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19年在異地死亡不明原因,應怎麼處理?

2023-01-05 17:10:09 字數 5018 閱讀 8078

1樓:匿名使用者

在異地不知什麼原因死亡,你要在第一時間報案,讓公安人員來給你進行處理,公安的刑偵人員來給你進行死亡說明,刑偵人員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2樓:網友

失蹤19年且不明原因的死亡,可以報警。

3樓:小**樂在其中

既然已經死亡,就不是個人能夠處理的。

應該報案,公安機關會給你處理意見的。

4樓:酷瀟

你就去派出所申請死亡了。就把他的戶口登出了。

5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是失蹤,可以按失蹤人口處理。

6樓:謝謝

法律意義上的失蹤即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他為失蹤人。宣告失蹤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主體條件: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利害關係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被宣告失蹤的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公民和法人。

2、客體條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實。如發生洪水、**、戰爭等情況。

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沒有回來,也不能認為失蹤。(2)下落不明必須滿兩年。其中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算。

因失蹤而被法律判定為死亡狀態即宣告死亡,指自然人離開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了宣告死亡的條件: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產生之日起滿二年的。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終結之日起計算。

7樓:金友雲

失蹤19年,早就應該報警,現在發現死亡,應報警申請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家人失蹤19年了,現在想開個死亡證明,很急的,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等不了也要等,除非你現在就有實質的證據證明你的家人已經死亡,否則必須向法院遞交親人因失蹤多年,要求申請死亡的申請,通過才可以正式將親人的戶口及一切有關資訊登出。這是必須的程式,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你的利益。

9樓:冰雨晴霜

天橋、電線杆上有聯絡**。

在外地失蹤10年怎麼辦死亡

10樓:網友

1、宣告死亡須經利害關係人申請。

申請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必須按此順序申請,順序在先的申請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順序的排除在後順序,同順序的權力平等。

2、須被申請人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a:下落不明滿4年;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日滿2年;c:意外失蹤且取得死亡證明的)

3、須由人民法院宣告。

宣告失蹤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請宣告死亡的條件,利害關係人可以不經申請宣告失蹤而直接申請宣告死亡。

此人失蹤10年了,首先從時間上滿足了申請宣告死亡的條件,其利害關係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但你是被申請人的子女,屬於第二順序申請人,如果第一順序的申請人不宣告死亡,則你的申請宣告無效。

對於財產的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的時間開始。(在這裡也就是從被繼承人被宣告死亡時開始),法定繼承順序也是分兩種。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繼承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法,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還規定:遺產繼承應是權利與義務的雙繼承,即遺產在清償了債務後才能繼承。

你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可以繼承他的財產,但是如果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本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應撤消對他的死亡宣告。

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

異地死亡要怎麼辦理

11樓:黑色也很美

【在異地去世人員的喪葬辦理】:

根據有關規定,在異地去世人員,原則上遺體應當在當地殯儀館火化,禁止運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確需運回原籍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經當地民政部門批准;

(2)必須在當地殯儀館進行防腐、消毒等處理;

(3)必須由當地衛檢部門出據的《移運證》;

(4)必須由當地殯儀館承辦遺體運送業務。運送到安葬地殯儀館。

【喪葬辦理程式】:

當親人去世後,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一、喪葬辦理程式。

1.死亡證明:

當親人去世後,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登出戶口:

死者家屬持死亡證明書到駐地派出所登出戶口。(外地人可以先火化)

3.聯絡火化:

(1)打**或派人前往殯儀館或殯葬服務站聯絡火化,登記死者姓名、住址、年齡、性別、死亡原因、死亡時間、遺體所在地、死者戶口所在地;

(2)登記家屬姓名、住址、**、與死者關係等;

(3)預定服務專案,服務時間。

4.接運遺體:

按預定時間,家屬持死亡證明在指定地點等候靈車接運遺體。

5.遺體火化:

(1)遺體運送到殯儀館;(2)遺體整容;(3)遺體告別;

(4)遺體火化,選購骨灰盒、領取火化證明;(5)領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選定方式安放骨灰,並領取骨灰存放證。此後,家屬持此證明來公墓祭掃。

人口失蹤報案要怎麼辦?有什麼規定?

12樓:田亦海

如果是為了找到失蹤人,要到公安局報案。請求**協助。

如果是跟失蹤人在法律上有利害關係那就要去法院。但請求人必須是利害關係人。

第一百六十六條 【宣告失蹤】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參見民訴見第194、195條)

第一百六十七條 【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下落不明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參見民訴見第196條,海特法第9條)

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告與判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蹤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

(參見民訴見第196條)

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事實是否得到確認,作出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判決或者駁回申請的判決。

第一百六十九條 【判決撤銷】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經本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新判決,撤銷原判決。

人口失蹤報案要怎麼辦?有什麼規定

13樓:鈺瀟

直接去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即可。

根據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報案有以下規定。

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第一百六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提供的有關證據材料等應當登記,製作接受證據材料清單,並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必要時,應當拍照或者錄音、錄影,並妥善保管。

14樓:紙影蝶夢

如果單純的報案的話只公安局就可以,要申請宣告失蹤的話就去法院。

15樓:手機使用者

知道以失蹤人有關聯的人為什麼報案後派出所不去調查。

人在外地死亡喪事如何辦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先拿著醫院死亡證明在當地火化了,在拿著骨灰回家辦喪事。

17樓:匿名使用者

找白事一條龍,殯葬一條龍。

下落不明滿4年,不同順序申請人分別申請失蹤和死亡,該怎麼處理?

18樓:西門雍恬盧美

申請宣告失蹤是沒有順序的,申請宣告死亡就是有順序的,順序在前的親屬未申請死亡,申請在後的親屬不得宣告死亡,同順序的親屬有宣告死亡有宣告失蹤,則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親屬順序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

所以你所問的情況,既然妻子沒有申請宣告死亡則只能是宣告他失蹤,因為父母在宣告順序上是排在配偶後面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5條規定:

申請宣告死亡的利害關係人的順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

同一順序的利害關係,有的申請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則應當宣告死亡。

20樓:冒夜

可以直接申請死亡。

順序如下:(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

也可以申請失蹤,申請宣告失蹤沒有順序限制。

長期失蹤被認定為死亡的人又回來了,法院怎麼處理?

2023年在異地保銷是否可以?

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可以異地報銷。2021年的異地醫保報銷新規是什麼?2021年的異地醫保報銷新規 取消備案材料,異地就醫更簡便。新政策將為兩類人員帶來實惠 一是 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包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 常駐異地工作人員 長期異地居住人員 外出務工農民 外來就業創業人員等在異地長期居住6個月以上的人員...

2023年在中國發生了什麼事,2023年在中國發生了什麼事

1.川南嘉定起義失敗 2.資政院成立 3.長沙市民發生搶米事件 4.清 統一了錢幣制度 1910年清朝末年東北鼠疫 1910年到1945年,中國發生了什麼?1910年中國發生了哪些大事?1910年中國處於清朝統治最末期,爆發了武昌辛亥革命。一對年大約就是胥海革命有毒,正在醞釀中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駕崩...

我是10年在異地考取的導遊資格證,一直沒掛,想回到自己家鄉再

如果拿到導遊從業資格證兩年不掛靠旅行社換取導遊證的話,導遊從業資格證就作廢了,儘快掛靠旅行社換取導遊證,另外,你在 考的導遊證就只能掛靠在當地的旅行社或導遊服務中心,因為別的旅行社沒有權力接收異地的導遊,是不能轉的,但是你掛靠拿到導遊證後,導遊證全國都是一樣的,你可以選擇在你家鄉當導遊帶團,但是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