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判不許離婚,對此你怎麼看?

2025-01-18 18:20:11 字數 5661 閱讀 3578

1樓:韓諾諾

我覺得法院判的非常好,如果兩邊都不要女兒的話,那麼女兒以後可能就會流落街頭。

2樓:清清夢澤

我覺得這對孩子來說是一種保障,因為夫妻離婚都不要孩子的話,孩子他的生活就成了無依無靠的狀態,所以不離婚對孩子有益。

3樓:行樂樂樂行

我覺得他們兩個人都不配做父母,是因為他們沒有做好乙個當父母應該盡的職責和義務,反而會影響這個孩子之後的成長。

4樓:王志剛剛剛

法官的做法非常正確,這樣的做法也可以給孩子乙個完整的家庭,不至於讓孩子成為乙個孤兒,很贊同。

5樓:懶得可愛的小李

我非常支援,這樣的父母也是太不負責任了,所以我很支援這樣的結果。否則會苦了孩子的。

6樓:每日話題心說

我覺得這樣的父母真的不合格,完全沒有責任感,非常自私。

7樓:陳遠紅紅紅

可以看得出來這兩個夫妻是沒有任何責任心的,而且這樣的人也不配為人父母。

8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我覺得這種沒有責任心的人真的是該判刑,只顧自己,害了孩子一生。

9樓:李佳楠那男

我認為這兩個人應該判刑。太不負責任了,怎麼會有這樣的父母?給孩子造成了太大的心理陰影。

10樓:笑離的

我看法官做得好,既然選擇了婚姻有了孩子就要對其負責任,這是做人的最基本原則。希望年輕人都要慎重對待婚姻。

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判不許離,這合理嗎?

11樓:星期一中年

我認為這個判決結果很合理,也是最有利於孩子的判決。當一段婚姻中的情感已經破碎,兩個人選擇離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離婚雙方都不願意撫養自己的親生女兒,這實在是讓人有些難以理解。

日前,法院就駁回了這樣一起離婚訴訟,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但都不要女兒。

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判不許離,法院回應稱原告並未上訴。劉女士和趙先生是一對90後夫妻,兩個人於2016年結婚,因近年來感情不和,劉女士選擇訴訟離婚。趙先生對兩人感情破裂的事實予以肯定,對離婚並無異議,雙方在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方面也沒有太多爭議。

可令人奇怪的是,夫妻雙方都不願意要女兒。

劉女士稱自己的收入不高,母親身體不好,沒有能力照顧女兒,而趙先生卻稱自己經常出差,父母年齡老了,而且女孩跟著母親更有利於孩子成長。雙方在此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法院最終判決兩人不準予離婚。

事件在網路**後引發熱議,很多網友都覺得這種判決比較合理,但也有人覺得這種判決有些草率。法院方面也針對該事件作出回應,稱在判決以後原告並未有上訴。

我覺得這個判決結果很合理,這對夫妻或許還需要時間來商議孩子的問題。由法官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法律規定,如果雙方都不願意要孩子,可以由法院暫時裁定給一方撫養。但法院從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在該起案件當中駁回了離婚訴求。

這對於孩子來說可能是最好的判決結果,雖然夫妻二人在生活中還會吵架,可是他們並不會不照料自己的孩子。據工作人員介紹,兩人都不想要孩子有賭氣的成分在其中。法院之所以會這樣判決,也是給兩個人更多時間和機會來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

在這段婚姻生活當中,兩個人的感情或許已經破裂,但未必沒有彌合的可能性,而孩子可能會是其中的紐帶。我覺得這種判決對孩子是善意的,對這對夫妻也是善意的。

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一對夫妻已經決定要離婚,那法院的一次駁回不可能阻止兩個人離婚的決心,而如果這次駁回能讓兩個人重歸於好,這或許也是所有人樂見其成的事情。

如果不能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父母雙方不離婚才是最好的結果。

12樓:雙魚愛仕達

當然合理了。因為女兒畢竟現在還沒有成年,需要父母作為監護人撫育女兒長大。這對父母誰都不願意要女兒,已經侵犯了女兒的權利,所以法院的判決是非常合理的,主要是為了保護女兒。

13樓:free灰姑娘

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判不許離,我覺得這個是不合理的,既然都已經到了要離婚的地步,兩個人已經沒有感情了,讓孩子在這樣的家庭裡繼續長大,孩子的生活環境也不會幸福。

14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其實我覺得這樣的判決還是比較合理的,畢竟孩子還小,需要人照顧,如果兩個人都不同意照顧,那麼就不應該離婚。

15樓:乙個

合理,因為如果判決離婚之後,這個女兒就沒有人去撫養,這樣做也是為了能夠讓這個孩子在法律面前得到撫養。

16樓:按時服藥

當然合理了,因為這樣可以更好的保護到小孩子,也不會讓他們受傷。

夫妻起訴離婚都不要女兒被判不許離,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是什麼心態?

17樓:zeze嘖

據瞭解,江蘇這對90後的夫妻趙先生和劉女士,是在2016年登記結婚的,在婚後也育有乙個女兒樂樂,起初的生活也非常甜蜜,一家穗配扮人也都和樂融融的。

但是,近兩年他們夫妻二人卻因為一切生活瑣事開始了不停地爭吵,兩人之間的嫌隙也越來越大,已經到了分居的地步。而在今年,劉女士也正式到法院起訴離婚,趙先生也同意了,關於財產分配、債務分配問題也都達成了一致,但對於女兒樂樂的撫養問題,兩人卻都不願意接受。

一、夫妻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

因為在生活中有不少的家庭離婚,這對孩子的傷害非常猜灶的大,因為孩子他沒有乙個快樂的童年,就是因為她的父母離婚了,她也是成了乙個沒有人疼愛的孩子,這也會讓他們非常的傷心。

二、這對夫妻也是非常的自私,不負責任。

不管怎麼說,離婚了都不可以不要自己的孩子,因為這個孩子是自己生的,既然生了孩子,就要對孩子負責任的,所以這對父子其他們也是非常的自私的。

三、孩子是無辜的,也是非常的可憐。

因為孩子是父母帶到這個世界上面的,所以父母對他們也是有責任的,不能說幫他們帶到這個世界上面就不要他們了,因為這對孩子也是非常的不負責任。

所以在生活中自己既然已經是成年人了,就一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所以不管怎麼說,這對夫妻他們都是非常自私的人,就是因為他們的自私才會導致這種事情的發生,所以賣沒他們應該好好的去疼愛這個孩子,為了孩子好好的生活下去。<>

所以在生活中,既然生了孩子,一定要對孩子負責任,不能為了自己的幸福,然後就不要自己的孩子。

18樓:史蒂芬斯

是一種非常不好的心態、說明現在的這些人仍然有重男輕女的觀念,是一種非常不好的觀點,應該要摒棄。

19樓:不喜歡的那些

1.不負責任,孩子是雙方要的,沒有盡到自己父母的責任,2.都只為自己考慮,乙個孩子養育起來並不容易。

20樓:小新妹妹

夫仔念尺妻雙方都是對家庭不負責任的高巖人,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可以這麼殘忍,何況他們對社會念高會有什麼貢獻呢。?這樣子的父母我覺得根本不配做父母。

21樓:王志剛剛剛

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心態,畢竟是兩個人的孩子,在這個時候不應該拋棄自己的女兒,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影響。

22樓:蘭寶貝

覺得他們這種心態是非常可恥的,因為他們離婚就會絕清殃及到孩並喚前子,並且他們還不要自己的孩子,鏈基這樣子的做法是最可恨的。

夫妻離婚不要女兒被判不準,什麼條件下會被判離婚?

23樓:天空飄過五個字

夫妻離婚不要女兒被判不準,離婚唯有在雙方感情破裂的情況下,才能准許離婚。在江蘇鎮江這對夫妻的離婚案當中,他們夫妻二人都同意離婚,可以視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但是,離婚案應該具體事情具體分析,尤其是孩子尚小的時候,為了儘可能的不傷害到孩子,讓孩子健康快樂的長大,離婚案中必須對孩子的歸屬作為妥帖的安排。

而在此案當中,雖然這對夫妻都同意離婚,但是對孩子卻毫無責任感,也是法官不判離的主要原因。事情上熱搜後,網友紛紛表示法官有慈愛之心,若是強行的將孩子判給任何一方,孩子的未來簡直不敢想象,孩子的一輩子可能就毀了。還有網友表示這對九零後簡直是荒唐,連孩子都不要,不配為人。

事情始末江蘇鎮江的一對90後夫妻,起訴離婚,雙方在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方面也沒有太大爭議,但令人意外的是,二人都不願意撫養身體健健康康的女兒。對此,法官組織多次調解未成功。揚中法院審理認為,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雖均同意離婚,但孩子尚且年幼,鑑於二人未能妥善解決孩子的撫育問題,法院一審判決不準予離婚。

網友熱議對於這個離婚案件,也有網友表示,夫妻雙方都不要孩子,就應該判不離。作為年輕人,若是此次法官強行判離,依舊喚不起這對年輕人的責任心,以及在婚姻當中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法官判決不准許離婚,才是再給這對年輕的夫妻機會。

既然兩個人都沒有能力,那麼理應當齊心協力的去奮鬥,不能推卸身上的責任和重擔。

夫妻離婚不要女兒被判不準,離婚案很複雜,在法律的基準上也要顧及孩子。

24樓:讓我裝傻賣萌

一般,在夫妻雙方感情存在破裂的情況下,經過合理的協商會被判處離婚。

25樓:蘭寶貝

在他們雙方都協調下,並且兩個人共同撫養,或者是一方撫養另一方出撫養費,這樣子的話法院才會判讓他們離婚。

90後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判不許離,你認為這個判決是否合理?

26樓:開燈觀社會

這個話題,我覺得最值得聊的地方就在於,現代年輕人的戀愛觀是可笑的,婚姻觀是可恥的,家庭觀是畸形的,當然了,並不是所有的年輕人,一部分吧,特別是生活在底層的年輕人,他們往往面對的都是人性的醜惡,面對魔鬼時,我們很容易用魔鬼的方式回擊魔鬼。<>

我覺得法院的這個判決是合理的,合理之處就在於,孩子是你們兩造出來的,現在誰都不要了,這是乙個很大的倫理道德問題,我們不能兒戲。

孩子現在小,如果是乙個有自己認知有自己見解的孩子,有可能會為對家長恨之入骨,所謂的可憐天下父母心太絕對了。<>

一,底層夫妻的婚姻觀

現在底層的年輕人,婚姻觀是很可笑的,對方能改變自己的命運,那就需要結婚,比如男方有錢,比如女方長的好看,婚姻已經脫離了婚姻最本質的樣子,變成了一種變相的需要,這是很可怕的,而現在這對打算離婚,誰也不要女兒的案子就是這樣,因為發現對方不是自己所需要的那個人,那麼在自私的驅使下,我就不想跟你在一起過了,因為你給不了我想要的生活,可是你想要的生活,憑什麼需要我來給呢?

當然了,你可以不給,選擇權在人家手裡,你不給的話當然可以,我可以讓別人來給,那麼你的女兒你自己帶,男方肯定也不幹啊,這是乙個傳統的男人,覺得女兒就是乙個拖油瓶,兒子才是正統,所以誰也不要,這件事就這麼發生了。<>

二,這件事不是單純乙個問題

這件事裡包括了很多錯誤,一是重男輕女,二是婚姻觀偏差,三是人情味淡化,四是倫理道德棄之不顧,雖然是一件小事兒,但這對夫妻把人性退化掉了,完全是兩個失去思考的動物,自私的只圖自己的利益。

我覺得法院判的合理,但不是最正確的,最正確的是想辦法讓孩子脫離這種人的教育,但那是不可能的,只能慢慢引導。

27樓:美倪倪影視娛樂

我認為是合理的,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父母的陪伴,更何況現在孩子還小正是需要父母的共同呵護與關愛。

28樓:乙個

這個判決非常的合理,如果不離婚的話,就證明夫妻兩個人都具有撫養孩子的義務,這樣也就避免了誰都不要孩子的問題,也能夠讓孩子健康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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