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想說就說,不想說就拒絕,大家都有私隱的,別人也不會發現你的真實姓名!
2樓:·戀·熙
我覺得 你首先要知道他問你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如果你不是很瞭解他 你可以選擇不說 並告訴他 名字只是乙個人的代號 叫他叫你網名就可以呢。
3樓:
那要看你們聊天的目的是什麼了,如果是為了聯絡業務或者以後會成為工作上的關係,說真名對您是有利的,但如果僅僅是網路上的交友,那還是以網名來稱呼比較好。
4樓:一雨江南
千萬別輕易說!最好說乙個小名字,改名不改姓。注意安全!我在網上就是別的名字。
5樓:我要生帥哥
其實說了也不會怎麼樣,名字可以告訴他,畢竟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但是其他的不要說太多。
6樓:晏靜秋梵
可以說,也可以不說,視情況而定。
7樓:我_逢場做戲
看你了!可以說可以不說!我有個朋友就是!可以編乙個名字網上用!
8樓:匿名使用者
毫不猶豫地說個假名給他,反正無法知道真偽。
9樓:網友
聊的來就說 聊的不來就不說。
10樓:網友
隨便你!網路虛擬的很!大家都在偽裝自己薄弱的一面!
11樓:網友
看情況,最好是先下名字中的字吧。
12樓:網友
如果只是聊,無所謂阿,
13樓:絕望型
這個知道了好像也沒關係吧···他又不能把你怎麼。
14樓:鳳陽科技
說了又能怎樣,名字一樣的有很多。
聊天能不能真名實姓告對方
15樓:有舍有得
姓名屬於公民的民事權益,公民可以自行決定,這是公民的民事權利。
未成年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審慎決定,如果無法判斷可以由法定監護人進行判斷決定。
民法通則》第四條 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九條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條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二條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16樓:風起空谷
第一,如果您認識這個人,如這是個同學同事等等的話,那麼是可以告訴真實姓名的。
第二,如果您不認識這個人,如這是個網友等等的話,那麼還是不告訴他真實姓名的為好。
因為網路聊天而相信人好嗎,因為網路聊天而相信一個人好嗎?
相信可以,但是現實與虛擬是兩個世界。謝謝 聊聊就好 別太認真 還是要有點戒心 僅在網上聊天就能看出一個人的性格嗎 不一定因為人在虛幻世界中的表現是最接近完美的也許是你的想象和猜測而已 真正的性格是在生活中長時間發現體會出來的 網路是虛幻的 看到的是自己想象猜測的結合 不要刻意的相信 我認為在網上聊天...
網路聊天技巧,有什麼聊天幽默的技巧?
網路聊天技巧如下 1 網上聊天完全是一種隨心所欲,不用用涉及過多的理念。儘可能發揮你的潛餘力,志同道合無疑是人逢知己千杯少,情投意合忘煩憂。所以也沒有過多的約束。2 說到人際交往。在這點上,很大因素決定於個人的性格趨向。如果你想成為一名優秀的人際交往者。那麼首先得讓自己的性格能融入群體。聊天不分地域...
關於網路遊戲的問題,關於網路與網路遊戲的問題(急 )
樓主既然都衝了,還說這個幹嗎,敗不敗家不是說這個時候,有的人玩遊戲多少錢都花,其實到最夠才後悔,不過樓主要是性情中人,玩遊戲花錢很正常,不過家裡確實的有錢才行,要是不是很富裕的話,就不要這要糟蹋了,家裡掙錢不容易的,我也花過很多錢,都是後來後悔,但是玩的時候還是花,哎,共勉 網路遊戲 只花一千,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