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判決書由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和尾部五部分組成。
判決書包括哪幾部分
2樓:冉長瀟
一、案由、 訴訟 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 訴訟費用 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民事訴訟法 規定 判決書 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法院印章。實踐中,除上述內容外,在判決書的開端,還應當寫明原告、被告、第三人及他們訴訟 ** 人的基本情況。
審判員和書記員署名後還應註明作出判決書的日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型賀五十五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畝滑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卜耐派,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有哪幾部分組成
3樓:姜威
法律分析:判決書內容碼型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伏模擾期間缺旦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的組成部分具體有哪些
4樓:孫旭權
1、判決認定的事實和此橘隱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2、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3、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4、伍做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森廳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刑事判決書有什麼內容
5樓:劉印傑
法律分析:刑事判決書的內容有:1、首部。
包括標題、案號、公訴機關和訴訟參與人的基本情況、案由、審判組織等。2、正文。包括案件事實、判決理由和判決結果。
判決理由和判決結果的成立要以事實為基礎,寫法院查明的事實要遵循廳扮「忠實於事實真相」的原則,判決理由還要寫明被告人的供述、辯解和辯護人辯護的要點。3、尾部。交待上訴權、審判人員署名、判決的日期、書記員署名和核對戳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胡友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褲伏槐百九十七條 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並且寫明上訴的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有什麼組成部分?
6樓:孫旭權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的組成部分有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上訴期間和上鍵磨侍訴的法院。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稿吵容包括:(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遊悔由;(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請問刑事判決書下來後,多久家屬能會見,有沒有誰會通知家屬,什
判決書由犯罪人簽收後家屬就可以會見了。判決應該由法院或是看守所的人通知家屬,一般是過了上訴期不上訴而且餘刑在六個月以上的就要安排轉到監獄了!轉到監獄後監獄會通知家屬!判決書下了之後多久通知家屬見面?5 這需要根據案件審理情況由法庭決定,一般在刑事案件判決生效後就允許家屬與被告見面。判決書下達後,有十...
刑事判決書生效後,家屬何時可探視?依據是什麼
第五條 監獄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罪犯親屬 監護人會見,通知應當包括會見人範圍 會見時間安排 會見辦理流程 所需相關證件等內容。罪犯親屬 監護人,可以向監獄提出會見申請。第六條 罪犯親屬 監護人首次會見的,憑本人居民身份證 戶口簿等能證明本人身份和與罪犯關係的有效證件 證明辦理會見手續。非...
刑事判決書中的責令退賠是需要被害人自己申請執行還是刑庭直接移送執行局執行
正常的程式是走刑事訴訟程式,也就是被告人不退賠的話,移交執行局進行,被害人無權申請,也無權提前民事訴訟。但是有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 九條進一步明確 被告人非法佔有 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