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法相關問題諮詢,老人財產繼承法諮詢

2022-06-04 18:15:12 字數 5539 閱讀 5251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按照繼承法,首先你母親過世後,房屋中屬於你母親那一部分就應該開始法定繼承,繼承人為你父親和你。

現在你父親和繼母辦理婚姻登記後,如果你父親過世,那麼你父親的所有財產開始繼承,包括房屋中屬於他的一部分,以及繼承了你母親的那一部分,以及其他財產,繼承人為你和繼母!

如果你繼母先過世,那麼這個房子你繼母是有財產份額的,繼承人為你父親和她的子女

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房產屬於您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您父親可以寫遺囑,並公證,由您繼承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老人財產繼承法諮詢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老人的財產不存在繼承問題,當事人對於自己名下的財產擁有處置權,他要怎麼分配,都是他的自由,繼承是財產當事人死亡之後的事情,適用法律是繼承法。如果有遺囑的,要以當事人的遺囑為準,如果沒有的,按法定繼承序位來繼承。

二,如果對遺囑或者財產的分配有異議的(如果是遺囑,必須在立遺囑人生前提出異議,才有效),可以另行協商或者請第三人調解;還可以起訴解決;如果子女對父母沒有盡到贍養義務,那可以適當的少分,或者不分遺產。

三,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順序: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四,在分配遺產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當均等分配遺產。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遺產。

另外,有關司法解釋還指出,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即使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配遺產。

4樓:

廣東胡律師:

老人沒有立遺囑的話, 他的2兒1女是有權來平分繼承老人留下的遺產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視情況而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女兒有權繼承部分遺產.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適用法定繼承規定。

第一順序繼承人即你父親的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的繼承權。然後就是一個多得少得的問題啦。

繼承法中有一個法定相適應原則,是指在老人生前一直照顧老人的子女可以多得。不過還是協商是最好的。

繼承法諮詢~~~

6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一方離世,對於夫妻共有財產,先由配偶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財產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7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夫妻一方死亡的,首先要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即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列如,夫妻一起存款有50萬元,一方死亡後,先進行分割,每人25萬。死亡一方的遺產為25萬,按繼承順序對死亡一方的25萬進行繼承。為死亡的另外一方對著25萬當然也享有繼承權

8樓:喜歡美女

當然只能支配屬於自己所有的財產。

如果沒有立遺囑的話那繼承就是採取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對於夫妻一方的遺產繼承要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人來共同繼承。

對於如何確定夫妻一方的遺產,這個又要援引婚姻法來分析。婚姻法17條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18條還規定來個人財產的範圍。

綜合以上,你應該可以得出結論了吧。

9樓:逍遙

夫妻一方死亡,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具體如下:

夫妻財產為共同財產的,先劃出配偶的一半,另一半由再加上被繼承人個人的其他合法財產由他的繼承人平均繼承!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財產繼承諮詢

10樓:旁洽

一,關於遺產繼承:

1,我國《繼承法》裡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生前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否則按法定繼承;

2,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繼承人;

3,各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原則上均分遺產。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樓:郭某某律師

老人死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屬於老人的部分和老人的個人財產作為遺產,有遺囑按遺囑,沒有遺囑配偶(死亡時的領了結婚證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繼子女得有扶養關係(老人撫養了他或他贍養了老人)才行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提到的繼承關係與普通的繼丞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因為房孑是死者婚前則產,老伴與死者結婚登記共同生活不到五年,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的財產。後老伴與死者是夫妻關係,對房子有繼丞權,其兒孑在此沒有繼承權。

13樓:曹金鑫

國家財產繼承的基本標準是被繼承的財產應與領土有關聯。由此引申出兩項規則:一是財產一般隨領土一併轉移而轉屬或分別轉屬繼承國;二是所涉領土的實際生存原則。

前者主要是針對繼承發生時位於所涉領土內的被繼承國財產而言,特別是針對不動產。後者主要是針對位於所涉領土以外的財產而言,主要是針對動產。凡是與所涉領土生存或活動有關的國家動產,不論其所處地理位置,都應轉屬繼承國。

①在國家合併的情況下,繼承比較簡單,被繼承國的國家財產都轉屬繼承國。②在國家分離或分立的情況下,除非另有協議,位於所涉領土內的被繼承國不動產應轉屬繼承國,與所涉領土活動有關的被繼承國的動產應轉屬或分別轉屬繼承國;其他的國家財產應按照公平的比例轉屬繼承國。③在國家解體時,位於被繼承國領土之外的國家不動產,應按照公平比例轉屬繼承國。

此外,當事各方還應遵照公平比例和公平補償原則解決相關問題。④對於新獨立國家的財產繼承,有一些特殊的規則,包括財產的繼承可以不以與被繼承國之間的協議為前提;關於動產和不動產的繼承,除了遵循上述其他場合相同的規則外,還有下述特別規則:對位於所涉領土之外的被繼承國動產或不動產,如果該財產原屬所涉領土或所涉領土曾為其創造作出貢獻,則應轉屬繼承國或按照貢獻比例轉屬繼承國。

14樓:潘增飛

不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人沒資格主動使用任何法律,任何法律也不讓這樣的人用,這樣的人不是人民

關於財產繼承問題相關法律規定

15樓:八三老人

首先遺囑繼承優先,再無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即:配偶,子女,父母。無第一順序繼承人按第二順序繼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主父母。

16樓:厹易巧

那請問你具體是要諮詢財產繼承哪方面的問題呢?

有遺囑按遺囑來!

沒遺囑按繼承順位!

可以加好友詳談

17樓:匿名使用者

1,凡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應先作劃分。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後房屋,存款,保險金,公積金等。

2,劃分後屬於你小姨父的財產即是遺產。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3,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女兒尚未成年,其所得遺產由她的監護人代為掌管。

5,諮詢銀行,辦理相關手續。比如要先辦理死亡證。

補:存款,公積金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公積金100,那50屬於妻子,剩餘50屬遺產。第一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

財產繼承問題,關於財產繼承問題

您好,是有區別的。按照你的描述,祖父2002年去世,祖母2008年去世。我們做如下分析 一 2008年後表示放棄對祖父的繼承權。祖父佔有房產的1 2發生繼承,因為此時祖父祖母的遺產都未分割。祖母作為後死亡人,其基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祖父的1 2的份額,而後由你從祖母那裡繼承房產的全部份額,此時對祖父...

關於財產繼承問題,關於財產繼承的問題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1.是。2.如果沒有遺囑,則原則上平分。3.要割出一部分。割出部分是四分之一。因為房子的一半屬於母親,而這部分屬...

簡單財產繼承問題

你好,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夫妻 父母 子女。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平等關係,不存在順序。如果小明父母意外雙亡,在推斷同時死亡的情況下,父母雙方互不發生繼承。小明母親的財產由小明與其外祖父母繼承。小明父親的財產由小明與其祖父母繼承。如果能夠證明死亡時間不同,就要比較複雜,要先區分出先死亡一方的個人財產,然後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