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與房權證持有人的關係,房屋的共有權證持有人再買房算第二套房嗎?

2022-10-03 21:05:11 字數 5842 閱讀 8776

1樓:

房產合同上是誰的名字產證就是誰的名字。

按你的敘述房產證上應該是你爸爸的名字,因為住房公積金是專款專用的雖然你母親也是參貸人但不一定在購房合同上簽字了。

還有現在的情況下你的名字是加不進去的,因為房子已經在房管局做抵押登記了,在貸款還完前將無法辦理該房屋的任何變更業務。

2樓:笨笨大叮噹

一般情況下,誰貸款誰的名字就必須在房產證上。只有房產證上有你名字,這房子才是(或部分是)你的,銀行才會貸款給你。當然,如果房產證上沒你名字,你又想貸款,那房產證上的人可以充當擔保人,用他/她名下的物業為你做擔保,這樣,貸款的性質就不一樣了,不是單純的房屋抵押貸款,而成了個人貸款,銀行會考慮你的貸款用途,這種情況能批的可能性不大。

3樓:匿名使用者

購房合同上是誰的名字,產權證上就是誰名字,如果你的名字沒在購房合同上,產權證上肯定也不會有你的名字。在產權證下來前可以做產權變更(更名、加名、減名),不過手續比較麻煩。

房屋的共有權證持有人再買房算第二套房嗎?

4樓:王元頁

看當地政策吧,有的認房,有的認貸,有的地方政策嚴格會認房也認貸,一般如果有貸款記錄會認定是第二套房。

5樓:

肯定是二套,有共有人在房產局是能查出來的,就算你房證上面沒有寫明,但是能查出來。過戶,銀行貸款都要查檔的,肯定是二套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肯定屬於第二套房了。

但是按照你的說法,孩子已經成年,那麼你可以將父親1%的股份交易給孩子,費用很低的。然後就變成孩子名下一套房,父親夫妻兩人名下無房,只有一次貸款,那麼按現行政策,你用現款購房肯定是允許的。

7樓:薰何生冷香

算的。根據新的規定,三種情況將被認定二套房:

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資訊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他項權證是不是買房辦按揭後銀行給辦的,是由銀行還是個人掌握? 他項權證應該在誰的手上

8樓:五講四德庸你妹

他項權證是等買受人的產權證辦理下來後拿到房管局辦理抵押後的產物。

這個他項權證是由銀行掌握的,因為這筆購房款是向銀行申請的,所以是由銀行掌握的,他項權證是放在銀行內部,在借款人還清貸款後,會有工作人員帶上他權與借款人一起到房管局辦理登出的。

9樓:李象明

他項權證在本人手上,銀行按揭已還清了,一直沒去房產局換房產證,沒有什麼問題嗎?謝謝…

10樓:匿名使用者

他項權證是指你第一次買房有抵押的情況下才有的! 是解除抵押登記的必要檔案!

這個他項權證一般都是由銀行留存的,用來代替房產證。一般情況下是不會交還給你的!

只要當你把銀行欠款結清,銀行才會出具解抵押材料並且把他項權證交給你!

所以呢,如果你的抵押已經辦理完成,房產證上有抵押章了,那麼這個他項權證就應該在銀行!

如果你的抵押還沒有辦完,那麼他項權證應該也是沒有的!

房地產他項權證到期後他項權利人是否還具有法律效益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到期失去法律效益。 2023年12月5日,張某作為抵押人、花某作為借款人,與武昌區某信用社作為貸款人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約定了有關貸款的內容:武昌區某信用社向花某發放貸款4萬元,貸款期限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合同也約定了有關抵押擔保的內容:抵押人張某自願以本人有權處理的一套房屋作為抵押物,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次日,張某與武昌區某信用社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將原告的《房屋所有權證》交武漢市房地產管理局,領取《房地產他項權證書》。《房地產他項權證書》作為借款人花某的借款抵押擔保憑證存放於抵押權人武昌區某信用社處。貸款到期後,借款人花某未歸還武昌區某信用社的貸款本金、利息。

武昌區某信用社也一直未向張某主張行使抵押權。

2023年3月17日,張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被告武昌區某信用社喪失抵押權,宣告抵押權消滅,並判令被告武昌區某信用社立即歸還原告的房產證。

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張某與被告武昌區某信用社之間簽訂的抵押擔保合同的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該抵押擔保合同的內容依法成立並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被告某信用社與借款人花某之間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了歸還貸款期限。該貸款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即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而被告武昌區某信用社未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其在此期間內已向借款人主張權利或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該債權債務關係的訴訟時效沒有發生中斷的情形,故訴訟時效期間至2023年6月30日結束。

而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法院不予保護。被告武昌區某信用社在上述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未向法院主張其擔保物權,應視為放棄該項權利,故其依法所享有的擔保物權已消滅。原告張某的訴訟請求合法。

兆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玉林評析:

在本案中存在兩個法律關係:一個是借款人花某和貸款人武昌區某信用社之間的貸款法律關係。另一個人是抵押人張某和抵押權人武昌區某信用社的抵押擔保法律關係。

這兩個法律關係是比較清晰的,但是當事人在發生爭議後,沒有在法定的擔保期限內主張權利,從而喪失了要求抵押人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權利。根據《物權法》202條的規定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本案中,抵押權人某信用社沒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應視為放棄該項權利,故其依法所享有的擔保物權已消滅。

買房貸款能否兩個人一起貸款?我們是姐弟。

12樓:墨汁諾

可以一起貸款。

1、每套房子只有一個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證上會有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其中一個人是產權共有人,並且可以註明產權分配比率;

2、如果不特別註明就是各50%,但是要你跟你弟弟都是未婚;

3、如果已婚,即使沒有對方的名字,也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已婚那個人的配偶必須要做一個放棄公證,要不然的話,配偶也是有產權的。

擴充套件資料: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二、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係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型別。

三、由於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係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型別,因此,在處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為兩種情況:

(1)處分按份共有關係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

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2)處分關係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於兩個所有者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

當這種關係終止時,按照友好、協商的原則對房屋產權進行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無協議的,根據等分的原則進行處理,並考慮共有人對房屋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進行處理。

13樓:

可以一起貸款。

但每套房子只有一個產權證~

所以,房產證和土地證上會有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其中一個人是產權共有人,並且可以註明產權分配比率,如果不特別註明就是各50%

當然,如果是已婚,那麼即使沒有對方的名字,也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所以,第一個回答的建議你最好也看一下。

14樓:周丁豪

可以的但是要你跟你弟弟都是未婚,如果已婚,那已婚的那一個的配偶必須要做一個放棄公證,要不然的話,配偶也是有產權的

15樓:律l師

你們兩姐弟都結婚了嗎?

如果結了就要協議註明不然就會屬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有權分的。

具體法律程式可加好友詳細諮詢

房貸銀行抵押的是房產證還是他項權證?請具體點,謝謝!!!

16樓:丹東六月

抵押的是房產證,然後由房管部門出具他項權證,作為土地抵押權及他項權屬的證明檔案,是用來保護借款人(銀行)和貸款人(業主)的相關抵押、借貸權益的。

房屋抵押貸款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檔案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證明檔案。

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

擴充套件資料:

房貸手續需要資料:

1、貸款買房主貸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如軍官證);

2、貸款買房主貸人及配偶(如有)戶口本;

3、貸款買房主貸人及配偶(如有)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合計需要超過月供的兩倍及收入流水(如需);

4、貸款買房主貸人婚姻證明(單身得證明或者結婚證,部分銀行單身得證明不需要到民政局開,只要在規定格式上填寫單身宣告簽字即可);

5、貸款買房主貸人以及配偶資產證明(如需);

6、首付款證明;

7、買賣雙方簽定的《房屋買賣合同》;

8、房屋買賣合同共有人上述資料。

17樓:匿名使用者

在銀行辦的按揭房是抵押的房產證。

按揭買房的辦理條件:

(1)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臺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2)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影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係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影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3)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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