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灰貓讀書
老虎咬人事件責任分析 一、事實部分 2016年7月23日下午3時許,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東北虎園內,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老虎襲人事件。從監控**看,當時一輛小轎車突然停下,副駕駛座位上一位年輕女子開啟車門,繞到汽車駕駛座。不料身後突然躥出乙隻老虎,把該女子撲倒並拖走。
該女子的丈夫和母親趕緊落車追趕。過十幾秒,園內巡邏車飛快趕過來,向年輕女子的方向駛去,將該女子救下。該女子身受重傷,其母親被另乙隻老虎襲擊,當場死亡。
二、法律分析 1、從合同法的角度分析。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該協議書為遊客和動物園之間的格式合同,違反了上述規定,為無效,不可以免責。 2、該案應適用《侵權責任法》調整。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把動物園的動物損害責任,明確規定為過錯推定原則,即首先推定加害人具有過錯。加害人如主張自己無過錯的,必須證明自己已經盡到管理職責,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如能夠證明已經盡到管理職責的,為無過錯,免除賠償責任;不能證明的,為有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3、動物園未盡到管理職責 動物園通過以下措施履行管理職責: 遊客入園時,動物園之前也跟遊客簽署了協議,《自駕車入園遊覽車損協議書》中明確寫道,「本園內散放的動物均屬於野生動物,具有相當的野性」;「進入園區的自駕車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猛獸區必須關好、鎖好車門、車窗,禁止投餵食物,嚴禁落車」;「如因違反上述規定發生的車輛損傷和人員傷害,自駕車主應負相應的責任」。
景區沿途多處也設定了「珍愛生命 禁止落車」「網外有虎 禁止落車」的標識,而園內也有工作人員巡邏及廣播提示,但當事遊客仍放鬆了警惕。 看到女遊客突然落車,附近巡邏車輛上人員立即用大喇叭向其示警「不能落車」,女遊客遲疑了下,但還沒反應過來就被老虎襲擊。
2樓:匿名使用者
動物園飼養人承擔過錯責任。
老虎咬人是老虎的責任還是遊客自己的責任
3樓:哎呀湯圓沒人吃
如果遊客沒有違背規則那就是老虎的責任。要是遊客故意去違反規則那就不關老虎的事,全都是自己自作自受。
4樓:冷馳軒
當然是遊客,他們就緊想死。
關於老虎咬人事件作文立意
5樓:匿名使用者
情,那也就是同樣選擇了愛情中的酸甜苦辣,有開始也許就有分手的一天,既然我們選擇了乙個從開始到結束的過程,那麼,我們就得直面於愛情的這個過程,分開並不是件難以面對的事,因為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幸福,如果分開是給對方更大的空間尋找自己的幸福,那我們還有什麼好傷心的呢?開心是一天,不開心也是一天,我們沒有勇氣去逃離這個世界,我們還需過每一天,那既然選擇要過下去,那何不過好每一天呢?讓自己開心的過每天呢?
在你還沒打算真心的去愛一。
老虎咬人事件有關議**
6樓:我家大寶
幹嘛非要置身老虎身邊,不去不就行了嗎,在圍欄外**。
那個老虎事件那個女人為什麼要落車
7樓:網友
下面都是什麼亂七八糟的回答,不懂別瞎說,因為想換著開車,那樣看的更清楚,更直觀。然而僥倖心理讓這個女人受了重傷,死者為她的母親。57歲。
8樓:網友
她嫌老公開車肉,開啟右邊車門徑直走到左邊,叫老公讓位給她開,沒想到2秒的時間就被老虎叼走了,太沖動了,害人害己,把自己的母親也搭進去了,阿彌陀佛。
9樓:愛你不是我罪的
他想成為繼武松後,第二個打虎英雄,才特意落車去的,想一較高下,看看當年的武松打虎是不是吹牛皮的。
10樓:願時光待卿安好
萬一人家想尿尿呢。
總不能尿在車上吧。
:.o(≧▽o .。
11樓:風起雲湧
人家根本不怕老虎,家裡貓養多了。
12樓:庹夢秋
和車內男子發生爭執了。
13樓:卟存在的愛
因為她感覺出了老虎園。
14樓:李隆基
我們更應該關心的是,老虎為什麼會出現在公路旁邊??
關於老虎咬人,動物飼養員的責任
15樓:微笑皇詬
雖然人命大於一切,但是人類是不是也要自我反省呢?如果不是人違反規定自己將自己置於猛獸口邊又怎麼發生悲劇呢?上一次的老虎咬人事件也是因為遊客違反規定,造成悲劇也引起的社會的廣泛關注,可是為什麼還是沒有得到警醒呢?
關於「立志與決心」的古人事例,關於立志的名人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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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目標的名人事例,有關於「目標」的名人事蹟兩個。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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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人事關係的疑問,關於人事關係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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