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公司載員,我可以拿多少個朋的補償金

2025-03-08 14:45:08 字數 1791 閱讀 8732

1樓:凝視著你

1、因公司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你接觸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乙個月工資。(可以按你上個月的工資標準計算)

2、如果禪改單位經濟性裁員違反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話,你可以以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主張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支付賠償兄譽金,即2倍的經濟補償。

3、如果單位經濟性裁員以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的情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要求得到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賀塵判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相關法條請參閱。

2樓:網友

工作滿一年可以拿到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也可要求公司支付乙個月的額外工資。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模漏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此碼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森譁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乙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公司載員要不要加年終獎賠償

3樓:平凡

需要吧,畢竟年終獎還需要計算個人所得稅。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進行法定裁員,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處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且不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而所謂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包括銷售提成)、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年終獎屬於獎金的範圍。

4樓:星月兩依

勞動法沒有規定,私人企業可以不給。

公司載人,怎麼樣補償,我現在工資4600,連獎金,加班費,年終獎一起的話大概7000多乙個月,補償

5樓:網友

補償的話一般就是補償1~3個月工資(底薪).這個沒有固定的,具體看你們公司的政策。

如果你底薪是4600的話那就是4600×3

獎金,加班費,年終獎你就別想了。。。

6樓:法妞問答**諮詢

應該是需要按照4600來算的 ,。

公司載人應該怎樣給員工賠償金

7樓:上海申京事務所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公司可以隨便辭退員工麼,公司可以隨意辭退員工嗎

當然不能。解除勞動合同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依法解除,一種是違法解除。不知你遇到了那種。如果公司老闆或人事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 蓋有公章 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

我可以拿2019塊錢做期貨嗎,我可以拿2000塊錢做期貨嗎?

玉米現價2000左右 10噸一手,保證金8 左右,大約1600就能做一手吧。可以做 的,一手玉米大概1300多塊錢,但是你只是付了10 的保證金,大概兩個漲停或者跌停你就得爆倉了。一般是小量資金風險比較大,建議不要輕易入市,如果你想體會下 操作,練習下或者作為學習的話也是可以的。你人在 的?開戶的話...

1000分求助公司技術員把電腦都帶走了,有什麼辦法告他

合同已過期,不續簽的視為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你們的勞動關係是合法的,原合同條款效力待定。不過你們公司並不是行政部門,因此無權對員工實施行政處罰和罰款,這條應該是無效條款,不過你們的損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但是具體損失多少,是否是由他引起,公司要承擔舉證責任。從另一方面說,兩年沒買保險,怪不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