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分兩次發合法嗎?工資分兩次發是為什麼

2025-02-18 11:25:18 字數 1650 閱讀 9494

1樓:榮耀v88888鬼

工資分兩次發,如果是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況是不違法的。法律規定,員工的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果員工與公司約定了分為兩次發是合法的。

2樓:戈思雨

若單位跟員工簽定相關協議明確工資分兩次在固定時間發放的情況下屬於有效的,若單位發放工資的時間與簽訂合同時間不同的情況下就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若單位跟員工簽定相關協議明確工資分兩次在固定時間發放的情況下屬於有效的,若單位發放工資的時間與簽訂合同時間不同的情況下就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乙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乙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工資分兩次發是為什麼

3樓:陳金蘭

法律分析:企業把工資分兩次發,對員工最直接的影響就是降低員工的工資總額。

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主要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津貼補貼(非福利費用)、獎金、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總額是員工社保繳費的基數,計算員工加班費的標準,以及在解除好陵棗勞動合同時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汪晌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友拆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為什麼給前男友發的兩次快遞他都簽收,沒有拒籤或是給我退回來呢?

因為他可能還愛你,要不然他怎麼會將兩次快遞都簽收,沒有拒籤和退給你。如果拒收是對別人的一種不尊重。既然你願意發,那別人收到不喜歡放到一邊去不可以嗎?你是不是以為對方不自尋麻煩給你退回來,就是還愛著你,那是不可能的,請自重自愛,不要自作多情。可能他對你太失望了吧,從自己身上看問題,既然你們已經分手,即...

為什麼談兩次戀愛都是女友主動提出的分手?發展到怎樣才算男女朋友

如果一次是女方分手那可能是雙方有責任如果兩次都是女方提出分手那麼就要想想你自己的責任了。一般只要兩人確定了男女朋友的關係就算男女朋友。不是說做了男女朋友就萬事大吉了!你去問一下跟你分手的女孩為什麼離開你,從自身上找問題,改正然後變成更好的自己。提升自己,自然會有匹配你的人出現!到時好好愛!正常的沒事...

《猴奕》的翻譯,如果發不下,請連續兩次發,謝謝

在西面的一個蕃國裡有兩位神仙,在山中的樹蔭下下棋,一隻老猴子每天都在樹上偷看他們運用棋子的技法,便把猴子獻給朝廷。皇上召集善於 上著 上找 原文 西蕃有二仙,弈于山中樹下,一老猴於樹上日窺其運子之法,因得其巧。國人聞而往觀,仙者遁去,猴即下樹與人弈,遍國中莫之勝。國人奇之,獻於朝。上詔徵能弈者與之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