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撫卹金是給應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的,不屬於遺產,無法按繼承法繼承。
法律依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
第一條 為明確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授權,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三條 上條規定的人員,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2樓:金星百合
撫卹金不是遺產,是對死者生前需要撫養和贍養人員的經濟救濟,按其他民事法律關係進行劃分。
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繼承的相關法律
3樓:華律網
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割。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專案,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等因素適當分割。
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4樓:聚比鄰
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死亡賠償金可以參照《繼承法》分割遺產的原則加以合理分配。
對於死亡賠償金的分割,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應以受害人的近親屬作為權利主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於主張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主體確定為「近親屬」,民法通則等各類司法解釋的定性,近親屬為:「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因此有上述人對死亡賠償金予以分配。
分配上,實踐中通常參照繼承法的分配原則,即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分配,同時兼顧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5樓:男人到中老年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參照繼承法,根據各當事人,得死者的依賴程度,困難程度,等協商分配。但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不是繼承,而是分配。
6樓:劉永方律師
1、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故不存在繼承之說。
2、死亡賠償金是對生者的賠償,如未確定份額,參照繼承人的順位,平均分配。
3、如果在所有的賠償專案中沒有被撫養人生活費這一項,則應首先從死亡賠償金中分出被撫養人生活費。
7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參照遺產繼承來分配,但是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範圍內。。
遺產的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
法律規定喪葬費由誰來繼承
8樓:
喪葬費不屬於我國《繼承法》第三條所規定的遺產範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可以依法轉移給他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有價**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公民死亡的時間是劃定遺產的特定時間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後才發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時所遺留的,因此不是遺產。
同時,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過行使一定的民事行為,取得財產所有權或其他合法債權,而喪葬費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時才給付的,不是基於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為而取得的。
喪葬費是對死者近親屬處理死者喪葬事務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告別儀式費、購買骨灰盒費、骨灰存放費等。死者單位給付的喪葬費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它是用於解決死者家屬在殯葬花銷時所遇到的實際困難。
對死者安葬是近親屬或遺產繼承人應盡的義務,也是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讓死者安息也是對死者親屬的一種撫慰。某一親屬或繼承人支付的喪葬費可以從單位給付的喪葬費中扣除,單位給付的喪葬費超過實際支出的,超過部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
9樓:
喪葬費先用來支付喪葬時期的花費,有剩餘的按照遺產繼承,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死亡後,次月停發退休金,參保者個人賬戶的退休金可作為遺產繼承。
喪葬費和、撫卹金,應當有其家屬領取(一般指:配偶、父母和子女),喪葬費和撫卹金均不是死者的遺產,喪葬費是用於死者送葬的費用,撫卹金是留給死者家屬的撫慰金。二者均不能繼承。
喪葬費的性質是一種對死者送葬的一種補償,應由誰支出誰享有。
擴充套件資料
喪葬費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37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1項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以上2項規定的待遇。
享受主體:因工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支付主體: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10樓:匿名使用者
喪葬費和、撫卹金,應當有其家屬領取(一般指:配偶、父母和子女),;喪葬費和撫卹金均不是死者的遺產,喪葬費是用於死者送葬的費用;撫卹金是留給死者家屬的撫慰金。二者均不能繼承。
喪葬費的性質是一種對死者送葬的一種補償,應由誰支出誰享有。
11樓:匿名使用者
喪葬費不屬於繼承的財產,由實際支出方享有。
12樓: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喪葬費不是遺產不能繼承。
13樓:律問問
喪葬費不屬於遺產繼承範圍,立遺囑人也只能處分自己生前合法擁有的個人財產。而喪葬費、撫卹金等都屬於死亡後具有專門用途的財產,專門用於支付死者的喪葬費用或者家屬的精神撫慰,因此不具備個人財產的性質,立遺囑人自然也不能在遺囑中對這些財產進行處分,即使遺囑中對此進行了處分,那麼這種行為也是無效的。但是老人生前合法擁有的個人財產,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喪葬費首先由死者的遺產列支,如果死者的遺產不足以支付喪葬費時,由死者的繼承人承擔不足部分。
喪葬費是對死者近親屬處理死者喪葬事務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告別儀式費、購買骨灰盒費、骨灰存放費等。死者單位給付的喪葬費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它是用於解決死者家屬在殯葬花銷時所遇到的實際困難。
對死者安葬是近親屬或遺產繼承人應盡的義務,也是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讓死者安息也是對死者親屬的一種撫慰。某一親屬或繼承人支付的喪葬費可以從單位給付的喪葬費中扣除,單位給付的喪葬費超過實際支出的,超過部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分:
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在,或者全部放棄繼承的情況下,第二繼承人均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者的喪葬費的負擔問題,應根據不同情況來確定:一是死者存在侵權侵害關係、工傷保險關係、勞動合同與僱傭關係、社會保險關係等關係時,都有傷葬費的支付與承擔項,按超不補,節不退的原則包乾使用。二是由死者的遺產中支出,沒有遺產的,死者的繼承人承擔。
死亡賠償金參照《繼承法》分配有哪些法律依據?
14樓:合訪彤
《繼承法》第10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國家賠償法》第34條規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造成死亡的,應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由此可見,死亡賠償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時特有的財產損害專案,是對受害者近親屬的賠償
繼承法-死亡撫卹金
15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繼子女有撫養關係,和親生子一樣。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人均分。其他屬於個人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6樓:瀋陽三爺
撫卹金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死者家屬的一種補償費用,是對死者家屬的撫慰和經濟補償,應由受撫慰的家屬享有。你父親所在的單位,支付給你們的一次性撫卹金是職工非因工死亡後,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由於撫卹金不是給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發給死者家屬的撫卹金不是對死者的經濟補償,而是有關單位給予其家屬的物質幫助和精神安慰,特別是用以優撫、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並非死者的個人財產,一般來說,撫卹金撫卹的物件是死亡人的近親屬。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撫養人。享受撫卹金待遇的人一般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死者的近親屬對於撫卹金均享有權利,撫卹金的分配可以參照遺產的分配原則來處理。因此,故撫卹金不屬於遺產的範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法,遺產繼承法
1 你弟弟是不是在和她結婚後才買的3萬元 如果是,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弟弟去世後分為2分,一分是她的,另一分分為4分,分別由她,你弟弟的孩子和你父母繼承.如果是婚前購買則是你弟弟個人財產,分四份由她,你弟弟的孩子和你父母繼承.2 她名下的3萬元也是按上面那種說法分,那3萬股份現在在誰的名下就認定為...
遺產繼承法律訴訟有哪些程式,繼承法起訴相關流程
建議委託律師瞭解具體案情並提供法律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民事訴訟法 第一權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 原告的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工作單位 住...
遺產繼承的時間怎麼規定的,繼承法對繼承的開始時間是什麼規定的
按照 繼承法 第二十五條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繼承法只對接受遺贈繼承規定了時限。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也即繼承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