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催開工,高速上發生車禍了,老闆有責任嗎?

2025-01-01 02:45:16 字數 4451 閱讀 2360

1樓:網友

老闆催開工,高速上發生車禍,老闆有責任嗎?在正常的情況下,老闆催開工也是很正常的,在高速發生車禍,應該自己注意安全,老闆沒有關係。

2樓:厚鴻寶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都應按工傷處理!

3樓:旁添智

這樣的事很難說的,雖說老闆催工,但是和車禍沒有直接關係,只能請好律師打官司看看能不能叫老闆賠償些。

4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沒責任,不過出於人道主義,應該補償一些。

5樓:其學名

交通事故如果發生在上班途中,那是屬於工傷事故,老闆肯定需要負有一定的責任。但是工傷認定需要由當地勞動局來最後確認。

6樓:困惑迷茫陷阱

理論上說老闆去開工發生的交通事故車禍老闆是有責任的,當然是沒有證據證明在法律上無法得到證明。

7樓:哇哦快到襠裡來

如果是在去工作的路上,那麼這屬於工傷。工商的範圍好像是不僅僅在工作當中再去工作的時候,還有從工作下班回家的路上。受到傷害都屬於工傷。

但是要有一點注意。就是發生的車禍不能是自己負主要責任。需要是自己負次要責任的,那麼就算是工傷,那麼老闆是需要補償一點一定的損失。

但是老闆催開工這件事跟發生車禍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是不必賠償這個損失的。

8樓:網友

你開車發生車禍與老闆有什麼關係。

工人從老家出來還沒有到工地在路上出了車禍老闆有責任嗎?

9樓:睢莞

我覺得個人承包型別的工種,不太適用於工傷保險,況且你家老闆肯定沒有為你繳納工傷保險險種,所以你這種事故老闆是不負責的。但是作為車禍受害方,肇事車交強險會賠償你損失的,另外根據肇事車主的責任比例,三責險也會按比例賠償你醫療費。

10樓:在浮山看漫威的莎葉蘭

首先,你是不是在這之前就在這個老闆手下幹,若是,就己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可以理解為上班途中,算工傷。但私人老闆是否買了保險,不好說。你最好還是找肇事方吧。

11樓:倫鳳銘

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老闆沒有責任。按著國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可按工傷處理。

12樓:揭馳

老闆沒有車禍事故的責任。有交警部門去處理。以後再說老闆和員工的關係。

13樓:網友

工人走路上出車禍,應該與你沒關係。這個track朱家碟配上損失的。

14樓:感性的

這樣的事情 老闆應該沒有責任。

15樓:庹洛靈

你自已說的多清楚,還沒到工地呢?責任怎麼負,

給私人老闆打工,放假回家路上出交通事故,老闆有責任嗎?

16樓:在海一方水伊人

你好,放假回家的路上與老闆沒有任何關係,放假時間屬於你自由支配時間,老闆無法干涉你和保護你,不具備安保義務責任區。

老闆喊假期工去辦健康證的路上出車禍了,老闆有責任嗎?

17樓:網友

在辦健康證的路上出了車禍,這對你的老闆來了說是沒有責任的,工作要求有健康證,這是工作的需要,就是不上班,平時自己的健康也是必須要的。

臨時工在回家的路上出車禍,老闆要承擔責任嗎

18樓:童陳

臨時工在回家的路上出車禍應該認定為工傷,工傷不存在臨時工之說,老闆需要承擔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依法繳納保險,則由工傷保險**賠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分析

臨時工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為完成工作而發生工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處理。「臨時工在上下班的路上發生意外」應認定為是為完成工作而受傷,屬於工傷。工傷糾紛屬於勞動糾紛,屬於民事領域,適用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第三方調解,申請勞動仲裁,協商或調解不成、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臨時工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用人單位有依法為臨時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對於臨時工的工傷由工傷保險進行賠償。或者如果在合同中有約定出現工傷的處理方式,也可依照合同的約定。如果既沒有合同約定,用人單位也沒有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則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另外,需要審查工傷發生的原因,如果是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第三人為侵權責任人,應當賠償工傷醫療費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19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索取工資,在回家的路上出現交通事故,和單位是沒有關係的。因為員工到單位索取工資是個人行為,同時並非上下班時間,所以補屬於工傷範疇,單位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賠償應該由責任方支付即可。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0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這種情況首先是機動車車主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機動車的賠償不足以賠償損失,這就要供職單位補齊虧欠部分,但這需要證明在老闆單位就職的事實。

工人在上班路上發生車禍,老闆有責任莫

21樓:廣東萬林事務所

你好,只要工人在事故中不承擔主要責任和全責就可以 認定為工傷。

22樓:博愛傑傑

如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按照工傷責任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3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沒有責任,但屬於工傷,可以得到相應的賠償。

在要工資回家的路上出車禍公司老闆有責任嗎?

24樓:網友

應該是沒有吧,交警也認定了,不過不管怎樣建議叫多人去公司合法的鬧,注意堵門爭吵都可以有,不要打人違法。

下班路上出車禍老闆要負責的嗎?

25樓:畢業於獅院的德雲女孩

老闆要負責的,在正常上班時間和路線算工傷。

員工外地開車回來上班途**車禍,老闆需要承擔責任嗎?

26樓:

必須在正常的上下班路上,必須是去上班或者下班回家,必須是勞動者本人在交通事故中經交警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無責任或者次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那麼屬於工傷,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被社保部門認定為工傷並且出現傷殘的,可以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工傷認定的結果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具體可以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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