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的合同裡面,沒有約束到說租房合同變更就需要繳納相關費用,
那麼你現在提前說要退租,當然就不用再交錢的。
3樓:
要看合同,要是當初籤的就是租一個月,不違約,不需要繳納費用。如果原合同租期一個月以上你選擇不租了,你會有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多少要看合同約定是多少。一般是當初交的定金不退。
4樓:蠟筆小痛
這首先看見你的就是中介那裡租的,他們只要是逢人就收,而他們的規定對某人,或者是某業務主首區一定的比率費用,而你的房屋已經轉到其它的人下,也不違規這條,當然中介就是想賺就賺咯,你可以把你的房子以私人名字轉給別人啊,比如那人是你找來的朋友在續你的租,他就把租房押金還有剩餘房款給你,不就好了,這樣你就不算是退租,人家也不需要中介的嗄..頂多你們之間就再簽訂協議咯
租房合同到期更改還要收300元更改費嗎?
5樓:成春歲月
朋友;是這樣的。合同到期可以續簽合同。過去的合同已經終止或者是作廢。
無論是房屋漲價還是又增加新的條款,都必須通過另一方同意,簽訂新的合同書。合同雙方是平等地位,公平、公開的原則。不允許任何一方利用強迫、恐嚇等手段致使另一方簽字。
6樓:紅全書
想繼續租就算了,就當漲租金。不想繼續,有更好選擇,拜拜
自己權衡,就當租金漲300,划算就租,不划算,拜拜。
租房期間,因辦理居住證需要修改合同,租房公司卻要收費,合理嗎?
7樓:戚廣利
租房期間,因辦理居住證需要修改合同,實際上屬於合同變更,這應當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公司要求變更租房租賃合同需要收費,也是有依據的。關鍵看協商結果,只要不是個人隨便收取就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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