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中的財產,婚姻中哪些財產是個人財產

2025-03-23 23:50:17 字數 4008 閱讀 3861

1樓:手機使用者

因為你的問題敘述不清,因此會出現兩種情況:

1、「由男方父母取債購得再建中住房,房產買賣合同簽字由男方所籤」發生在婚前,則該房產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購房款無論是算作男方父母贈與還是借貸,都不影響男方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結婚後的還貸,將認為是從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應看作是夫妻共同財產,簡言之就是婚後部輪顫分歸雙方共同擁有(含房屋增值部分)。

2、「蠢中由男方父母取債購得再建中住房,房產買賣合同簽字由男方所籤」發生在婚後,則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該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證據證明(比如借條等)這筆錢是男方父母借給男方的,那麼這筆錢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償還債務雙方都有臘檔敗份;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是男方父母借給男方的,則該款項將被認定為是男方父母的贈與行為,該房屋的屬性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由於還有餘款沒有交付,以男方名字簽訂的購房合同,是無法改成男方父親名字的,因此,需要提問人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對號入座。

另外問題中的男女是否已經成婚?「如今女方反悔婚姻」是指什麼?悔婚發生在婚前和婚後,其結果又是大不相同的:

1、發生在婚後的悔婚行為,分割財產的原則同上。

2、如果悔婚行為發生在婚姻前,則男方有權要求女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的規定辦理。

具`體,答案-你也;可-以百`度。下 ,k快-播。

2樓:如夢無痕

這些都是你們的公共財產嘛,當然屬於夫妻共有,除非婚前你們做了財產公證……

婚姻財產

3樓:王輝

法律分析: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汪高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襪坦;(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困好尺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中哪些財產是個人財產

4樓:鄭慶祥

法律分析: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鏈唯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汪陪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棚陵培方的財產。

婚姻財產包括什麼

5樓:聽訟網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當男女雙方到達了法定年齡後,也是可以根據雙方的意願來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都是屬於共同財產,任何一方都不可以隨意的處置,那麼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在離婚時一方的婚前財產是不可以進行分割。

6樓:明若a曉溪

婚姻財產是指夫妻任意一方或雙方共同在婚姻存續期間積聚所得的大部分財產。

7樓:亓高岑

婚姻財產包括什麼,包括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共同打下來的所有財產的。

在婚姻裡,什麼是個人財產?

8樓:伏筆

婚前財產是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埋啟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彎桐如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輪液、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9樓:華創兆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做罩人財產:

1)一方的婚純巨集鬧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絕鄭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0樓:清爽且鮮明的小東風

婚前所有自己的個人財產都屬於個人人財產,婚後和婚姻裡的財產都是夫妻共同的啦!

關於婚姻財產?

11樓:語人說

如果是你用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買的房,後續沒有用你前夫的錢,那麼你從他母親那兒借的錢應該還,雖然買房當時因為你前夫徵信問題你們辦的假離婚,但法律上看,離婚是有效法律行為,你房子是在離婚後買的,所以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願意獨自支付每月房貸,你也只需要償還從他母親那兒借的錢,你可以堅持說是借錢但並非是買房,這樣,就是乙個普通的借貸關係,而房產跟前夫家沒任何關係。在償還借款的同時,你還應該要前夫支付孩子每月的撫養費(如果孩子未成年的話)。

12樓:網友

如果起訴的話你要還你婆婆出的首付除非你能為證明婆婆出的首付不是她的。

13樓:網友

實在是 沒辦法只能 聽 法院咯 你們繼續糾察下去。沒有什麼好處。

14樓:s淺沫

首付如果有證據證明是他們家付的,那肯定是要還的。

婚姻與財產分割,婚姻財產分割

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及訴訟離婚。後一種是在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情況下采取的。訴訟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訴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請求解除婚姻關係。按婚姻法規定,如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因感情不合連續分居兩年 重婚 家暴或則一方有嚴重生理缺陷不能進行性生活等,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法院可依法判決准...

婚姻財產問題

首先,我建議你的朋友應該先和她的丈夫好好溝通,隨便試探一下對方是否還有和他繼續好好過日子的打算。如果他願意和她以後好好過日子的話,那就不用擔心他母親了。因為他會和他的母親溝通並且說服他的母親的!退一步講,即使暫時他母親仍然不能接受,但是隻要真心地對待他的母親,終歸有一天他的母親會接受她的!其次,如果...

婚姻財產問題

房子都送給前妻了,你所說的送,是口頭上的送,還是去做過公證,辦過贈予手續?你的問題有點看不清。又回到他第二個老婆那裡去住了,但是沒有復婚 你所說的是你朋友在現任的老婆家裡住,但是沒有和前妻復婚,還是想說你的朋友還沒有和現任的老婆結婚?你前面又說沒有小孩,後面又說他和前妻有個小孩。唉 看糊塗了啊。勸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