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綜義務教育法的核心精神是什麼

2021-03-19 18:18:23 字數 5585 閱讀 2965

1樓:匿名使用者

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

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實施《義務教育法》的必要性:的義務教育是依照法律規定對所有適齡兒童少年統一實施的具有普及性、強制性、免費性的學校教育,是提升國民素質的基礎,實現社會公平的起點。接受義務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實施義務教育是**的重要職責,支援義務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任務。

義務教育法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2樓:愛做作業的學生

一、義務教育的目的

為了發展基礎教育,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義務教育的步驟

「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實施初等義務教育;第二階段,在實施初等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實施初級中等義務教育。」

三、義務教育的制度

1、年限:「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

2、義務教育的階段和學制

階段:「義務教育可以分為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礎上普及初級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的學制,由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制定。」

學制:「

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貫制。

四、義務教育的物件

「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七週歲入學。」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性質為強制性、公益性、統一性。

1、公益性

所謂公益性,就是明確規定「不收學費、雜費」。公益性和免費性是聯絡在一起的如修訂的義務教育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2、統一性

統一性是貫穿始終的一個理念。在新法中,從始至終強調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義務教育,這個統一包括要制定統一的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設定標準、教學標準、經費標準、建設標準、學生公用經費的標準等等。這些與統一相關的內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來。

3、強制性

強制性又叫義務性。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家長不送學生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接受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學校要承擔責任;**不提供相應的條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3樓:夏雄

義務教學法就是保證了低年級孩子能夠上學,而且免費上學。

教育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4樓:demon陌

原則:(1)教育的社會主義方向性原則。其基本要求是: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由中國共產黨掌握教育領導權;堅持把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人作為學校的根本任務。

(2)教育的公共性原則。其基本要求是: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各級**是辦學的最重要主體;各級各類學校必須接受國家的管理和監督。

(3)教育的民主性原則。其基本要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4)教育的統一性與多樣性相結合的原則。其基本要求是:國家制定統一的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保持各級各類教育事業均衡發展,同時從各地實際出發,分割槽規劃,分類指導,形成社群教育特色。

(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其基本要求是:教育體系要具有靈活性和適應性,滿足公民不同時期的多種受教育需求;各級各類教育之間要相互溝通和聯絡。教育的物件是全體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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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的基本原則,是全部教育法所應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價值準則,是制定和執行教育法的出發點和基本依據。中國教育法的基本原則首先應與中國總體法的原則相一致,即教育法要以合憲原則、民主原則、實事求是原則、法制統一原則等總體原則為指導,教育法的制定不能違背這些總體原則。在此基礎上,教育法又應反映教育的自身特點和規律,不能簡單地用總體法的原則來代替。

因此,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教育法還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方向性《教育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這一規定既指明瞭我國教育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性質,又指明瞭我國教育應當堅持的社會主義方向。

堅持教育的社會主義方向,包含著依法約束人們在教育活動中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以及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教育法》第七條規定:「教育應當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

」這一規定體現了中國教育法在堅持教育的方向性原則時,對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和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的高度重視。

中國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國之一,有著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形成了自己的民族精神和優良傳統。教育應當為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作出貢獻。然而,中華民族的優秀歷史文化只是人類文化的一部分,除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外,人類文化還包括其他國家和民族的優秀文化。

這些文化與中華民族文化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它們可以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融合。任何一個民族的文化都只有在人類文化的長河中才能得到很好的發展。因此,教育還要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堅持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觀點,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成果,成為我國人民奮發向上、團結奮進的深層文化動因。

公共性(一) 教育公共性的含義

《教育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這一規定確立了我國教育的公共性原則。教育法之所以要確立教育的公共性原則,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理解:

第一,教育事業是國家、民族乃至全世界的共同事業。從教育的本體功能和社會功能來看,教育不僅能促進人的身心發展,還能對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人口素質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因而,教育事業的發展不僅是個體發展的需要,也是全社會、全人類發展的共同需要。

第二,個體發展的活動必然影響社會的發展。教育活動作用於每一個受教育者,每一個受教育者又將自己的行為反作用於社會。因而,每一個受教育者的個體活動也就不再是個人的事情,而成為整個社會活動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並影響著社會的發展。

第三,教育工作本身就是為社會發展作貢獻。教育工作是培養個體的具體行為,它雖然對於個體而言是謀生的手段,但對於整個教育事業來說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教育公共性原則的體現

教育的公共性原則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這說明,教育法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都應以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和教育事業的發展為主要目的,堅持教育要符合社會的公共利益。

第二,《教育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 這一規定要求教育要對國家、人民和社會公共利益負責,保證教育制度的正常運轉。

第三,《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漢語言文字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漢語言文字是我國普遍通用的官方語言文字之一,也是國際認定的聯合國工作語言文字之一。因而,將漢語言文字規定為我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能夠滿足我國大多數人和地區的教學需要,也有利於教育的普及和教育事業的發展。

同時,允許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這既是對少數民族的尊重,又給予其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因此,在教學語言文字上的法律規定,體現了我國教育的公共性原則。

平等性教育的平等性原則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理解:

(一)受教育機會平等原則

《教育法》第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這一規定確定了公民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基本原則。

受教育機會平等原則一般包括受教育起點上的機會平等、受教育過程上的機會平等和受教育結果上的機會平等三個層面。

受教育起點上的機會平等是指每個公民在入學機會上享有平等的權利。《憲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這一規定,以國家**的形式明確了公民受教育起點上的機會平等性。《教育法》第三十六條中也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方面依法享有平等的權利。

受教育過程上的機會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有獲得教育條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權利。對此,《〈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和《教育法》都作了相應的規定。《〈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了實施義務教育,應當為適齡兒童和少年提供的受教育的基本條件為:

「(一)與適齡兒童、少年數量相適應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學設施;(二)具有按編制標準配備的教師和符合義務教育法規定要求的師資**;(三)具有一定的經濟能力,能夠按照規定標準逐步配置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和文娛、體育、衛生器材。」同時,還要求:「地方各級人民**和其他辦學單位應當積極採取措施,不斷改善實施義務教育的條件。

」《教育法》第四十二條中規定,受教育者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圖書資料」的權利。

受教育結果上的機會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後,有獲得學校和社會公正評價的平等權利。這種平等主要體現為學業成績和品行評價上的平等、進一步求學機會上的平等、就業機會上的平等等。《教育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

「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權利。

(二)扶持特殊地區和人群教育原則

受教育機會平等在實踐中的體現並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區域之間的經濟、文化、教育的發展很不平衡,這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機會不平等的現象。針對我國經濟、教育發展水平不高,各地發展水平不平衡的狀況,教育法需要根據不同的實際情況,採取不同的策略,以儘快實現教育的平等性原則。

我國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的貧困地區,經濟發展較為落後,教育水平相對較低,教育法則規定國家對這些地區及人群給予特殊的幫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條規定:「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

「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這些規定有利於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則的實施。

此外,女童、流動人口子女、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也應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

終身性隨著現代科技和現代生產的迅速發展,以及知識的**性增長,為終身教育提出了迫切要求。誰都不可能通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就獲得終身享用的知識,因此,必須不斷學習以補充能量。

終身教育認為:在現代科技、現代生產、現代社會條件下,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打破人的一生中僅限於青少年時期的正規學校教育,教育應貫穿於人的一生。為實現終身教育,要對傳統教育進行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的協調發展。

這些教育既包括或多或少有組織、有計劃的正式教育,也包括任何場合中的、自發性的非正式教育;既包括胎教、幼教、普教、高教,也包括職教、成教及繼續教育和迴歸教育;既包括就業、生計教育,也包括老年、閒暇教育等。只有不斷地建立和發展各級各類教育,促進它們的相互溝通和銜接,才能不斷完善終身教育體系,進而保證終身教育的順利實現。

未履行義務教育的後果,義務教育法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不知道抄你指的是 還是家長 襲?這bai種情況一般多由家長引發,du這裡zhi從家長不履行義務dao教育做解答 家長不履行義務教育,未成年人和 都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履行。未成年人保 第九條規定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

義務教育的基本特徵是什麼義務教育是不是教育

b.國家強制性 abc這個說法不對 義務教育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的制度。我個人認為義務教育是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無條件的接受,而要求國家 社會 家庭必須予以保證其順利實施.其本質意義在於你必須接受教育,而不是在於是否免費。這是我們國家的教育制度。義務教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的義務就是指小孩子進行學習的義務,家長讓小孩子學習的義務,學校給孩子提供學習環境的義務 簡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的基本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是為了保障適齡兒童 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中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