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法如果父親再娶 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父親死了財產怎麼分

2022-03-02 10:15:24 字數 5373 閱讀 5866

1樓:兩瓶醉

一般原則:死者的妻子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其次是子女,這裡的子女是至有血緣關係的子女,也就是親生的;

如果後母與死者是經過法律認可的婚姻關係,應當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該後母帶來的女兒,如果是後母與死者所生,則視為有血緣關係的子女,有權利進行財產的繼承;如果無血緣關係原則上無權整合死者財產,原因在於,如果此女孩是後母所生,則該女孩的撫養權(未成年前)和繼承權在繼母與其前夫(該女孩的生父)那裡,與死者無關,如果該女孩自生下之日起就沒有生父撫養且死者是在該女孩成年後與其生母(後母)建立的婚姻關係,就無需承擔撫養義務,自然,也無權承擔死者的財產。但如果死者與後母成婚已久,財產以經共有,原則上財產的切分可能是:例如死者遺產總計100元(好計算),後母繼承50元,死者的親生女兒繼承50元,後母帶來的女兒可以整合後母那50元,如果死者的親生女兒也未成年,則那50元原則上有後母代管或有撫養親生女兒的指定人代管,如果後母帶來的女兒也未成年,親生女兒也未成年,那就是25、25、50結果是100元錢都有後母代管或其中的25元由撫養親生女兒的指定人代管。

總的來說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很難一句兩句說清楚。

財產分配中,還有很多因素需要考慮,比如死者又無外債、死者生前是否訂立了遺囑或做過類似財產分配的許諾

2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生前有否和後母帶來的女兒形成實質上撫養和被撫養的關係,這是判斷後母女兒有否繼承權的唯一標準。

3樓:毓政苑

後母如果與父親存在合法的婚姻關係是有繼承權的。

後母的女兒與你父親屬於繼父母子女關係,這種情況,後母女兒只有與你父親形成了扶養關係才有繼承權。

財產一般有有繼承權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均等分配

4樓:上海l律師

1、親生女兒和後母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2、對於繼女:若後母帶來時未成年,你父親養育過她,則你父親與繼女之間形成撫養關係,該繼女也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此時關於遺產:親生女兒、後母、繼女每人各三分之一。

3、對於繼女:若後母帶來時已成年或者雖未成年但你父親從未養育過她,則你父親與繼女之間不形成撫養關係,該繼女無繼承權。

此時關於遺產:親生女兒、後母每人各二分之一。

5樓:王元頁

1,如果父親有遺囑,按遺囑的內容分配遺產

2,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其中子女包括親生子女、繼子女

3,繼子女繼承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係,通常與繼父母共同生活,對繼父母盡到贍養義務的,可以認為是形成了扶養關係

4,可以參考《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親再婚,死後財產怎麼分配

6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由您 繼母 爺爺奶奶 和同父異母的兄妹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7樓:藍之煊

房子是再婚前買的還是再婚後買的產權?

如果是再婚前買的產權,那麼整棟房子都是遺產,如果婚後買的產權,那麼算共同財產

他們夫妻的公共財產一分為二,一份是你繼母的,另一份屬於父親的遺產他的再婚妻子

他的子女(你和你的兄弟姐妹)

他和再婚妻子生的孩子

他還在世的父母(你爺爺奶奶)

這些都是第一順數繼承人,如果你父親有遺囑,按照遺囑繼承他的遺產,沒有遺囑,所以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分

2023年高法出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住房公積金,房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親再婚,過世後遺產應該怎樣分配?

8樓:上海笙銘律師

一、先將父親的遺產從與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在父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然後由父親的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

二、法律依據:《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遺產的認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如果屬於以下情況可以適用法定繼承相關規定進行財產分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如果不是以上情況,財產按照遺囑,遺贈等書面表示進行分割。

其次,如果按照法定繼承,我國繼承法有如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後,繼承的份額問題。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各自應當繼承的份額,在各國的繼承法中一般規定為等量均分,在中國,同一順序繼承人分配遺產份額,應當首先照顧缺乏勞動能力和無生活**的繼承人,還應考慮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生前盡扶養義務狀況和各繼承人的生產、生活狀況。如果情況相近或者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平均分配。對於婚姻、血緣關係以外的受死者生前扶養的未成年人和無勞動能力人,或者扶養過死者的人,他們雖然不是法定繼承人,沒有繼承權,但是為了維持他們的正常生活,鼓勵相互扶養,應當從遺產中分給他們一部分,在經濟上加以照顧,體現社會主義公德和死者生前的願望。

另外,需要說明,父親再婚,其再婚配偶才是法律意義的配偶,而前妻不是。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這位「老師」說的話不是很對。

1.繼承權沒有「優先」和不優先之分,就你提供的材料,就她和你有繼承權,而且繼承權平等。只要你父親沒有立遺囑把財產都給她,你們平等。

2(對您的問題3).另一房子的戶主是你奶奶,你奶奶過世了,遺產繼承是給你的父親,所以算做你父親的財產。(鄙視樓上的,亂說,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3.離婚協議的性質是民事合同,但是在房子沒有過戶登記之前,所有權並不轉移,就是說,這個房產的所有權,一半是你父親的,一半是你母親的。你父親的那半,那位「老師」才有繼承權。

(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以登記為準)

但是,由於有離婚協議的存在,您已經擁有該房子的債權部分,只不過所有權沒有轉移給你,就是說,就算最後房子要你們兩分,你也可以要求賣掉,然後獲得所有房款。

相關依據是: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對您的問題4)中國沒有遺產稅之相關規定。無需納稅。(鄙視樓上的,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裡找一條遺產稅的給我看看)

ps:請您注意這幾點:

1.一定要注意您父親所立得遺囑,如果他立的遺囑,您已經成年,那就必須按照遺囑的內容處理他的財產。(遺囑的效力為最後一份效力最大,公正過的遺囑為最高效力)

2.釐清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存款你父親結婚前有多少,收集證據,那是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的。

3.各類的證據收集:房產證,你父母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等等。

4. 如果正常您父親過世了,財產這樣分割:

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只有一半是你父親的遺產,你,「老師」、你弟弟,三人平分。

你母親的財產沒有其他繼承人的話,歸你所有。

財產繼承法相關問題諮詢,老人財產繼承法諮詢

你好!按照繼承法,首先你母親過世後,房屋中屬於你母親那一部分就應該開始法定繼承,繼承人為你父親和你。現在你父親和繼母辦理婚姻登記後,如果你父親過世,那麼你父親的所有財產開始繼承,包括房屋中屬於他的一部分,以及繼承了你母親的那一部分,以及其他財產,繼承人為你和繼母!如果你繼母先過世,那麼這個房子你繼母...

財產繼承問題,關於財產繼承問題

您好,是有區別的。按照你的描述,祖父2002年去世,祖母2008年去世。我們做如下分析 一 2008年後表示放棄對祖父的繼承權。祖父佔有房產的1 2發生繼承,因為此時祖父祖母的遺產都未分割。祖母作為後死亡人,其基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祖父的1 2的份額,而後由你從祖母那裡繼承房產的全部份額,此時對祖父...

遺產繼承法,遺產繼承法

1 你弟弟是不是在和她結婚後才買的3萬元 如果是,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弟弟去世後分為2分,一分是她的,另一分分為4分,分別由她,你弟弟的孩子和你父母繼承.如果是婚前購買則是你弟弟個人財產,分四份由她,你弟弟的孩子和你父母繼承.2 她名下的3萬元也是按上面那種說法分,那3萬股份現在在誰的名下就認定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