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住勤補貼,關於住勤補貼和餐費補貼的請示

2023-01-18 14:10:09 字數 4059 閱讀 8732

1樓:匿名使用者

「異地住勤」是指工作地點在外地。補貼多少每個公司相差懸殊。外資中,歐美跨國公司最高,每日150-200元,經理則200-300.內資差的一天也就30元。

2樓:靖央捷穎馨

嚴格來說其實應該稱之為住勤補貼。從實質上來說就是企業對出差人員在出差過程中吃住的一種補助。它和宿費之間的區別並不是太明顯。

但是二者之間還是有些細微差別。現在對於住勤補助費用每個地區和每個企業都有自已不同的標準。一般在補助範圍之內的企業就給予報銷。

而宿費則需要出差人員提供住宿的發票。只有提供了發票才能據實報銷。

3樓:

駐勤補貼:就是到達出差地點後。依據公司的補助制度每天發的補助。

一般當中含。住旅館的費用(我公司在住宿上規定住旅館費用每天不得超過120,要是住的少。多餘錢歸我。

結省啊。).額外還有。

出差補助。出差多少天。跟據規定每天補助多少。

差旅費中的住勤費指什麼

4樓:那時花開

住勤費是在外地出差間的伙食補貼,住宿費指旅館費。

5樓:屏海讀聯

指在外地(不指路上)的伙食補貼。

差旅費報銷單上的住勤費是什麼意思?

6樓:網友

多數都是指的住宿費用。

7樓:壁虎笑笑

應該是住宿費吧 猜的,等下一個答案。

誤餐補助、住勤補助與途中補助是怎樣規定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問:誤餐補助、住勤補助與途中補助從內容上是怎樣規定的?具體涉及哪些稅收規定呢?

答:《關於誤餐補助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1995]82號)對誤餐補助作了進一步明確:國稅發[1994]089號檔案規定不徵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

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稅務上沒有一個明確的「住勤補助」的提法,我理解的「住勤補助」是指對派到外地工作的人員按天、按月給予的補助。稅務上也沒有一個明確的「途中補助」的提法,我理解是在交通工具上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地方,經過若干天,所給予的補助。

我認為上述兩種補助,參照差旅費津貼的有關稅收規定。(個人觀點,請謹慎參考)。

差費報銷單中的中途伙食補助費和住勤費有何區別,都要有發票嗎?怎樣填寫,宿費要有發票嗎?急急

9樓:漁漁

就是企業對出差人員在出差過程中吃住的一種補助。

住宿費和補助費之間的區別在於補助費用,每個地區和每個企業都有自已不同的標準,補助費一般採用限額包乾的辦法管理,不需要提供發票證明真實的金額,由出差者自行控制相關費用的發生;

而住宿費的報銷則需要出差人員提供住宿的發票,只有提供了發票才能據實報銷。

稅法中對「差旅費」有嚴格規定,除發票外必須有相關證明,比如出差人員姓名、出差人數、出差目的,任務、地點、時間、餐費住宿標準、差旅補助標準、、支付憑證等等,稅務稽查時,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稅務局有權調整。

擴充套件材料:

現實工作中差旅費報銷單的填制形式在工作實際中差旅費報銷單的填制形式諸多,說說三種主要形式。

1、普遍採用的填制形式現在印製的「差旅費報銷單」形式大體上都是在費用欄下分別平行設定了「車船費」、「中途伙食補助費」、「宿費」、「住勤費」和「雜費」等欄目,其中「雜費」欄目下又平行的設定了「用途」和「金額,,兩欄。

大家出差歸來,基本上按出差花費的性質,對應的填入差旅費報銷單費用欄下的」車船費「、」中途伙食補助費「、」宿費「和」住勤費「等各個分欄內。

對應無法填入的,在「雜費」欄下的「用途」和「金額」欄,按花費性質(比如「會議費」、「培訓費,,和」交通費「等)依次進行類別和金額的填列。

2、部分人採用的填制方式出差歸來,對能填入差旅費報銷單費用欄下的「車船費」、「中途伙食補助費」、「宿費」和「住勤費」等各個分欄內的花費,對應填入;

不能填入的小額花費,填在」雜費」(接性質依次填列)項下,大額的花費,如「會議費」、「培訓費」和「車輛加油費」等,另行分類粘、填單報銷。

3、個別人採用的填制方式公差回來,能填入差旅費報銷單費用欄下的「車船費」、「中途伙食補助費」、「宿費」和「住勤費」等各個分欄內的花費,對應一一填入。不能填入的其他花費。不論金額大小,統一另行分類,分別粘、填單報銷。

10樓:匿名使用者

兩者意思差不多,都是出差期間發生的相應補助費用,但要使用這兩個科目公司應有嚴格的制度規定,即出差每天的中途伙食補助費是多少、住勤費每天標準多少應有明確規定,否則稅務局不予稅前列支。我的理解是住勤費與住宿費是相同的,在報銷過程中一定要有發票(但按公司標準報銷);而出差中途補助費則不用發票,可在報銷單上直接填寫。

最最關鍵的是公司要有明確的相關制度規定,住勤費或宿費要有發票。

11樓:匿名使用者

視公司而定,一般伙食的話是又規定的,如果是像營銷的話是可以憑發票報銷,其他的應該只能報銷一定數額的餐補,住宿的話一般都要有發票的,你要到公司領一張差旅報銷單,然後還有一張憑證單(用來貼發票的),然後在差旅報銷單中寫下每一筆開支,(當然不能超過報銷允許範圍,)以及總和,然後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簽字之後再找其他必要領導簽字之後再交給財務,憑單領取報銷經費。

12樓:網友

明顯的有區別的啊。

伙食補助是你公司制定的出差人員每天可享有的飯貼(即伙食補助費),這個要看在什麼地方吃了,有的有發票,有的沒有發票;

住宿費是出差人員所住地方的房費,也僅僅是指房費,房費是有發票的;

伙食補助費就填你公司規定的出差伙食補助額,住宿費就填人家開給你的發票上的金額(這個住宿標準你們公司應該有吧,若超過標準要附說明的,多出的金額可以填在「個人負擔」裡)

13樓:匿名使用者

伙食補助費不需要發票,按公司出差規定來計算(只要公司規定金額不是畸高,稅務局不會追究個稅)

住宿費,必須有住宿發票。

14樓:匿名使用者

就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了。

伙食補助不需要發票。

住宿費是需要發票的。

15樓:小w小

不太清楚你所說的伙食補助費和住勤費是不是差旅費,我認為無論哪一項報銷必須要有發票。

關於住勤補貼和餐費補貼的請示

住勤補助要徵個人所得稅麼?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第八條 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第十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目前國家沒有關於住勤補助的免稅規定,因此,住勤補助應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於網路。

工地住勤補貼算加班費嗎 50

17樓:有舍有得

這可以算是加班費。

因為居住在工地本身是不用支付費用的,正因為是考慮到在居住的同時可以進行一些看管之類的工作,才支付住勤補貼的。

18樓:網友

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福利費、住宿補助屬於應付職工薪酬內容。

鐵道部對住勤職工有何規定補助有什麼`?

19樓:匿名使用者

通勤一般是根據自己的情況一般都是省內距離,要是超過600公里就有探親假沒有通勤了。通勤也沒有補助,一般可以中午下午回去週一正常上班只能佔一頭。看你領導怎麼樣了,事在人為。

20樓:情感生活答疑師

鐵道部對住勤職工有規定的補貼,有住房補貼和暖氣補貼,還有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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