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的名詞解釋

2025-04-12 11:00:24 字數 4287 閱讀 5679

1樓:網友

地方性法規,即地方立法機關制定或認可的,其效力不能及於全國,而只能在地方區域內發生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法律檔案。在當代中國,地方性法規是一種數量最大的法律淵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規與特殊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由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用公告公佈施行的檔案。

地方性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效,其效力低於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省、自治區人民**所在地的市和經***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橋察表大芹消鋒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報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並由省、自治區的人嫌晌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備案的規範性檔案。這些地方性法規在本市範圍內有效,其效力低於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

參考資料!

2樓:匿名使用者

只適合在規定地區實行的法律規定,從屬於聯邦或者國家指定的法律法規。

行政法規的名詞解釋

3樓:

摘要。所謂暫行條例,從字面意思來理解,指的是囿於某種條件限制,在某個特定階段或時期,不宜制定正式法規來管理某種社會經濟活動,而代之以暫行法規。這樣來看,一旦條件發生變化,就應該修改或廢止暫行條例。

所以,暫行條例的暫行時間不宜過長,否則也就等同於正式法規了。

您好,平臺合作律師為您服務!已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您好,平臺合作律師為您服務!已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暫行辦法」在暫行期內能執行嗎?

付款5 元了。

你是不是**?

行政法規名詞解釋:行政法規是***權力的一種。***有權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有關行政機關的活動準則、行政許可權以及行政工作制度和各種行政管理制度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行政法規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在其職權範圍內製定的規範性檔案,效力僅次於憲法和法律,效力及於全國。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不能夠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

國家制定的暫行辦法,一般在公示(徵求意見)期內還沒有生效,在沒有產生效力的情況下,是不可以適用暫行辦法規定的處理相應**、社會事務的。

但是,國家制定的暫行辦法的效力,並不是完全取決於是否處於公示、公佈期來確定的,效力的確定與確立在於所制定的暫行辦法的生效時間,如果確定的生效時間在先,公示、公告於後,則從規定的實施或生效之日起,具有了可適用性。

所謂暫行條例,從字面意思來理解,指的是囿於某種條件限制,在某個特定階段或時期,不宜制定正式法規來管理某種社會經濟活動,而代之以暫行法規。這樣來看,一旦條件發生變化,就應該修改或廢止暫行條例。所以,暫行條例的暫行時間不宜過長,否則也就等同於正式法規了。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已經正式廢止,該法廢止以後,和劃撥土地相關的法律依據是《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如果我的讓您覺得滿意的話,可以後贊,或是點開我的頭像關注我,以便後續有問題可以隨時對我傳送諮詢哦。感謝您的諮詢,祝您生活愉快!

行政法規的名詞解釋

4樓:高分子散人

行政法規是指***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 它的制定主體是***,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組成,釋出行政法規需要***總理簽署***令,它的效力僅次於憲法和法律。

5樓:鼕鼕琪琪劉劉

行政法規是***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是指***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

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是***,行政法規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制定、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式制定、行政法規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組成。釋出行政法規需要***總理簽署***令。

行政法規的效力僅次於憲法和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名詞解釋規章

6樓:阿笨

規章是行政性法律規範檔案,之所以是規章,是從其制定機關進行劃分的。規章主要指***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及省、自治區**所在地的市和經***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在它們的職權範圍內,為執行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事項或屬於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而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7樓:

通知,是運用廣泛的知照性公文。用來發布法規、規章,**上級單位、同級單位和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

批轉下級單位的公文,要求下級單位辦理某項事務等。通知,一般由標題、主送單位(受文物件)、正文、落款四部分組成。

行政法規名詞解釋

8樓:賈寶驊

行政法規是指***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式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由於法律關於行政權力的規定常常比較原則、抽象,因而還需要由行政機關進一步具體化。行政法規就是對法律內容具體化的一種主要形式。

行政規章分為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部門規章是指***各組成部門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根據法律和***的行政法頃慧腔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許可權內按照規定程式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地方規章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較大的市的人民**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所制定的普遍適用於本地區行政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

行政規章是行政管理活動的重要根據,其數量之多、適用範圍之廣、使用頻率之高均居行政法各表現形式之首。

法律依據

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法規制定程式,保證行政法規質量,根據、和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行政法規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佈、解釋,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制定行政法規,應當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符合和法律的規定,遵循確定的立法原則。

第四條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規,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制定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方面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重要行政法規,應當將行政法規草案或者行政法規草案涉及的重大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

第五條 行政法規的名稱一般稱「碧握條例」,也可以稱「規定」、「辦法」等。***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製定的行政法規,稱「暫行條例」或者「暫行規定」。***各部門和地方人民**制定的規章不得稱「條例」。

第六條 行政法規應當備而不繁,邏輯嚴密,條文明確、具體,用語準確、簡潔,具有可操作性。行政法規根據內容需要,可以分章、節、條、款、項雀衫、目。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法律規制名詞解釋

9樓:銳銳說法

犯罪中止的名詞解釋是: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就是犯罪中止。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二十四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前晌梁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慧執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謹燃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名詞解釋行政規章

10樓:乾萊資訊諮詢

行政規章:指***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和省、自治區的人民**所在地的市以及設區市的人民**根據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等制定和釋出的規範性檔案。

***各部委制定的稱為部門行政規章,其餘的稱為地方行政規章。《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第六條規章的名稱一般稱「規定」、「辦法」,但不得稱「條例」。行政法規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制定的有關國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其地位和效力低於憲法和法律。

請問行政法規 行政規章 地方性法規 單行條例 自治條例有什麼

上面已有部分回答,還有一個不同就是在訴訟中適用不同,如行政法規在法院庭審中可直接適用,而部門規章在庭審中只是參照適用。自治條例 單行條例 地方性法規 行政法規 規章的定義和區別是什麼?單行條例與自治條例有什麼區別啊?是不是都能歸入地方性法規啊?另外地方性法規和地方規章有什麼區別啊?你可以去中顧網查查...

《沐浴業管理辦法》屬於行政法規還是部門規章? 10

沐浴業管理辦法 屬於行政法規還是部門規章?應先掌握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概念及區別 法律有廣義 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講,法律泛指一切規範性檔案 狹義上講,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在與法規等一起談時,法律是指狹義上的法律。 法規,在法律體系中,主要指行政基前法規 地方性法規 民族自治法規及...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行政法規由哪個部門組織起草

第六十七條 行政法規由 有關部門或者 法制機構具體負責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 行政法規草案由 法制機構組織起草。行政法規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 組織 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社會公眾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採取座談會 論證會 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行政法規草案應當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但是經 決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