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徐其山
未成年子女(包括養子、女)其監護人有撫養義務,父母(包括養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撫養關係。如果子女已成年而且不孝,父母有權選擇和子女中止子女關係。
儘管子女關第中止,但是,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仍然存在,父母年老後,子女仍然需要盡贍養父母的責任與義務。子女不能以中止關係為理由,拒絕贍養父母。
2樓:瘋狂衛星迷
被收養的女孩居然大學沒畢業就強制別人為她找工作呀,真是大逆不道哎,找工作有強制的嗎?真可笑!還大學生呢,真看不出來 沒有一點人性,這種情況不是解除不解除的問題,而是那個被收養的女孩太不懂事了,這種事情要好好協商,最好是要教育說服那女孩,實在不行就儘量幫她找點事做算了,不要太激化了,以免那女孩做些過激的行動來到時吃虧家人,這種家內事不是法律能夠容易好解決的,現在的法律只能是事後判決結果不能預防事故的發生,所以這些事情還得自家人解決。
3樓:
可以依照收養法相關規定解除收養。
《解答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養女忍無可忍,要與養父母一家斷絕關係,法律上如何操作
4樓:大愛嘉琪寶貝
我女朋友情況也差不多!在小學四年級就停學不讓讀書了!現在工作的工資都是給她大哥的,還有工作自由也沒有,現在在廣州做皮帶,不分日夜的工作!連身份證都沒有!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收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6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肯定不行啦
向法院訴訟吧
7樓:升級專用
找個律師諮詢一下!是可以與養父母斷絕這種關係的!可以看看哦
我是養女,自從我結婚後我養母家對我什麼都沒有過問沒說問一下在婆家怎麼樣過?
8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描述養母家除了把你養大 沒有什麼其他恩惠。 身份證是有能力不給你辦 還是本身家裡的能力和認識的人也做不到這一塊。這個你要自己清楚。
感恩之心要有。但是要明白有的事情不能幫。 她們現在想拿你身份證去幹什麼。
分清楚能不能借。一般是不借
和你老公商量下。沒關係的。
不要瞞著他。
9樓:紅燒肉挑戰排骨
人應該知足,這樣的父母算不錯了,不能有比較,必定不是生身父母,好多親生的父母 對待自己的兒女還不如你那,假如你婚後也特別孝順父母,說不定父母還另有考慮呢,眼光要看長遠,也要自立自強對吧。雖然說你的養母無力干涉你的婚姻,但是聽你這麼說,感覺你對你的養母就沒有多少感恩嘞,她現在已經是老人家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必計較這些小事。畢竟是你的養母把你養大了。人如果心存感恩,會活得很快樂。
希望你也多關心關心你的養母。人的感情都是相互的。沒有任何一種感情是一方一味的付出,而另一方無動於衷。
希望你不要被這種小事困擾。
11樓:你以為你是誰
一刀兩斷,有些人就是慣的
12樓:天網撒魚
你的身份證不能給你的養母,雖然是他們給你養大的,養育之恩無以為報。可是你的養父母也不能做的太過分。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養母把你養大也不容易。你應該懂得感恩。好好孝敬他。
14樓:q魚娘
他們不疼愛你只會讓你的老公去對你好的,所以他們這樣你也不需要想太多,保持好自己經濟獨立對自己好一些吧。
各位親,幫我出出主意,我父親去世後,我爺爺要跟我弟弟住一起,而我爺爺的養女就想爭奪我爺爺的家產?
15樓:姥爺
你姑媽(養女)有繼承她父親遺產的權利。特別在你父親(她的兄弟)去世後,如果奶奶也不在了,爺爺膝下又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又沒有分家,她就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你的姑媽不是爭奪財產,是自然繼承。
當下爺爺願意與孫子一起住,一起生活,你們想要爺爺的家產,就必須承若瞻(撫)養孝順爺爺,並與爺爺簽署一份財產贈與弟弟的協議或遺產繼承協議並且到公證處公證。
你的姑媽雖然是養女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她是順序繼承人,你爸爸也是,你們其實是沒有繼承權或份額很少,是你和你弟弟在爭奪繼承權。所以拿到爺爺的手書並公證處公證才是關鍵所在。
16樓:我善良生活
養女爭奪家產:
你可以在網上搜尋一個有免費律師回答問題的問一下,問一下養女有分家產的這種資格嗎。
還有,沒有戶口薄,有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在補辦戶口本,就說丟了,帶你爺爺和他的身份,證,如果沒有身份證,可以到大隊開證明,再辦身份證和戶口本,把那個養女拿的戶口簿作廢。
現在現在網上找一個免費提問律師的,問一下再去做,還有戶口本作廢的問題。
實在沒辦法,讓你爺爺寫遺囑,財產不給養女,給你們兩個。要找幾個證人。
祝你好運。
17樓:妙戈
你姑媽有點不要臉你們可以讓你爺爺提前把財產分配好提前找律師把該做的事情都做到位,她應該是沒有權力凍結你爺爺的工資的,早點找律師諮詢以不變應萬變。千萬不能傷老人家的心。
18樓:
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19樓:匿名使用者
她沒有資格的,完全沒有血緣關係,除非你爺爺指定她繼承遺產
自小在姑父姑媽家寄養14年後回到親父母身邊,現在我已經出嫁有了自己的子女,有贍養姑父姑媽的義務嗎?
20樓:繁花繚亂渺如煙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26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養家庭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就可以視為收養關係成立。與此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消除。
所以在法律上,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後可以不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當然,法律不禁止你自願對生父母盡義務。
如果收養家庭沒有辦理相關收養手續,則收養關係在法律上並沒有被正式認可,女孩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沒有消除。因此從法律角度說,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後應當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但與此同時,《婚姻法》第44條明確規定: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因此,被遺棄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屬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遺棄罪」要求法院追究親生父母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該義務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
2、除非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如:父母殺害子女,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虐待、遺棄子女等。
3、贍養父母方式可自行協商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定期支付贍養費、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
4、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21樓:風月譚
自小在姑父姑媽家寄養,而且寄
養你14年,這種情況從法律上講
你是沒有贍養義務的,單從道義
上來說,姑父姑母對你有養育之
恩,怎麼講你都應該贍養他們,
烏鴉尚有返哺義,何況人呢!
22樓:
寄養在法律上肯定是沒有的,但是在道德上肯定是有的,人家養了你十四年,我覺得只要這個人還有人性,那就必須贍養,而且是義無反顧的去贍養,不管不顧那就是毫無人性
23樓:可愛鬼悚
法律上沒義務,寄養並沒有收養關係。
但情感和道義上,養恩比生恩重啊!
如何完善收養法規培養健康家庭關係?
關於一個抱養女的問題。
24樓:香
那就看你有沒有合同了,如果有的話,那b家怎麼打都是贏,而且女兒也不想認.但是沒有合同就很難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怎麼跟你說呢?具體情況是;
根據收養法,應該是不行的.但是由於法無定法的問題比較嚴重.而且情況比較特殊,也不是沒有可能~上有關部分查詢或可長期收養~
相關法令如下
你仔細看看,應該對你有幫助!
26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b家庭可以找個不讓a家庭找到的地方.
既然找到也沒什麼,因為當時又沒在民政機關辦理什麼蒸之類的,現在既然人家找到了,孩子也成年了,父母無權干涉這類事了,他可以自己覺得認親或不認親.
27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收養行為是合法有效的,與a家的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在法律上就沒有了。」
28樓:
只要錢幫忙,萬事好商量
2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先不對的是a家,a不應生下第五個女孩,生下了也不應給人家奍,a家窮,值得同情,但窮是他自己造的,中國就是因為有了太多像他的才使中國窮.但我相信一點母愛是真的,一個母親即使子女到哪,她的情都是割不斷的.而作為女兒,對於陌生的生母是沒有什麼母親情的.作為生母親你不應再去打憂女兒的生活.你欠女兒的太多了.作為女兒你應理解生母.適時去看望看望她.
這使我想起電視劇<屋頂上的藍寶石>,男主角周念中對生母根本沒有母親情,而對奍母的母親情很深.生母對子之情也很深.事實上就應是這樣.
這個問題不用法律去解決,法律雖公平,但不是最好的解決.有時我覺得只要有錢請得好律師就能勝.最好的解決 是母女的包容.相互的理解.
30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的角度講:
1、抱養女身份明確,其與a家不存在任何法律意義上的關係(只有淡薄的血緣關係而已)樓主不用擔心,a家的騷擾不是什麼有理有據的認親,法律不支援!
2、a家繼續糾纏也不會得到好處,因為我們可以通過訴訟手段使a家停止對抱養女及b家的侵害(並可主張賠償損失!)
31樓:匿名使用者
一句話 生娘沒有養娘大
32樓:
哈哈哈,道義上可以認,但是如果是有目的的認我覺得是行不通的
33樓:
1、收養關係因事實存在而生效。
2、根據《婚姻法》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這就是說,收養關係一經成立,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就有了與親父母和親子女同樣的權利和義務,而養子女和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則就從此消除,他們之間不再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和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3、所以a家庭沒有任何權利要求女孩,如果對其盡孝道,也只能是出於道德方面的,而不是出於法律方面的。
34樓:酒致
假如用法律來判決勝方都是a!!畢竟抱養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如果是雙方自願況且有文字證明那a女的撫養權就是b家的!!
現在他們這樣不勞而獲會怎麼判決?這個要視a女的態度來判決~
這個女孩堅持不認a家庭,女孩應該怎麼做??a女有權選擇自己最終的撫養權跟受益人是a家跟b家的
35樓:
靠~~那女孩不是交易品,該跟誰都有那個女孩說了算
法院也會判那女孩的意願來選擇
36樓:匿名使用者
1、從你說的時間看是在《收養法》頒佈之前的收養行為,不受現行《收養法》的限制,因此收養行為是合法有效的。
2、子女已經成年不受法律調整,其是否承認親生父母,不屬於法律規範的事。
3、不論該子女是否承認其親生父母,都不影響你們之間的父母子女關係。
4、該子女不願承認親生父母,而對方一直糾纏的,可以通過民事侵權解決,但在實踐中效果不會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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