帝歡心.

所以會有**將這件南巡的事情拖到皇帝的個人素質上嗎?同樣的一件事,有人留下的是風流的美名,有人得到的是下流的惡名.如果從這點上還不能引起你的思考,那麼那麼多史書真是白讀了!

明朝皇帝個人的自由到最後已經是狹小到無以復加了.甚至連立儲君這樣的事情也沒有自由.萬曆的國本之爭對比康熙那麼隨心所欲的換太子,可知在明朝做皇帝是多麼艱難!

明末在各項制度上已經接近於早期歐洲的君主立憲,正如歐洲君主國家的儲君們被選擇出來需要經過內閣的批准.明朝的太子被立出來是也要獲得內閣的首肯的.在中國歷史上,好象沒有哪個朝代的皇帝的自由最後委瑣到這麼小的範圍,連立儲君都身不由己.

那麼現在我們再看看明朝的皇帝們,難道不理朝政是他們的主觀願望嗎?他們的早期都曾經試圖確立以自己的想法來實施的政治制度,但無一例外的被大臣們駁回,退居深宮是他們唯一的選擇,除非他們不顧**的壓力,對大臣進行殘酷的**以換取自己的的權力.但是在明朝這樣做的可能性很小,嘉靖的開始的**並沒有嚇倒明朝的大臣,倒最終嚇倒了皇帝自己.

這些明朝皇帝們,一個個在深宮打發這自己無聊的歲月的時候,其實大部分的人心中,是很無奈的!

明朝政治制度的特點有哪些

2樓:姬覓晴

1、明太祖廢丞相制度,以六區域性理天下政務,中國的宰相制度今後被廢棄。內閣擁有「票擬」之權。這就使它對天子權利的限定,超越了過來的宰相,由於票擬是下達天子詔令的正常途徑,以是明代內閣限定天子濫動手詔、中旨的妥協,愈加制度化,和內閣相共同,另有六科給事中也在制度上間接起著限定皇權的作用。

2、地方六部而且間接向天子擔任,對上面上的奏摺有票擬權(對事情處置提來由理意見),並有對天子旨意的封駁權(即可以對天子下達的下令予以支援,而且可以不予實行)。

3、權益變革:從永樂年間只是對政策提來由理意見而且沒有其他的權益,到明朝前期成為另一種丞相制度的代稱,而且偶然權益可以高出於天子之上。是權益一步步變大。

3樓:匿名使用者

明朝政治,是明朝時期的政治制度。

明初中書省制度

明朝初期沿襲元朝制度,以中書省為行政中樞,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其中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

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1]。由中書省統六部,但不設定中書令[2]。洪武十三年(2023年),胡惟庸案之後,明太祖朱元璋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3]。

原中書省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4]。

內閣制度[編輯]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以丞相胡惟庸謀反伏誅,於是廢去丞相一職,子孫不得復立。秦、漢以降實行一千六百餘年的宰相制度自此廢除,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相權與君權合二為一,明朝皇帝大權獨攬,在世界政治史上明朝的政治體系也屬於罕見的**政體,施行軍權、行政權、監察權三權分立的國家體制,後期由於監察權被廢止,國體失衡很快衰敗。由於國家事務繁多,皇帝無法處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罷四輔官,仿宋殿閣制設內閣。

其後的清朝也大多繼承明朝的政治制度。

內閣初期只為皇帝的顧問,相當於今日祕書或幕僚的職務,奏章的批答為皇帝的專責,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5]。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大學士均因有太子經師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時期,朝廷事無大小,宣宗均悉數諮詢大學士楊士奇的看法而決定。

雖然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原吉召見時得以參與各部事宜,然而其還遠不如楊士奇等內閣成員得以親自接見[6]。自此,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7]。「雖無宰相之名,但有宰相之責」。

內閣大學士一職多以碩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擔任,初期只照皇帝的意旨寫出,稱「傳旨當筆」,權力及地位遠遠不及過去的宰相。宣宗時期,由於楊溥、楊士奇、楊榮等三楊入閣,宣宗批准內閣在奏章上以條旨陳述己見,稱為「票擬」制度,又授予宦官機構司禮監「批朱」。票擬之法補救皇帝不見閣臣之弊,但內閣大臣與皇帝溝通,全賴司禮監(宦官),不得不依賴於內部太監送達批紅[8]。

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而宣宗授予司禮監票擬,由是開啟明朝宦官**之大門。

廠衛制度[編輯]

明朝實行嚴密的特務政治。為加強對全國臣民的監視,明太祖還設立特務機構錦衣衛,明成祖又設立東廠,明憲宗再設西廠(後來取消),合稱「廠衛」,由宦官統領,自此明朝宦官之權勢無以復加[9]。武宗時期還一度設有內行廠。

錦衣衛設立於洪武十五年,直接聽命於皇上,可以逮捕任何人,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在東廠設立後,錦衣衛權力受到削弱。東廠成立於永樂十八年,是明成祖為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而成立。

地點位於京師東安門北。東廠的主要職責就是監視****、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彙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高階**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

東廠在設立之初,就由宦官擔任提督,後來通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

二、第三者擔任。西廠設立於憲宗時期,首領為汪直。2023年後被廢。

其後又被武宗短暫恢復。內廠設定於武宗時期,首領為宦官劉瑾,劉瑾伏誅後,內廠與西廠同時被廢,僅留東廠[10]。

六部[編輯]

明朝在**設定吏、戶、禮、工、刑、兵六部,與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書、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後,朱元璋廢丞相之職,取消中書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提高。

每部只設一個尚書,兩個侍郎,原有的各科尚書降為郎中。各部尚書和侍郎的官階也上升。其中以禮部(主管教育,負責領導儒家學術,以及祭祀,外交等)和吏部(主管文官升遷)最為重要,戶部(主管財政,土地和人口)人員最多。

兵部(主管國防),刑部(主管司法,有對較大刑事案件的審判權)與工部(主管公共建設)地位較低[11]。

明朝開始只設給事中。到洪武廿四年,設都給事中六人,分吏、戶、禮、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該制度基本是繼承唐朝的門下省制度。

六科官職品級雖低,然職權很高。他們可以不贊成皇帝的意旨。而該制度也發揮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大理寺與刑部和都察院合為三法司,其職權與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長稱為大理寺卿,也是九卿之一。

其餘四個寺的卿職權較低。太常寺負責祭祀;太僕寺管理馬匹;光祿寺負責壽宴;鴻臚寺負責接待外賓[12]。

御史臺[編輯]

在洪武十三年前,明朝還沿襲元的監察制度,設立御史臺,有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後,朱元璋廢御史臺。兩年之後,朱元璋設立新的監察機構—都察院。

都察院下面設立監察御史若干人,分巡全國各省,稱為十二道監察御史。每道有監察御史三至五人,範圍大體為一省。但監察御史都駐在京師,有事帶印出巡,事畢回京繳印。

到明末,監察御史分為十三道,共有一百一十人[13]。

其他機構[編輯]

包括太師、太傅、太保。這些官職都是虛銜,一般授予功勞相當大的大臣以示榮耀。其中太保和太傅名義上是太子的老師,而太師則是皇帝名義上的老師,但實際上輔導太子的機構是詹事府。

詹事府下設兩坊、一局、一廳。此外還有太醫院,專門負責皇室人員的健康和醫療。太醫院附屬有生藥庫和惠民藥局。

翰林院作為**的官方學術最高機構,地位相當重要,甚至在**中都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翰林院首長是翰林大學士,此職位者經常會同時兼任內閣大臣[14]。

指不屬於各部院的司。主要指通政司和行人司。通政司負責傳遞公文,公告周知。行人司負責到地方上頒詔諭及赴外國作使臣[15]。

包括國子監、欽天監、上林苑監。欽天監負責觀測星象。國子監是當時的最**方教育機構,有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一人,博士五人,助教十五人,學正十人,學錄七人,典簿一人,典籍一人,典饌兩人。

上林苑監負責掌管皇帝的御花園,畜牧場與菜圃[15]。

為宦官衙門。事實上只有在這些衙門工作的宦官才是太監。包括司禮監、內宮監、御用監、司設監、御馬監、神宮監、尚膳監、尚寶監、印綬監、直殿監、尚衣監、都知監。

以司禮監最為重要,監內的提督太監主管宮內一切宦官禮儀刑名。而秉筆太監在宦官極端專權時竟代替皇帝批公文。此外還設有四個司(惜薪、鐘鼓、寶鈔、混堂),八個局(兵仗、銀作、浣衣、巾帽、針工、內織染、酒醋面,司苑),合為內官廿四衙門。

宮女也有六個局(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工),每個局下設四個司[15]。

明朝統治特點明朝政治制度的特點及歷史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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