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軒子
1.二審程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 (1)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的規定) (2)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的規定) (3)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胡衫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最高人民法院《租者若干意見》第182條的規定) (4)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第183條的規定) (5)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第185條的規定) 2.審判監督程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的規定,審判監督程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包括: (1)人民法院提審或者按照第二審程式再審的案件,在審理中發弊做薯現原。
一、二審判決具有《若干意見》第181條規定的違反法定程式的情況,即審理本案的審判人員、書記員應當迴避未迴避的,未經**審理而作出判決的,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未經傳票傳喚而缺席判決的,其他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情況,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裁定撤銷。
一、二審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2樓:網友
刑事上訴案件,因事實不清被髮回重審的,由一審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式進行審判。判決的結果可能有三種: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3、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衝拿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八條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式進行審判。
第一百九十五條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散散搭,證據確實掘族、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事實不清發回重審必須改判麼?
3樓:周蕊娜
一,發回重審改判率是怎樣的?
發回重審改判率是按照事實和依據,對一審判決來綜合全案進行審理,一般情況下會維持原判,一審判決也是法院綜合全案審理查明後依法作出的一般情況下,很少會出現錯判,除非有新的事實,新證據的出現,不然,二審中,絕大多數的案件都會維持原判。
民事訴訟法
第170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判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衝侍適用法律錯誤的,已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
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判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出上訴,第二審禪櫻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二,民事案件上述條件
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提起上訴物件必須是依法允許上訴判決和裁定。
三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一審判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必須在判決書。
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不服一審判定的,必須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提起。
四必須遞交上訴狀,交納上訴費,上訴狀,可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交副本,同時,應當接到,人民法院預交疏通費的通知之後,七日內向本院繳納訴訟費。
玉溪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不得上訴的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決,裁定為終審判決,散襲吵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
二適用特別程式。
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三,根據民法典。
確認婚姻效力的案件,也實行一審,終審,是確認婚姻效力的案件,而不是離婚案件。
如果法院認為證據不充分,也會退回進行補充偵查的同時,再進行補充偵查時,也是不會超過兩次的,如果再行補充偵查後仍然沒有足夠的證據,犯罪嫌疑有明確的犯罪事實後,司法機關也是需要立即將犯罪嫌疑人進行釋放並撤銷對其起訴的請求。
事實不清發回重審會改判嗎
4樓:李超
法律分析:發回重審只意味著有改判的可能,並不是一定會改判,需要根據發回重審的情形由法院重新審理。二審程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
1)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2)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3)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4)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攔肢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5)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簡畢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數譽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事實不清發回重審必須改判麼
5樓:肖紅
民間借貸二審發回重審不一定是改判。桐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原因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因此,民間借貸二審發回重審不一定是改判。
案件重審需要什麼條件。
1、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2、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3、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等。
法猜猜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穗輪型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刑事案件因事實不清發回重審原審法院會檢察院會不起訴嗎
6樓:桂涵衍
刑事案件因事實不清發回重審原審法院會檢察院會不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姿運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
第一百八十條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掘源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跡散梁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複查決定告知被害人。
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上訴發回重審,是什麼意思?
7樓:張春山
法律分析:發回重審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通過裁定的方式,撤銷原判,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發回重新審判數賀的案件包括兩種案件:
1.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
法律依據:中搏旁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一基畢橡)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二)違反迴避制度的;
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上訴刑事案件發回重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件怎麼辦,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怎麼處理
1.立案階段 不立案!2.審查起訴階段 認為犯罪事實不清 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應補充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 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3.審判階段 做無罪判決!回答刑事訴訟中的無罪推定原則是證據不足作無罪判決的法理基礎。法院在事實不清楚 犯罪證據不足的情...
關於刑事案件的撤訴問題,關於發回重審的刑事案件,檢察機關能否撤訴
撤訴即撤回起訴,也稱撤銷訴訟,它是指民事 行政訴訟中的原告 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機關 自訴人提起訴訟後,在人民法院宣告判決或裁定前,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向人民法院申請並經人民法院准許後撤回自己的起訴。目前我國刑事公訴案件,法律並沒有明確撤回公訴的規定,公訴案件撤訴權監督制約機制存在著立法規定缺失,撤訴性...
刑事案件,對一審判決的刑期不服,要上訴
被告人和他們的法定 人對於一審法院無論是訴訟程式和實體判決不服的,均可向其上級法院提起上訴,人民法院根據審理後依法分別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 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 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 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