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第一,你的工資本身不多,除了生活必須,而且要比較節省的,那也餘不了多少錢.第二,你跟他才二個月,沒有義務幫他換,不管他錢花在**,哪怕花在你身上.除非是用他的錢幫你帶買的東西除外.
第三,作為一個男人,不管能掙多少錢,如果沒錢還要充胖子,這樣的男人實在不值得你愛,以後也不會懂得節約.你的錢還是自己留著先.如果是他暗示的,那直接分手吧.
這男人只會給你痛苦
2樓:天一
不用!!一來傷他自尊,二來沒必要為他付出太多,畢竟只是男朋友而不是丈夫!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怎樣你要考慮下自己的經濟情況,他要是能理解你我想他就不會逼你或者說啊麼沒出息的話,他既然忙還貸款啊他完全可以和他母親談下的,要是他媽可以理解他啊他就可以這節約200出來。而你也不要不考慮自己明白不!
4樓:曉夢寶寶
剛在一起兩個多月,而且你的工資也不是很多,還是先別拿出所有的了
5樓:梧桐惢心篍
還是有多少能力幹多少事吧。男友嘛總要幫的,但不能全部拿出來,那你怎麼生活啊。
6樓:qq是
不該一千本來就不多~
7樓:黑白流
一般情況下經濟上只有男幫女沒有女幫男,而且你也屬於極低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是真心喜歡對方麼?
如果你只是看著他的錢的話!那麼你就去找個有錢的吧
如果你愛他!那麼你們就應該共同建立起屬於你們的家庭!
9樓:河山如斯
首先你先問問自己他愛不愛你,問問自己你愛不愛他。真愛嗎?真愛就能戰勝一切,如果在現實面前退步,那還有意思嗎?其次,男人得靠自己!
10樓:匿名使用者
哈哈 ,全部掏出來,你們不吃飯不住宿嗎?你的家人不需要稍微表示孝心嗎?
11樓:柏拉圖的小彘
幫他還錢?你得先說你男朋友欠的是什麼債
男朋友一個月400的工資要怎麼生活
12樓:
清潔工的工資都比這要高你能告訴我一個月400塊錢是在做什麼工作嗎?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花了他幾萬,他每月都自願把工資卡里面的錢給我隨意支配,現在分手了他讓我還錢 50
13樓:六號橋
熱戀中的情侶經常會為對方的日常消費「買單」,對於購買衣物、食品等物品屬於交往過程中的正常開支,在無書面約定或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情況下,情侶之間的這種行為視為一般贈與。一旦雙方終止戀愛關係,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對方返還。
若是贈與貴重物品的,如購房、購車、金飾等大額消費支出,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的暗含條件,若因戀愛失敗而分手的,如果受贈與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則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贈與一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
另外,我國法律規定,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在結婚登記前,可以要求返還。如果雙方已經結婚卻沒有生活在一起,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兩種情況下雙方又離婚的,給付方請求返還彩禮的,法院予以支援。
綜上所述,即使你男朋友告你,你也可以勝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他自願給的而且有證據,他也告了也是你贏,不過呢,你還是還他一部分,不要弄的太難堪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錄音等證據不要怕,等法院處理。
16樓:最愛在大自然中
關鍵看是誰先提出的
分手。他先提出分手,你可以不還。
你先提出分手,那就把錢還了吧!
做人最好不要佔了誰的便宜,也不要欠了誰的賬。這樣才活得仗義坦然!
一年多你花了幾萬元有點太霍霍!
以後要按自己收入的20%左右算計著花錢,才會有備無患,不被別人難住!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用擔心,他是在威脅你的,你手裡有證據,他自願給你的,你怕什麼
18樓:海綿健康
當然不會都是他自願給的,又不是威脅他要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坐牢,這是民事糾紛,這是戀愛期間的共同消費。況且他是自願的。你有他相應證明。沒事的讓他去告吧?你想還他,可以給他一部分,不想給可以為兩個人同居期間的共同消費做為處理。
20樓:無邊落暮
你們兩個都是奇葩 只能說
21樓:匿名使用者
一次500算一下,看他的錢夠不夠
我跟男朋友在一起兩個月了,家人都認識,他在二線城市央企工作,年薪15w,有房有車,我在距離1000
22樓:入睡吧
先別過去,女人往往會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你們才認識時間不長,再過一段時間再說!
23樓:天津魚哥
平時上班,週末聚聚,挺好
24樓:
看你自己怎麼衡量這份感情了 到底怎樣取捨
我和你情況有些相似 不過我現在跟老公來他工作的地方了我辭職了原來的工作 遠離了大城市的喧囂 來到小城市陪他每個人的人生 好的不好的 都不是現在可以衡量出未來夜深人靜時 好好和自己對對話就好了 親 加油
25樓:
看誰的工作忙,如果你的工作忙他調過來也能在你這邊做點什麼那就他過來,他的工作要是忙你過去要是華算你就過去
26樓:l食色性也
要問清楚,你到那邊能不能找到公務員的職業,或者是他到你這邊能不能找到工作。
27樓:sharon夢夢
你過去豈不是要辭職?公務員雖說工資不高,但穩定輕鬆適合女孩子,你過去是打算作全職太太還是重新找工作?反正如果是我肯定不會辭掉鐵飯碗的工作的。
28樓:錢先生是大笨蛋
你要和他一起商量。不要自己做決定。只看你說的這些資料根本不足以說到底誰去找誰,牽扯的東西太多了。去和他好好商量一下
29樓:手機使用者
我的建議是你保留這份工作。除非你到那邊去確保也可以找到一份差不多的或者更好的工作。還有,離開生活的地方,離開親人朋友,你的生活重心就會改變。
如果你覺得你男友對你更重要或者以上你都不在乎,那你就可以過去。
30樓:匿名使用者
自考慮下,逼近年薪15萬也算一般的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哪個發展前途好,就到哪個一方。
32樓:巴念珍
和他商量一下吧,要麼你調動去他那邊
33樓:
你的工作調動後的穩定性應該比他調好吧
34樓:沐芷茗
他都有房子了,你叫他過來不大合適
35樓:毛哥
當然是你過去,結婚懷孕你的工作還是要放棄的
36樓:ever遇見
你愛他你就過去,你自己想想看看賭一把值不值
3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都不能放棄,自己斟酌
38樓:司曼容
如果,我愛我老婆我應該主動點,不管有錢還是沒有錢,女生有這個優權力,錢是死的人而是活的
39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好的話 搬過去最好
40樓:
肯定是你過去啊。他有房有車
41樓:
和他商量一下吧,要麼你掉去他那邊
我跟我男朋友,兩個人在一起,到一個工廠上班,第一個月沒錢了我去借,發工資了我一個人還,他只是把錢
42樓:婚戀專家雅心
你好朋友!
1、在你們尚未走到一起的時候,經濟最好是分開的;那也至少是aa制的2、其實多數的情形是兩個人要商量著來的。
3、人家都是男生拿生活費的
43樓:向陽花開
你應該和他好好的談談這個事情,既然他是你男朋友,那就要互相分擔,總叫你一個人借錢還錢,他還是不是男人了,你下次就不用管它,看他怎麼辦
44樓:江豚安慶
,一個男生首先要懂得存錢,要懂得愛護女友,這是起碼的
4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該分手了,你的男人太自私了。
46樓:lh小子長大了
如果一個男人在出現經濟危機的情況下讓自己的女人去借錢而自己不管不顧,那你可以離開他了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很久了,我們同居了,然後我的工資不是很高每個月再打點錢和家裡,就沒剩多少了
47樓:斯托伊夫
你們如果感情牢固,用他點錢就沒問題,千萬不要動不動就鬧分手,那樣他會要求你還錢的。
48樓:
既然你把他當男朋友,就不必見外!該接!
49樓:呵呵珂露
給就拿著,你們是處物件
50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個好女孩,感覺你男友也是個好小夥。但是你能自立還是儘量要自立。
51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是一個好女孩,安心的拿著吧
和男朋友天天為沒錢吵架,這樣還能過下去嗎?他每個月工資1000拿500塊錢當生活費,這幾天我又病了
52樓:天幕龍皇的憤怒
讓他努力賺錢,或者乾脆分了。愛情的基礎是麵包。不過如果你是真的愛他的話,可以和他一起奮鬥。
53樓:匿名使用者
這工資也太少了吧,現在的生活水平,一千的工資,過一個月真難,趕緊換工作,劃者結束你們的感情吧。
54樓:好好開心果果
倆人想辦法 共同經營嘛 相信沒有過不去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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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暗示他甚至明示他一下啊。有種人確實不解風情。或者小氣摳門。或者是大大咧咧的。說明不是很重視你。我結婚10年了,還經常給老婆買禮物啊!那要看什麼情況下,也許他不太懂這些吧 其實我也是 或許他不太在乎你把 辦法,你可以在某些日子裡主動找他要禮物啊,要是還不給的話我看這戲就沒法演啦 我們認識四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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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他也是這樣想的,只是等一個人先開口罷了.被分手的總是負罪感小一些!既然不愛,何必強求!多少有情人敗給了時間.五年,不是bai一下子說忘掉du 就忘掉的。但目前的zhi情況,很棘手。dao直接撕破臉!挽回的版餘權地都沒有了,這個擔心是有的。可以通過你的好朋友或你男朋友的好朋友,為你瞭解一下他的真實...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才半個多月,從朋友那裡聽說我現任男友有打前女友的習慣
你現在只是聽說而已,而且你跟他交往前難道不了解他的性格嗎?還有,難道不是因為感情在戀愛的嗎?既然愛他,就要相信他的為人。如果不夠了解,那就先試著瞭解,如果真有打女友的跡象或者其他不堪的毛病,再提出分手。但這之前要學會保護好自己。也不要一昧得聽他們流言,要信任你的伴侶,才會使感情保鮮。在沒有證據前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