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在判了緩刑之後算不算在緩刑期內?

2025-02-15 06:25:21 字數 3934 閱讀 6507

1樓:一品青蛙

不算!緩刑期從判決生效之日起算,之前已經羈押的,不能抵算緩刑期間。

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羈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徒刑緩刑日期問題的覆函》

內蒙古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

你院11月9日〔63〕法研字第55號函已收閱。關於被判處徒刑緩刑的罪犯在判決前的羈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緩刑日期的問題,我院1956年9月26日法研字第9664號關於被判處徒刑緩刑、管制前羈押日數如何折抵問題的批覆曾經作過解答,即:「緩刑是對犯罪分子的一種考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限內,如果沒有再犯新罪,緩刑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

因此,不必把判決前的羈押日數折抵緩刑日期。」這個批覆曾抄送各省、市、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請你院仍按此批覆轉告有關的人民法院。此復。

2樓:盤元

按照司法部的規定,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在判了緩刑之後,算緩刑期內。關押一天抵一天。供你參考。

3樓:老龍祝長虹

答:嫌疑人在判決書出來之前,羈押期間的天數應算入刑期裡。

4樓:網友

在看守關押時間可以在判刑期內好除。

判緩刑幾日可以從看守所出來

5樓:童陳

判緩刑幾日可以從看守所出來要看案情。如果一審時被告人被羈押在看守所,被法院宣判緩刑的,在法院宣判後就可以馬上出來的。所以,最終要看案情的辦理進度。

前期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羈押的期限另算。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群矯正,由社群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法律分析

如果一審時被告人被法院宣判緩刑,在法院宣判後即可從看守所出來。公安機關接到法院決定後,應無條件的辦理釋放手續以及發放釋放證明。被宣告緩刑的罪犯最遲於當日24時之前即可離開羈押場所。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前期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羈押的期限另算。緩刑的適用物件有:

1、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說,適用緩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經被判處刑罰的前提下,再考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現,認定其放在社會上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決定是否執行刑罰。如何準確把握適用,關鍵在於怎樣來認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九條 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群矯正,由社群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6樓:阿元

法院判處緩刑後,必須等判決書送達給被告人10天以後,判決書生效,被告人才能從看守所釋放出來。

7樓:千飛鴻

這個不一定有的乙個月有的半個月還有乙個。因為宣判以後還要過度集中手續。他是臨時會有變化的。

這個不一定有的乙個月有的半個月還有乙個。因為宣判以後還要過度集中手續。他是臨時會有變化的。

8樓:樂天愛寶

如果判緩刑,一般當天辦理好手續就可以出來。

9樓:來自德勝巖助人為樂的紫露草

判緩刑從緩刑執行日開始就可從看守所出來,也就是法院宣判後,辦理完法律程式就可從看守所出來,至於多少天要看走程式的時間。

10樓:網友

判緩刑幾日,就在看守所待幾日等刑滿才能從看守所出來。

緩刑在看守所的時間算不算刑期?

11樓:黃守義

法律分析: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在看守所被羈押的時間是不計算在刑期內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犯罪分子只有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其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時間才會用以抵扣刑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判緩刑幾日可以從看守所出來

12樓:任印好

主要看案件辦理的進度,如果是一審時被羈押,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法院判緩刑之後就可以從看守所裡出來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四條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免除刑事處罰,被告人在押的,應當在宣判後立即釋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予以釋放:

一)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被關押在看守所算緩刑時間嗎?

13樓:吳莉

被關押在看守所不算緩刑時間,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宣判緩刑後,非在押犯應立即釋放,如果是在押犯,第第一審人民梁槐法院應當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並立即通知公安機關。

自社群矯正工作實施後一般是由當地司法局社群矯機構進行接收,並指定服刑人員按規定時間到住所地司法所報到接受社群矯正。

一、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百五十五條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率的,不能立即執行。如果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並立即通知公安機關。

即法院宣告緩刑以後,必須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並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接到法院決定後,應無條件的辦理釋放手續,發給釋放證明。最遲當日24時之前,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就可以離開羈押場所回家。

宣判緩刑後,應當當庭釋放,無需通知看守所,也不需另外派人。

但是,在宣判緩刑之前已經經過了司法局的社會調查,宣判後犯人得去司法局報到,實行社群矯正。

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暫緩量刑、緩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種刑肢渣漏罰制度。法院在刑事審判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

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因此,簡言之,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而在假釋環境中,剝奪政治權利仍然是從緩刑結束時開始執行。同主刑條件一致。

若民事主體實施了犯罪行為,那麼可能會被看守所關押。有些民事主體認為看守所關押的時間可以被認定為是被判處緩刑的時間,實際上這是一種對法律致死不了解的表現。被判處緩刑的時間一歷爛般都是從宣判時起,同時被看守所等羈押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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