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啊是屁孩兒啊
首先,需要出具跟單位有勞動關係證明的相關材料,比如工資條,工牌,同事的證言證詞等。其次,然後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投訴即可。本人建議你:
可以跟用工單位先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是這樣的,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不過,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2樓:哦哦嗯呢呀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沒有能獲取合法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時,勞動者有權獲得其工資。在破產清償中用人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清償順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單位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乙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時,勞動者有權獲得其工資。在破產清償中用人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清償順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單位勞動者的工資。
老闆不給工錢,找勞動局多久可以拿到?
3樓:肖成飛
法律分析:拖欠工資告到勞動局,勞動局一般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陸飢內依法受理,並野搜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受理後首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不成功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當事人要求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頌悉歷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老闆不給工資多長時間可以到勞動局告他
4樓:冥舉白
老闆不給工資並敬簡,員工去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勞動監稿宴察大隊要在15天內立案受理,立案後最遲90天內需要給出處理結果;勞動監察大隊協調沒有結果的,勞動者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 仲裁委員會 自申請之日起60天內必須給出裁決;當事人不服裁決的,可以在15天內 向法院起訴 。《勞動保障監察 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 勞動爭議案件 ,應當自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
當絕褲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決書 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勞動仲裁 起訴到法院 後,大多數法院按照簡易程式審理,審理期限3個月,也就是說,從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理完畢。**日期大多數在立案後1各月左右。
老闆不給工資告到勞動局多久才能拿到
5樓:李駿
法律分析:老闆不發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在受理之物茄日起五日內處理完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罩塌察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期不支付衫備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去勞動局告老闆不發工資有用嗎
6樓:信必鑫服務平臺
拖欠工資的,直接去勞動局是沒用的,要去勞動局下屬的勞動監察部門及勞動糾察大隊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查處後要求用人單位發還工資及賠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老闆不發工資找勞動局,需要多長時間能處理?
7樓:惠企百科
老闆不發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內處理完畢的。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1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對不符合第一款第2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補正投訴材料。對不符合第一款第3項規定的投訴,即對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的投訴,納肆勞動洞數轎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訴投訴人;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但不屬於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畢慶門提出。
怎麼去勞動局告老闆不發工資
8樓:賈寶驊
到勞動局投訴的方法:
1、不發工資當然可以去勞動局申述,不是舉報,而是到勞動局仲裁或者監察去申述。
2、去勞動局仲裁之前需準備說明資料,即將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說明,入職幾年、職務、工作職責、工資多少、拖欠的時間、合計拖欠多少。攜帶著本人身份證和說明材料去勞動局申述就可以了。
不發工資的解決辦法。
1、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餘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2、協商失敗,拿起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通過與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交涉,溝通協商不成,那沒有別的辦法,只有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維權需要自己蒐集或者保留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乙個,或者是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工資的支付首先要求必須是以貨幣形式,同時支付週期一般是乙個自然月。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若是單位沒有按照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工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老闆不給開工資,可以去仲裁嗎,最快多長時間能要回工資
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問題,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自仲裁受理後至結案需要45天內完成,最多可延長15天。根據我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
老闆月不發工資一直說沒錢還揚言勞務局有人
看來你是一個職場新人,對社會上的這些黑暗面的東西沒有提防!有些小作坊用工就是利用年輕人不瞭解情況剝削勞動力,也不會籤什麼勞動合同的。如果你簽署了合同應該沒有問題,並且合同上有明確的薪資構成以及發放時間,如果她一直不發是可以起訴的,並且正常合同都是一式兩份的。以後找工作一定要首先簽訂合同!都法治社會了...
老闆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勞動局不管怎麼辦
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但沒證據,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