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素媛案罪犯每月可獲得120萬韓元補助,網友對此有何表示?

2024-12-22 10:35:20 字數 5971 閱讀 1623

1樓:吃瓜小薑絲

網友表示南韓**不應該給予趙鬥淳120萬韓元補助,認為他是罪有應得。

2樓:亦如

網友都是覺得這個人不配拿這些錢,做出那種事情的人現在出獄了該好好地活在世上,領著納稅人的補助,實在是難接受。

3樓:鄉鎮女董事

網友表示沒法理解南韓的魔幻法律,受害者一家人擔驚受怕,施暴者多年後出獄還有專人保護,現在還可以每月領錢維持生活。

4樓:咖咖

很多網友認為不應該發放補助,甚至非常憤怒。

5樓:愛小樹苗

一部分網友對此表示可以看出當地的法律非常的人性化,而且也表示對這個罪犯進行了原諒。

6樓:聽南風

很多網友對此表示非常不滿意認為這個人不應該獲得這麼高的補助。南韓素媛事件一直備受大家大家關注對於犯罪人大家也是非常痛恨的,所以當這個人的補助有這麼多錢的時候很多人提出反對。

7樓:數碼專家小行星

網友對這件事表示反對,很多南韓網友都在情願拒絕給他發補助,因為他是乙個罪人。

8樓:芳芳聊農業

網友對此表示強烈譴責,因為乙個特別惡劣的罪犯居然還能夠取得補償,而很多貧窮的人都沒有取得補償,這太不合理了。

南韓**花費2.2億韓元監管素媛案罪犯,南韓網友如何評價?

9樓:網友

南韓網友看來這麼做,就是浪費納稅人的舉鬧錢財。**花125萬元的人民幣,用來監管趙鬥淳,只是預防他下一次犯罪。但是對於南韓網友來說,為了這種人,花費這麼多錢,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畢竟他過去的惡劣行為,大家可以說心有餘悸。有人直呼,為什麼不把這筆給受害者家屬,畢竟現在受害者家屬,日子過得很痛苦。<>

一開始讓很多人無法容忍的一點,就是他犯了這麼大的罪行,為什麼還能出來。出獄之後,**還一直是在保護他,雖然**這麼做可以理解,真的讓人看不慣。又不是什麼大人物,為什麼要採取如此安保措施。

目前趙鬥淳出獄之後,除了短暫出門之外一直是躲在家裡。妻子每隔一兩週會出去,採購一次生活用品。最讓很多人難以接受一點,就是他們夫妻每個月可以領到容易接8000塊錢的貧困補助。

換句話來講,這筆錢哪怕他們沒有工作,依然是衣食無憂。明明是他做錯了事情,為什麼還要花納稅人的錢來養著他。有人直呼,為什麼不把這些錢,給受害人好好養身體。

現在受害者家屬,整日里提心吊膽。12年過去了,但是造成傷害還在持續。<>

關鍵是有些網友不明白,這種人沒有做出相關貢獻,為什麼還要讓國家花這麼多的錢來養他。現在受害人狀況,非常的不好。當年造成的傷害依然沒有解除。

而趙鬥淳只是被關了 12年,現在已經恢復自由。除了嫌疑人之外,他的妻子心理狀態真的不容樂觀,12年來一直跟隨著受害者搬家。哪怕受害者家屬一直躲著他,遊叢還是「不離不棄」,似乎想要打算一直永遠纏著人家。

這種行為真的,讓人說神答櫻不出來的恐懼。

10樓:浩海永寧

南韓網友的評價還是比較統一的,他們都支援要進行監管這個罪犯,這個罪犯實在是太可怕了。

11樓:小豆子子梓

南韓網友評價監管素媛案罪犯花費了這麼多錢,還不如將關進是監獄呢,太費錢了。

12樓:行樂樂樂行

南韓網友都非常的生氣,而且也覺得**的這個措施不是特別的合理,而且也覺得這筆錢花的特別的不值。

13樓:阿樂秋季雨

南韓網友對此的評論是說,不應該再讓這個人出來繼續禍害他們一家,而李知賣且他覺得花費這麼多的錢去猛公升監管做飯,哪逗其實是不值得的。

14樓:王祿

他們評價浪費稅金。他們對於這樣的做法也是很不理解的,因為這樣的惡人人們都是很討厭的。

15樓:史蒂芬斯

網友非常贊同這個做法,因為這個罪犯的罪孽非常深重,而且也是乙個特別危險的人物,需要進行監管。

韓**花費2.2億韓元監管素媛案罪犯,你覺得南韓**有必要這麼做嗎?

16樓:懂金融的萬老師

我覺得非常有必要這麼做,像這種行為惡劣的罪犯出獄之後很有可能會再次犯罪,所以不管花多少錢都要把它監控著,不讓他再去害人,其實我覺得像這種行為如此惡劣的人已經可以判死刑了,我不知道為什麼還要讓這種人活在世界上,難道不是在浪費國家的糧食嗎?

這個世界上,我覺得乙個人怎麼活都是可以的,但是做人首先要做乙個正直的人,如果乙個人是不正直的,那我覺得這個人活在世界上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乙個不正直的人是害人害己,不只會危害到別人的生命健康,還會危害到國家的安全,像這樣乙個罪行非常惡劣的人,出獄之後不管是住在**,周圍的人都會覺得很害怕,而且周圍的人都會想要搬家,這其實是變相的危害到了公共安全了。

而且他的獄友也說,他在監獄裡面的性格陰晴不定,有時候會發很大的脾氣,給人一種特別暴躁的感覺,好像在出獄之後還要再去作惡,雖然說南韓**花費了大量的金錢把他監管著,但是我覺得監管畢竟是監管,沒有24小時把它關起來,這個人還是有可能會去犯罪的,而且他的犯罪對這個社會帶來的影響已經足夠大了,如果**這次還沒有做好的話,大家對**會相當失望。

說真的,我覺得每個女孩子都要保護好自己,一些家長在教育孩子的時候不要覺得孩子還小,什麼都不跟他講,你覺得你的孩子還小,但是別人不覺得呀,那些壞人就是看你孩子還小什麼都不懂才會去作怪,所以真的除了保護自己以外,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家人,尤其是女孩子在這個世界上某些地方,某些程度上來講,真的是有點危險的。

17樓:梨子與你看娛樂

有必要,因為對於這種惡劣犯罪的人就是要大力監管。

18樓:忠八

南韓**很有必要這麼做,因為這名罪犯給南韓整個社會環境帶來的惡劣影響是不可估量的。這麼做也是為了安穩民心,樹立**的一些威信吧。

19樓:夢長科普小屋

我覺得南韓**沒有必要這麼做,我覺得任何事情順應民心才是最好的選擇,這麼做根本不值得。

20樓:李佳楠那男

有必要的,因為這個人非常的危險,所以一定要嚴加的看管,但最好把它關起來,而不是採取這樣的方法。

21樓:青楓侃

我覺得有必要。因為這樣的話也能夠避免一些意外事故的發生,而且也能夠保護當地的市民的安全。

南韓**花費百萬監管素媛罪犯,對此你怎麼看?

22樓:ch陳先生

**監管是為了避免其再次犯罪,但耗費太多資金是不合理的,最好是讓他自己出錢。根據南韓**報道,「素媛案」的原形罪犯在出獄之後,再度引發了熱議,由於**認為罪犯趙鬥淳還有犯案的可能,所以派遣了不少的警察24小時來看守他。有**計算過一筆開銷,這些警察連夜的看守,已經耗光了**至少2億韓元的資金。

該訊息一經爆出,顯然讓不少南韓人表示難以接受,他們認為趙鬥淳已經是乙個罪犯了,不應該再浪費納稅人的錢,應該讓他自己支付這筆費用。

但顯然該言論很難得到執行,因為在目前這種社會環境之下,趙鬥淳根本不可能出去找工作,自然也不會有收入,沒有收入肯定是無法支付看管費用的。而且在此之前,還有**報道,因為趙鬥淳沒有找到工作,南韓**還要每個月給予其一筆錢,用於保障他的生活。這種做法雖然符合法律,卻讓不少南韓人接受不了,認為這是在浪費錢。

而且在趙鬥淳離開監獄之後,一直都有一些民眾圍繞在趙鬥淳居住的大樓內,要求他出來,並且希望嚴懲他。但周圍的居民卻十分煩惱,因為大量民眾聚集在樓下,導致他們也受到了影響,無法很好的訊息。

其實歸根結底,還是南韓法律有漏洞,面對這種對社會可能產生嚴重危害的人,竟然刑期這麼短,法律應該對這種人予以嚴懲,更不應該讓他隨便出來。就算不是無期徒刑,至少也應該是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這樣貿然把他放出來,只會引起更大的社會混亂。現在趙鬥淳居住的區域內,已經是人心惶惶了,大家都擔心自己的小孩成為受害者。

23樓:娛樂王可樂

面對**用合法公民的稅收養罪犯,南韓人民早就怨聲載道了。但由於這些犯罪分子有兩三次作案的可能,所以必須進行監管,這些稅收只能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浪費在犯罪分子身上。

24樓:白珍全全全

對此我認為南韓的**對於這件事情還是比較重視的,讓人覺得非常有安全感,對待這樣的罪犯確實應該非常重視,並且採取一定的管理制度。

25樓:李佳楠那男

不如修改一下法律,或者是把他勞動管制。這樣就不會花這麼多錢了,而且也會保證其他人的安全。

26樓:每日話題心說

我覺得很無語,竟然對乙個罪犯如此的寬容和貼心,對於受害者一點也不公平。

27樓:阿樂秋季雨

應該把這個素媛案罪犯直接逮捕起來,不應該再讓他放出來害人,而且現在他們一家人都在危險素媛。

28樓:行樂樂樂行

我認為非常的不明智,這是因為他是乙個犯罪嫌疑人,所以應該把這些錢保護當時的受害者。

29樓:可圈可點的檸檬

殺掉惡魔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30樓:天悅

我覺得南韓**他們不知道在想什麼,與其花費這麼多,還不如繼續把這個罪犯關押起來,這樣他們也省心,也不用去浪費這麼多資源。

韓**花費2.2億韓元監管素媛案罪犯,為何這樣的人沒有被判死刑?

31樓:夢長科普小屋

因為這樣的人所觸犯的南韓的法律,不足以讓他被判處死刑,一切罪行應當按照法律來判定。

32樓:李佳楠那男

因為根據他們國家的法律就不能判死刑,這也是現在人們太在乎人的生命權,認為不能隨便剝奪其他人的生命。

33樓:柒晚灣

因為南韓法律裡面沒有死刑,他們國家是不存在死刑的。我覺得不死刑也得終身監禁吧!不能放出來啊!

34樓:凌晨五點的陽光

因為這就是所謂西方文化觀念下的人權啊,南韓目前沒有死刑,不管做了多傷天害理的事情都不會被判死刑,而且為了防止他被憤恨的群眾傷害,南韓**花費了大量資源和金錢保護他。真噁心。

35樓:寄情以言

因為南韓很少有死刑。這些國家比較講究所謂民主,所以很少有死刑,一般都是有期徒刑。

素媛案罪犯窮兇惡極!南韓**為何不將其判處無期徒刑?

36樓:星晨1月

很多人應該都瞭解素媛案的經過,但是如此罪大惡極的人為何只判了12年有期徒刑。這讓人很難以接受。

事實上趙鬥淳之所以被判得這麼輕,是因為當年法律最高只能判15年徒刑,而且趙鬥淳的證詞中強調自己醉酒意識不清醒,受害者本人只是乙個小孩不會說謊,也說明了當時趙鬥淳身上有酒味,結果就只能輕判。再加上南韓有一案不能二審的原則而無法再加重刑期。而目前南韓法律已修正將有期徒刑上限延長至30年,廢止兒童、青少年為犯罪物件的性犯罪的公訴時效,並延長電子腳鐐的時間,最高可達30年。

當趙鬥淳犯罪後剛被抓捕時候,竟然否認自己去過案發現場。但是後來經過調查取證,根據現場的指紋、鞋底、衣物上的血跡,他又立刻改口說自己醉酒了,意識不清醒,做過什麼都忘記了,而且說自己只是單純的目擊者。當時只是為了進教會,開啟廁所發現了受害者。

怕自己被當成罪犯,就趕緊跑了。

但事實上,這是他有過17次犯罪前科,有兩次以「酒後作案」為由,而逃過了處罰。

由於南韓《刑法》規定:「如若犯罪者因為精神狀態不穩定,而失去基本辨別事物的能力,可以獲得減刑。」當時南韓針對兒童**的最高刑罰只有15年,法庭審判組後鑑於他57歲高齡,身體虛弱、過量飲酒等因素綜合考慮而給他減刑3年。

37樓:jjppppp啊

我認為雖然素媛案罪犯窮兇惡極,南韓**出於多方考慮,無法將其判處無期徒刑。

38樓:網友

因為他是在醉酒狀態下犯下的罪行,而且南韓已經很久沒有用過無期徒刑了。

39樓:壯壯大哥

這是南韓自文在寅**上任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國民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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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罪犯被放出來以後一定要嚴格限制其行為,不能夠讓他有再次作案的機會。這個罪犯生活區域周圍的父母也一定要看住自己的孩子,因為這個罪犯很有可能會再次作案。從對這個罪犯的處置就可以看出他們的法律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法律要能保證民眾的安全和幸福生活才行,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還不能保證。就是精神折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