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訟師mr.柳
如果婚前全款購買房產,婚後的產證沒有對方名字,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毫無爭議;
如果婚前貸款購買房產,婚後還貸部分及財產增值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房產依然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2樓:清宴先生
屬於,結婚後離婚前,就屬於。
3樓:花開晨
房子錢是全款付清的,沒有貸款
在登記前簽訂購房合同是否屬於婚前財產
4樓:廈門權律師
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
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
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 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
償。因此,如果購房合同和按揭合同是你一人籤的,今後房產證上的名字也只是你一人的,屬於你一人所有。不過對於婚後是不是共同償付貸款,要有清楚的證據,不然會認定夫妻共同償付的。
5樓:八三老人
首付部分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來講,你的這所房產應該屬於婚前財產。但前提是你要付清所有購房款,並且房產證是在你的名下。由於你銀行按揭貸款尚未辦妥便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今後按揭肯定是雙方共同支付的,所以,你的這套房產不能算作婚前財產,除非你能馬上在婚前把所有購房款一次性付清。
答案是:這基本不可能。
7樓:尋覓星河
你敘述的不清楚。。你什麼時候辦理結婚登記、貸款買房簽署的有關協議是自己個人籤還是雙方簽署的,是共同還貸嗎?房子是登記在哪方名下?等均要講清楚。
原則上,你在結婚登記前購房,並登記在你個人名下,是你付的首付,就應該按婚前財產處理。婚後共同還貸,就還貸部分適當作為補償,個人房產升值與對方無關,但雙方對此可以協商處理。
求助,我是結婚以前籤的購房合同,但是貸款是在結婚以後下來的,請問這個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8樓:郭某某律師
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婚後共同還貸,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由產權一方給予補償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9樓:阡陌紅塵
這個問題解決是有原則界定,協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調解。
10樓:無心大蘿蔔
這個要具體看購房首付是誰出的,還款方是誰。
如購房合同在領取結婚證之前簽定,而房產證在結婚證後才發放下來,請問房子是屬婚前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11樓:愈優
結婚就意味著簽了終身合同 就不要去計較那點財產了 這樣會影響以後家庭的和諧 你是貸款買房吧 那你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12樓:酆凌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規定原文如下:
「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按照對新婚姻法理解,此房產屬於婚前財產,如無書面約定或公證,屬於房產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後無署名的一方無權享有其權利。
女方實際參與了還貸,如果男方願意,可以補增產權共有人,或者雙方書面約定,女方對實際參與還貸部分享有權利。
婚前交定金簽訂了購房合同,婚後交清首付**算婚前財產嗎?
13樓:凡塵俗世一身輕
這個不屬於婚前財產,因為是婚後交清首付的,這屬於婚姻內的財產
14樓:劉悠悠
不算吧,你結婚了,那麼夫妻兩方的財產就算你們共同的財產啊,即使以後離婚還是算共有財產的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跟你說簡單點。
就是算婚前財產,也沒大的關係。如雙方交首付款,都有收據儲存,將來發生爭議,都可以拿交款收據來主張自己的權益。
16樓:睦濱
房子有貸款的,就不能算是婚前財產,婚後交清首付,應該是夫妻共有財產。
17樓:歡歡樂樂過大年
算婚前財產,只要是沒結婚買的,都算婚前財產。
18樓:動植物知識分享
除了定金,首付和每個月的還貸都是婚後的資金,都是兩個人的資金,都是共同財產。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情況還是比較特殊的,婚前交的定金算婚前財產,以後的應該算婚後財產
20樓:無語佞掖
雙方都出錢了不能算婚前財產了。就算男方婚前出首付,婚後也不屬於婚前財產。除非是你婚前全款。
21樓:
應該不屬於婚前財產,因為籤合同的時候並沒有現金交易,婚後才產生現金交易,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吧
22樓:0蘇堤春曉
那就不屬於男方婚前財產了,因為你們家是出了錢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的日期,在婚內就是夫妻共用財產,在婚前就是個人財產。與怎麼交錢,籤合同無關。
24樓:三千洵
這種情況下,當然不算男方的婚前財產,應該算你們兩個人的財產
25樓:老乞丐
你好,購房合同在婚前簽訂,屬於婚前財產。
26樓:哈哈
婚後交首付買房算是婚後共同財產
27樓:上海吳濱大律師
不算男方個人財產;因為房產是以登記為準的。
28樓:迷失
只要是婚後買的就是共同財產的
簽訂購房合**產證沒下算婚前財產嗎?
29樓:小魚教育
如果是一方領取結婚證之前,簽署個人名字購房合同支付首付款買房,該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算婚前財產,但婚後還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按照最高法對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2023年7月份)
本套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可以理解成屬於婚前財產(不是真正意思上的婚前婚後)。
對本套房產的構成做如下解釋:
男方付的首付並登記、有月供了,那麼房產證辦理下來將是男方的名下的房產。
按照司法解釋來說男方享有首付+婚前月供部分的百分之百產權。
婚後若共同還款,女方享有部分權利。若女方不能提供共同還款的證明,則本套房產百分之百歸屬男方。
當雙方不幸走到那一步:首先是雙方對房產進行協商處理,若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情況(身體狀況、子女撫養等)進行判決
一般來說首付+婚前月供部分歸男方,婚後月供部分進行雙方分割,房產的增值部分雙方再進行分割或一方對另一方補償。若判給男方,男方支付婚後月供的女方份額+增值部分的女方份額。若判給女方,女方支付男方首付+婚前月供+婚後月供的男方份額+增值部分的男方份額。
(判給女方需要女方主張權利)
我用簡單的數值來告訴你
房子買的時候是10塊錢,首付2塊錢,婚前月供1塊錢,婚後月供7塊錢,離婚時房子漲到20塊錢,
那麼怎麼分割,法院將房子判給男方,然後男方對女方進行賠償,賠償=(20-10)/2+7/2=7.5塊錢。
房子判給誰,那麼若還有月供的,誰支付月供。所有的債務都歸他!
兩人準備離婚房產分割問題,大概就是先簽的購房合同,在領結婚證,再辦的房產證,這樣的話算是個人財產麼 50
3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房產證登記人是誰。
如果領取結婚證之前簽署購房合同,又是登記在你一人名下,住房產權屬於你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登記人是你和配偶兩人,不管是否婚前購買,住房產權都屬於你倆共有。
33樓:達摩克利斯戰斧
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你爸媽的名字就沒事,呢是你爸媽的財產,不能分割,或者你做過婚前財產公正,主要的問題是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要是你倆人的名字就比較難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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