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財產問題?什麼是共同財產呢?

2024-12-29 10:05:23 字數 4373 閱讀 2418

1樓:han學韓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樓:陝西西安李

夫妻共同財產,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當歸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財產。如果是婚前的,那就是歸個人所有的,無論兩個人共同生活多久,一旦離婚的時候,也還是歸個人所有,不會自動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比如:

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比如婚後購買、購置、建設的財產等;比如稿酬、稿費等智財權所得;比如生產、經營所得等。

3樓:布

第一類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

第二類屬於女方個人用品,離婚時歸女方所有。

4樓:網友

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 包含: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5樓:上海吳濱

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

6樓:歐陽一鵬

您好,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調整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桐哪輪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我國法律規定婚姻從登記之日產生效力,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即使沒有舉行儀式,在此期間購房,如果是一方出資,還是辦緩帆理夫妻財產約定的公證才是出資方個人的財產。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

比如,婚前個人按揭買下的房產,即使婚後共同還貸,按照的規定,如果沒有約定《民法典》,在分割時當然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共同還貸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額予以退還。房產增值的部分,當然由所有者享有。

這應當是原則。法官當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於困難的一方判決所有者予以幫助、補償。但是這並不是對共同財產的分割。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父局信母出資為子女購房,而此時子女已經結婚,父母希望出資所購房屬於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並不享有權利,那麼要在購房前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將購房所需資金贈與自己的子女個人所有,然後子女以此資金購房才屬於子女個人所有。(不過子女必須舉證,證明購房資金全部是由父母贈與無配偶出資)。

或者父母購房時就以自己為產權人,然後通過贈與或者遺囑的方式指定贈與子女個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繼承後屬於子女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

什麼是共同財產呢?

7樓:清湯芥麥面

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8樓:聽訟網

我國的民法典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概念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包含了以下內容: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約定不明或無法查實的財產、禮金、軍人部分復員費和轉業費、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什麼是共同財產?

9樓:手機使用者

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等收益。如果婚前沒有達成婚後財產分別所有的協議並經公證,那麼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所取得財產一般都認定為共同財產,而沒有必須經過幾年的規定,除非取得財產的原因中明確只能歸其中一方所有。個人財產就是當事人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在結婚之前所獲得的財產與收益等其依法屬於當事人個人所有的財產或者人身損害賠償也是屬於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什麼是共同財產?

10樓:律說律答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民法典》調整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埋芹念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首桐意,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彎困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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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可以寫雙方的名字的。只寫一個人的也是可以的。只要你們商量好了就可以。夫妻共同財產不是房產證上的名字來決定的,雖然現在是他們家拿的錢來貸款,但是以後只要能夠證明你也是在還貸的過程中參與了資金同樣是可以拿到你該有的那部分財產。並且如果房子你一分沒有出沒有貸款的買下來的,那麼只要這個房子是為結婚而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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