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不成立會不會留下案底?

2025-02-18 22:35:13 字數 4086 閱讀 9042

1樓:伍萬里學長

案件不成立是不會有案底的,有案底的前提首先是要案件成立,其次是你在此案件中,是違反法律的一方,被最終定性為違反法律,才會有案底,案件不成立,也就不會有案底。

2樓:小z**

如果木有立案的話,不會留有案底的!只有立案並且是刑事案件,才會留有案底的!

3樓:李右丞

案底並不是乙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沒有乙個明確的含義。如果將其理解為國家司法機關存檔的記錄,一般分為幾種情況,第一種情況,自然是刑事犯罪,經過法院定罪判刑的記錄,會長期儲存,沒有特殊原因是不允許銷燬的。犯罪記錄會對乙個人,甚至他的親屬後代都會造成影響。

第二種情形,是指情節稍微輕微的,受到了行政處罰的記錄也會長期儲存,但對本人及其親屬來說,影響就會比較小,但會存在一定的影響。第三種情形就是產生了一些糾紛被立案了,最終又撤銷立案了,這類案件也會被儲存,但幾乎就不會對生活造成什麼影響。

4樓:弄魁老

如果案件不成立的話,就說明在你身上不存在這起案件,因此,不存在案底問題。

案件不成立,辦案機關應該把這個案件從你身上撤出,也就是說,你不涉嫌該案。此案與你無關。因此沒有案底問題。

5樓:一川菸草與風絮

案件不成立是不會有案底的,意思就是說你沒有違法。

立案會留下案底嗎

6樓:肖紅

一、立案會留下案底嗎。

1、立案會是否留下案底視情況而定,分析如下:

1)立案後,若公安機關不認為是犯罪並撤銷案件,或談局嫌者檢查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將案件撤銷,或法院宣告無罪,那麼行為人將不會有犯罪記錄;

2)如果經過法院判決被認定為有罪,則有犯罪記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臘攜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含手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是什麼。

1、具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斷;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

3、屬地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規定的,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不能立案。

民事案件會留下案底嗎

7樓:合肥王霞

法律分析:1、民事糾紛不會留案底2、民事訴訟與行政處罰不會進入檔案,刑事處罰進入檔案3、民事訴訟結案後,一些案宗會被留下供法院自己使用,不會進入公安系統,即不會有案底,亦不會記入個人檔案。如果沒有履行法院判決,法院會進入強制執行程式。

故意逃避執行的,還會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條 立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 立法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民事案件會留下案底嗎

8樓:鍾旺材

民事糾紛不會留案底。

1、民事糾紛只是在派出所留有問詢記錄或調解記錄,不叫案底。

2、留有案底的是屬於刑事案件。

3、民事糾紛如果上公升到刑事案件就要留案底了。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如咐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刑事拍派犯罪記錄永久儲存,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公安機關係統網內查詢到。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襲橡賀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民事案件會留下案底嗎

9樓:劉盼盼

民事案件是不會產生案底的,只有受困鎮悔到刑事處罰才會有案底。但是民事案件當事人會有相關的案件記錄,記錄跟案底一樣,永遠不會消除。

法律分析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不論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機關處理後,都要作為案件檔案留存。

一是為了儲存案件材料,以汪正備上級核查和備案,二是為了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三是為了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所以,案件材料是不會自動消除的。

除非被處理人死亡一段時間後,公安機關會作為過期檔案處理掉。免予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認旅清定某種行為構成犯罪,但因犯罪情節輕微,而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處罰。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構成犯罪為前提,以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為概括性條件的隨法選擇。

既法律規定應當免除刑罰的,必須判決免除刑罰,如相關法律規定的對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免予刑事處罰;法律規定可以免除刑罰的則可視案情具體情況選擇決定是否免予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公安業務檔案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凡在治安管理處罰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建立治安處罰案卷。治安處罰案卷分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處罰卷兩種。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一、被拘留人員登記表;二、審批表;三、傳喚證(回執);四、訊問記錄,五、調查和證據材料;六、檢查交代材料;七、裁決書;保證書;八、沒收財物收據,罰款收據,保證金收據;九、解除拘留通知書;十、申訴及複議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決執行結束後,由裁定機關業務部門立卷並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其他處罰卷,原則上接受處罰的類別分別立卷,由承辦單位儲存一段時間後,登記造冊,經領導批准後處理。

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

民事案件會留下案底嗎

10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民事案件,由法院負責管轄並裁決,法院會對民事案件存檔。

民事案件,法院會有案件記錄。但這裡的案底只是法院的案件檔案,不是肢寬行政處罰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

緩刑會留下案底,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緩刑期滿後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但是在個人資訊中依然會留下刑事處罰的記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案底,將會對以後個人生活的需求產生不利影響,在很多公司、企業錄用時候也會考慮相關因素。

另外,如果沒有履行法院判決,法院還會進入強制執行程式。故意逃避執行的,還會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陵激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援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歷汪亮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三十八條 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確有必要將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報請其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下級人民法院對它所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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