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房產爭議的問題

2025-01-03 00:05:18 字數 4007 閱讀 1609

1樓:網友

房屋所有權人是你,但是還涉及到乙個法律專用詞--共有人,你可以看看有關法律方面的書,這個共有人必須是嫡親,且要沒有第二套房屋,才享有你現在房屋的權利,如果他有第二套房屋不符合共有人的條件,你明白了嗎?

一些房產糾紛問題

2樓:烏魯木齊房產

一、因為是在婚後購買的,屬於共同財產,離婚後房產會一人一半。

二、因為用此房提取了公積金,法院會考慮現配偶的公積金數額,會適當對現在配偶分配的房產比例會多一些。

三、和現配偶去做乙個公證,公證內容大致為此房的首付款和銀行貸款均為女方支付,現在配偶放棄此房共有權,原配偶可真好,為啥要離呢,想要保障自己的權益,最好的辦法是做公證,讓現配偶到公證處做個宣告,放棄此房的共有權。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都不太願意去做這樣的公證,怕會影響感情,這就要看你了,如果實在做不了公證,那就多收集點此房的首付款和月供都是原配偶支付的證據,以備後用。但最好的證明是要有現配偶的簽字,就算不做公證,也要想辦法讓他寫個東西。

以上都是以備不能協議離婚而要法院判決的。

祝生活愉快!

3樓:網友

一、現在法律規定:婚後買房的為婚後共同財產,即使合同上只有乙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財產與現在夫妻一人一半;

二、即使不實現基本情況5中的事情,現在也屬夫妻共同財產,將來財產分割同樣一人一半;

三、諮詢相關律師,應該可以簽訂相關利益保證的協議之類的東西證明之前的財產屬性問題。

4樓:天天_北京

1)要最大限度的保護該女子的利益,現在能做的是和現任配偶說明理由,因為該房確屬女方一人出資購買,做個財產公證,明確約定該房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因婚姻的存續或解除而影響女子對該房子的產權(不過這麼做的風險很大,不是法律風險,而是婚姻風險);

2)好好過日子,別離婚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女方利益。

有個關於房產糾紛的問題,各位大大幫忙

5樓:匿名使用者

家務事,還得自己解決!都是錢鬧的。

有關房產的問題,來請教

6樓:幸福牌小排骨

我只能在我的知識能力範圍內解答你:

首先一般認定房產的權屬,最根本的就是房屋管理部門的記錄登記,包括房產證(也就是你說的地契之類的)、土地證(國土局 建設局管理或者村建科)什麼的都是按照這個發的。那麼現在如果找不到房產證土地證的話,建議前往上述部門進行調查。第二你老大拿出的憑證是什麼?

是買賣協議?還是就是上面的土地證、房產證?第三,如果當初是你們兄弟幾個一起買的話,那當時賣房人再收到你們房款時有沒有寫收條之類的。

大概我瞭解的就這麼多,希望能幫助你。

房產糾紛的問題該如何解決?懇請專業人士幫忙提供寶貴建議!

7樓:上海吳濱大

房產是以登記為準的,比較麻煩。

8樓:品律者i鄭州房產

回遷房的所有權在未辦理房產證前也是屬於開發商所有的,所以開發商將房子抵押給其他第三者獲取貸款比如銀行等,屬於正常處置自己財產的經濟行為一般不認定為是違法,但是集體土地上的回遷房因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在辦理抵押手續時會有一定的條件予以限制,如果該行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可確認抵押行為無效。至於如何才能順利辦理房產證,這有賴於開發商的積極配合,比如及時向房管局、不動產管理中心提供建設、測繪、竣工等手續符合申請辦理房產證的條件。進入到本糾紛中,最主要的就是需要開發商及時和抵押權人也就是b公司解除抵押,只有解除了抵押才可以進入到申請辦理房產證的程式。

9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房子未完全轉移所有權,a的抵押行為對外產生效力。建議持買賣合同等可以證明房子所有權歸屬證據去法院提起確權訴訟,再拿著法院判決去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變更房屋所有權人登記。

10樓:edison大哥

a公司違約,那就法院起訴告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

11樓:陝西李桂娟

建議你直接委託律師處理。

12樓:夏侯梵勤福宇

1。你們家裡面對於老屋的產權在你爺爺奶奶還活著的時候是否有過分割協議,明確約定由誰來繼承老屋的房產所有權,如果沒有,則按照遺產繼承原則,你父親、你老姑媽、你大姑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考慮贍養義務的前提下,優先考慮盡到贍養義務的繼承人。

2。你父親已經去世,則你兄弟姐妹4人同為你父親應得房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有過明確協議,誰贍養老人,誰獲得房屋產權,或者是直接明確說清了房屋產權的歸屬,那麼拆遷補償就歸誰所有,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那麼房屋產權就應該由你父親3兄妹分割(如何分割可以自行約定,或找專業人士。)

地產糾紛問題?

13樓:王挺

根據您的描述,您所說的地或許是宅基地。宅基地無法過戶,但地上房產可以繼承;如果擔心弟弟爭奪,可以讓父親立份遺囑,這樣百年之後房屋由您予以繼承,基於房地一體原則,繼承後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一併由您享有。

自書遺囑應當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將房屋資訊寫清楚並明確由誰繼承,最後親筆簽名並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物權法》、《繼承法》。

14樓:抗磊

法律規定遺囑繼承。你爸爸的遺囑上寫清這塊地留給誰簽字按手印還需要乙個見證人。這樣遺囑就生效了,找個見證人還可以防止以後出現遺囑糾紛問題。

關於房產糾紛的幾個問題!

15樓:網友

首先 老人的遺囑是否進行過公證 是否出於老人自願這個很必要如果確實是老人自願的。

那麼 當老人去世的那一刻起 在法律上講 房子就是三兒子的所以 日後三兒子無論怎麼處理這個房產 都是對自己財產 他是贈送給大兒子還是賣都有他的自由。

所以你作為二兒子沒有權利向法院起訴的。

用個例子 好比我送給你一百塊錢 給你了就是你的了 你怎麼花我就管不著了一樣。

房子 老人已經給了你三弟 那房子就是你三弟的 那你三弟怎麼處理這房子就是你三弟自己家的事了 他願意送個你大哥一部分 是人家的事 你參與不了。

房產糾紛問題,幫忙看下

16樓:網友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子女買父母的房子,可以寫成遺囑或贈與,但遺囑和贈與協議都需要公證處公證,而且遺囑繼承的話,你需要等老人過世後才能把房子產權過戶。

第二種情況:如果是外人買老人的房子,那直接就是二手房買賣合同,如果老人是獨身,擁有房子獨立產權,房子是屬於他的個人財產,產權人同意簽字就行,跟子女完全不搭界,就算不同意再鬧也沒用,法律不支援。這樣就不需要再考慮遺囑或贈與了。

要是第一種情況的話一定要寫明,等老人過世後此房不得做為遺產再進行分割,贈與、遺囑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文字網上都有,搜尋**即可。

17樓:

房產是老人的,完全可以遺囑繼承或贈與啊!

18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什麼情況。子女買父母的房子嗎,還是外人買。?

子女的話直接寫遺囑或者贈與就可以了。

外人的話就是合同啊。

合同的話格式蠻隨意的,標題,甲方誰乙方誰,何年何月付款多少買了何處的房產,何時交付款項,何時過戶,違約的話承擔什麼責任,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請教極限問題,極限問題,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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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問題,請問一下各位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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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層講 一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及三就此說的很清楚,父母為婚前一方子女購房的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另一方無關,為你女友的婚前個人財產 二 在辦理產權過戶後,財產為你女友的個人財產,其有權處分 她可以給你也可以不給你,根據婚姻法夫妻可以將婚前財產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到公證處辦理夫妻財產協議是女方對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