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小樹苗
我覺得你是乙個非常成熟的女人,而且你也沒有沉浸在這段失敗的感情當中,可以看出來你的心態非常好。
2樓:勝利村寧
我認為我們是應該坦然接受的,因為在這種情況我們也應該體面的離開,畢竟她一定會為自己做過的事情後悔的。
3樓:三棵樹
我覺得這個女人雖然非常悲慘,但是心態非常好,能夠放下十年的感情,非常厲害,非常敬佩她。
4樓:北靜王妃
緣來緣去都是尋常。做好自己,走好自己的路,不依附誰,這樣身邊誰來誰往皆不重要了。
相愛10年的老公,被乙個認識兩個月的女人搶走,我坦然接受,為何?
5樓:馬寧學長
因為很明顯能夠感覺到老公已經對自己失去興趣,這樣的婚姻已經沒有必要維持,放他離開,也是給我自己乙個機會!
6樓:幸福小豬豬
因為能留住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他就是這樣乙個花心的男人,乙個對待感情不能從一而終的人我不稀罕。
7樓:唯有努力
10年的感情抵不過人家認識兩個月的感情,還有什麼繼續下去的必要,就算是勉強在一起,也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8樓:我是李李哦
因為你是乙個很聰明的人,知道留不住的人,永遠留不住,倒不如干脆分手,給雙方一點顏面。
老公三年前愛上了乙個女人,他不承認,我讓他婚姻和那個女人選擇乙個,他選擇了婚姻,每半年他又和她聯...
9樓:京香是我姐姐
先分居吧。分居夠了2-3年,就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了,反正你也不想見到他了,就搬出來住吧!等他不在家的時候搬出來,換個號碼,也不告訴他你在哪,保持好你跟家裡人的聯絡,以便遇到情況你家裡人能及時知道。
也好讓你們兩個在這1-3年裡好好反省。看看對方是不是真的值得走下去!
我只覺得你老公跟現在的大多數男人一樣,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很討厭這樣的人,越是容忍,越是得寸進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要等夠了2年,他不願意也沒辦法了,你只要抓著以上這些證據就好了!
10樓:lyy欣
離吧,有一就有二,何況還四次,他憑什麼吃定你不會離開他,他自信是來自你給的,你愛他比他愛你要多得多,所以好好的對待自己,這種人太自私了,肯定會大難臨頭各自飛的,收回你在他身上的付出,把對他的寵愛拿回給自己,人就是這樣不到黃河心不死,特別是自私、自我為中心的人不明明白白的讓他知道,你的愛是有所保留的,那是在值得的基礎上的,他還是會繼續這樣傷害你。
11樓:肖肖
我覺得還是離婚吧,事不過三,以後你會傷的更嚴重。
男生和女生很早就認識,一個男生被兩個女生喜歡,為什麼他會選擇認識比較早的那個女生?
對這個問題而言,雖然你倆很早就認識,但也不一定走的特別的近,隨著歲月的增長,該到談男女朋友了,可能兩人都有想法,但雙方並不是心中最喜歡的那個,在猶豫思考。如果有了另外一種想法那就各自另去找他人吧,你倆就做成一般朋友好了。如果是兩人都覺著對方持別的好,也很喜歡對方,那就真心地真誠地付出真感情,彼此好好...
兩個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為什麼兩個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呢?
要麼不顧一切的在一起,要麼顧慮一切的分開來。不過在我看來,男方太優柔寡斷了些。網戀了吧。如果能組合到一起最好,沒有辦法克服實際的困難就看倆人是不是真心了。距離拆不散有心人 愛是要付出的 你們要好好克服下 有真的決心 就去找她吧 其實遠距離的戀愛真的不是那麼容易的,我就嘗試過,我們隔了一個省,彼此總是...
男人有兩個老婆兩個情人,一個男人有兩個老婆兩個情人
他就是觸犯了法律了!你為什麼還說 要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給他點教訓?教訓,夠嗎?我很疑惑,是這個男人特別特別出色,還是你特別特別痴情。你既然發現是這樣的真相,為什麼不離開這渾水。你一清清白白沒結過婚的女孩,為什麼要被騙的團團轉,讓這些很滑稽的事情成為你生活的煩惱?是不是在愛情裡頭的時候人的腦子都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