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以前的專案提成還能拿嗎?

2025-02-20 03:20:19 字數 4555 閱讀 7898

1樓:情感諮詢師半暖陽光

不可以,因為公司是不會給你這些提成的,否則公司就會虧損很多。

2樓:喵喵休閒娛樂

只要是你在位期間所接的專案提成,離職之後就都應該給你發放。不同公司對此有不同的規定。

3樓:可耐的小

可以的,離職時,在辦理完畢工作交接的時候,單位應當與你辦理工資結清,最遲也應當在工資發放之日發放應得工資;否則,你應當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

離職後之前專案獎金還能給嗎

4樓:孫威

法律分析:離職員工也在過去的一年中或多或少為公司做出了貢獻。專案獎金既然是對於員工為公司工作的回報與獎勵,如果員工按勞動合同和公司的規定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職責,公司就應當貫徹同工同酬的原則給員工發專案獎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棗帶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凳缺蘆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扮燃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離職後,以前的專案提成還有嗎?

5樓:詩聖木椅

提取後的公司銷售佣金也應分配給提取的銷售,佣金也是正常收入的一部分。工資總額由以下六部分組成:(1)小時工資(2)費率(3)獎金(4)獎金和補貼(5)加班費(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件工資是指按所完成工作的單價支付的工資。

包括:(一)實行加班和絃工作,直接無限和絃工作,無配額和絃工作和配額外和絃工作的工資制度,以及按配額和零散**支付給個人的工資,,經就業辦公室或主管部門批准的(2)按照一次性工作的方式支付給個人的工資(3)通過流動傭手旦金或利潤佣金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勞動法》第91條規定,就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應當要求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經濟補償,並責令其:(1) 無故扣減或取消員工工資;2) 拒絕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更長工作時間的工人工資(3);(4) 根據本法規定,在僱傭合同終止後,不得向工人提供經濟補償。

最後,看看你是否能得到這個專案的佣金。首先,你的僱傭合同中有關於專案佣金的特別協議嗎?如果是的話,它將遵循合同。

畢廳擾如果不是的話,看看你公司的規章制度(你應該知道)以及它們是如何制定的。目前,正如你所說,公司對專案佣金的支付期限有特殊規定,只會在春節前結算,你的合同在年底結束。這兩者之間存在矛盾。

正如我剛才為你分伏穗析的那樣,你的專案佣金應該是工資收入的一部分。根據《上海市創業支付方案》(滬辦發〔2003〕2號)第7條,如果僱主依法終止或終止與僱員的僱傭合同,僱主應按統一費率支付僱員的工資,12月31日僱傭合同到期且僱傭關係終止時,公司應向您支付工資,包括專案佣金。

6樓:創作者

離職以後這個專案提成也是有的,因為這個專案是你談成的,雖然你離職了,但是這個專案也是有你的功勞的。

7樓:巨集盛

肯定有提成。因為畢竟是自己用勞動換來的,所以在最後離開這個單位的時候,也會拿到相應的提成。

8樓:自己滴定

以前的專案提成肯定是有的,但是你離職之後鬧埋念再遇到一些液困項液拆目提成的話可能就沒有了,所以如果公司不給你發之前的提成,你可以去索要。

9樓:史蒂芬斯

提成還是有的,只要是我們做過了,同時公司已經有了相應的收入,我們就可以拿到提成。

10樓:乙個

以前的專案還是有提成的,因為這是自己在職期間負責的一些行臘前為,所以只要是在這個階段當中經手的一些事情,產生的費鬥局吵用都是可以享有空侍的。

離職後業務提成就可以不給了嗎

11樓:周汝東

法律分析:不可以。公司不給銷售提成可以協商支付,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提成屬於工資的一部分,是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量來支付的,如果勞動者者應發提成而未發,用人單位就存在違法之處,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提成;勞動監察大隊協調遲扒瞎不成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對勞動仲裁結果拒不執行的,當事人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碼空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此頌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銷售已經離職了還可以拿回提成嗎

12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在您離職之前的的產生的提成,是可以要求拿回的,屬於您的合法工資。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在您離職之前的的產生的提成,是可以要求拿回的,屬於您的合法工資。

離職前談過話了,說提成是有的,但是是發全部提成還是一般的提成還不清楚。

您的全部提成是可以拿到的,畢竟是您離職之前產生的。

我離職過了段時間又問之前的市場早悄旅部經理運正,他又說要等開工才知道,要看什麼利潤來計算,前陸凳兩天我知道我的客戶已經開工裝修了,再去問他時他說沒有提成拿。

我這個提成屬於裝修的,一般就是要等客戶開工裝修,好像說交了百分之六十五的錢我們才能拿到提成。

如果公司遲遲不肯支付,您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的哦,讓勞動局出面解決。

那我想問一下,仲裁的話,到時候打勞動官司,是要自己請律師嗎還是怎樣的呢。

如果要打官司是自己請律師哈。

那一般費用是多少呢?或者說怎樣計算費用的。

律師的費用要看您選擇怎樣的律師了,小到幾千大到上萬的也有的哈。

離職人員還要算後面的提成嗎

13樓:

摘要。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離職人員還要算後面的提成的哦。公司銷售離職後提成也應該一併發放給已經離職的銷售,提成也屬於正常的工資所得。提成這是工資的組成部分,公司無權剋扣。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離職人員還要算後面的提成的哦。

公司銷售離職後提成也應該一併發放給已經離職的銷售,提薯攔成也屬於正常的工盯手並資所得。提成這是工資的組成部分,公司無權剋扣。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凱跡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親【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氏沒敏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殲枝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克察液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zui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如果錢款是離職之後才打進來的呢。

提成嗎。是的。

可以的親。這比款項是離職之後才打進來的。

那還要算離職人員提成嗎。

已經算了就可以了。

如果沒算提成就要給哦。

那要是在職期間對方並沒有決定要支付 是離職之後才確定支付的 也算離職人員的提成嗎。

需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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