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這個問題應該就是村屋和大型小區之間的距離問題吧。其實這方面的情況真的很難去界定,再加上發展商的實力一定比村民的實力強。而且能在您們居民附近建大型小區的,多數都是您們村委把土地出讓給發展商的。
您們村委或多或少應該和發展商有那麼一點利益關係存在的。就正如我們桂城這邊的樓盤時代名軒和江頭村他們之間的間隔只有5米不到。
2樓:匿名使用者
「自家是3層高的老平房,現家正北面新建了18層高的商品樓。」——無論是三層還是平房,按《佛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附錄二第13條,都屬於低層居住建築,而且高層居住建築在其北側。
低層建築在南而高層建築在北,這種情況下,消防間距和衛生間據往往大於日照間距,日照採光不是主要問題。
根據《佛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第5.6條:「平行佈置的高層居住建築與中高層、多層、低層居住建築的間距:
②當高層居住建築位於中高層、多層、低層居住建築的北側時,按5.2條款的規定控制,且最小間距為13米。
第5.20條「相鄰地塊已建、在建或已作規劃報建的,建築退讓用地紅線的距離,除應符合5.2~5.
16條款和表5—2的規定外,還應保證用地內及相鄰用地內居住建築的日照間距要求。表5-2,主要朝向高層居住建築最小退讓紅線距離為10米,低層居住建築最小退讓紅線距離為4米。
結論是:
新建高層居住建築退紅線(圍牆)的距離——10米,是符合規定的。
新建高層居住建築與現狀低層居住建築的間距小於13米,不符合規定。
而現狀低層居住建築「最近的幾乎貼(圍)牆」,也不符合規定的。
既然「相鄰地塊已建、在建...的建築退讓用地紅線的距離...應符合...
表5—2的規定」,那麼就意味著現狀平房與紅線(圍牆)的間距小於《規定》的要求,屬於「違規建築」。如果當地規劃部門是以上述推論為依據,則新建高層建築只需滿足退紅線的距離要求,而不用滿足與現狀低層建築的間距要求。當然,也不排除低層建築列入拆遷計劃的可能。
因為任何工程建設都必須履行設計報批程式,如果不符合國家及當地的規範、法規,規劃部門不會允許其開工建設。
就《佛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而言,其中的條款綜合了《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gb 50180—93 (2023年版)》、《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2005》、《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2006》、《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45-95(2023年版)》等現行設計規範的內容,並在細節上進行了深化和解釋,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無需再索引其他國家法規。
懂建築的進,高層與低層建築間距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建築的間距其實有以下幾個因素來控制:
1,主要是日照間距。南側的建築會遮擋北向建築的陽光,所以規劃上必須控制間距,並進行日照計算,保證南側的建築建好後仍然能夠保證北側的房子在大寒日或冬至日有規定時間的日照。
2,消防間距。
3,規劃要點。
一般只要上述幾方面滿足要求,就是和理合法的。否則就屬於侵權或違規。
就你的具體情況來說,兩棟高層間距60m,20層也就是60m高,達到了1:1的間距比例,符合要求。日照計算應該也沒有問題(這點需要具體計算,設計單位一般都會進行計算,**部門也會審查)。
消防間距也滿足要求。所以是沒有問題的。
新高層與舊民房的關係。1:新高層在北側,不會影響南側舊民宅的日照。
2,新高層語老建築距離大於10m,滿足消防間距的要求。
3,新高層退讓用地紅線10m,肯定是按規劃局的規劃要點來設計的, 應該也是符合法規的。
你理解的退讓23m和32m等等,是不正確的。
間距是需要同時滿足.,但不是累加的關係. 不能說日照需要20m, 消防需要13m, 加起來就要33m了.
目前唯一可能有爭議的是,高層建築與舊民房距離是否有13m。就是說老民房與圍牆間的距離是不是有3m。。。。但即使沒有3m。
應該也是老民房建設的時候壓著用地來間的,本身應該退讓的距離沒有退足。因為兩個共有邊界的土地是需要雙方各自退讓間距的。。。所以,這一點即使要追究也比較難有什麼結果。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您的情況看,該設計圖中建築相互之間的防火間距沒問題,對您的日照沒任何影響,新建建築的日照則需要計算才能確定(東西向建築物不明,對日照會產生影響),對你的影響主要是視線的干擾
5樓:匿名使用者
1.看了規範,佛山市的建築日照係數是1:0.
8,也就是說樓層高和建築間距的比值。要求保證建築間距是為了能在冬至日這一天要能達到一個小時的採光,你二層樓,頂多7米高,間距只需0.8*7=5.
6米,現在的間距夠了.
2.南北兩棟20層留了60米,足夠了。技術規定上是這樣算的,24+0.3(h-30),按層高3米算,h為60米,最後算得建築間距為33米,只需33米就行了,60米很浪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樓間距最少是樓高的1.5倍
7樓:匿名使用者
佛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參考下,裡面講的很詳細
法律怎樣規定低層建築與多層建築之間的間距?
8樓: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多層最小間距7米,
採光間距老城區日照間距是水平距離的1.5倍,新城為1.6或1.7倍。
居住建築山牆面有時考慮地下管線,間距至少為4米。
建築紅線內建築需後退紅線,各個地方不一樣,一般至少後退在3米以上。
9樓:無知者無畏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民用建築總平面規範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高層建築與低層建築之間的間距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0樓:慎昀昀
請問八十米的高層建築與多層建築南北向間距應要多少米
相鄰地塊是空地 建築退讓用地紅線距離要多大 20
11樓:翔舟御風
建築規劃用地的四周有2根線,一根是用地紅線,另一根是建築紅線;建築紅線和用地紅線都會在規劃圖中,所以建築只要不超出建築紅線就可。
建築用地紅線應退離高壓線幾米?
12樓:mr王偉
1、各級電壓線路距建築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離分別為:35千伏,3米和4米;110千伏,4米和5米;220千伏,5米和6米;500千伏,8.5米和9米。
上述4級線路的邊導線與建築物之間的最小距離分別為3米、4米、5米和8.5米。
2、訊號塔的安裝要經過環保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的審批才可以。是否會對人體造成損害要經過環保部門的測量才可以。如果不符合標準對人體造成危害的可以索賠。
3、對於高壓線造成的損失,如果當事人沒有過錯,責任方要進行賠償
退讓用地紅線一定間距的法規依據是什麼?望高人指點迷津!
13樓:魚要糧
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第8.0.5.8規定:對於居住區以外的城市道路,建築物如何退線,國家沒有統一要求,各個城市根據自身規劃管理要求有分別的規定。
8.0.2.2規定:小區路,路面寬6--9m,建築控制線之間的寬度,需敷設供熱管線的不宜小於的不宜小於14m;無供熱管線的不宜小於的不宜小於10m。
8.0.2.3規定:組團路,路面寬3--5m;建築控制線之間的寬度,採暖區不宜小於10m;非採暖區不宜小於8m。
8.0.2.4規定:宅間小路,路面寬不宜小於2.5m。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退讓用地紅線要看幾個方面:
首先看規劃局給的用地條件,裡面會有一些基本的規定然後看《xx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這個東西,裡面也有關於退界的規定。
一般來說不可能退界2米這麼小的。通常是3、5、8、10、15、20、50等等的數字,這個看道路的等級、旁邊建築物時候影響日照、是否有綠化隔離帶等等,都會有影響。具體那個《技術規定》裡面都有詳細的說法。
上面說到的兩條都是要嚴格遵守的。
另外,一般大城市的規劃做得比較好,退界都比較小比較合理。越是小和落後的城市,一般退界要求越高,越不合理。
15樓:開不敗的野花
這個依據是當地的規劃局的檔案規定的,您要設法到當地的規劃局瞭解。
16樓:匿名使用者
恩,各地有各地的不同的,有些道路退讓,有些高架橋退讓,有些是已有建築退讓,在你做方案的時候,如果這塊地已經做了控規,就要這塊地的控規資料的。不然你規劃局那邊要通不過的。用地紅線是從道路中線算起。
但是退讓紅線,要參看當地控制性詳細規劃條例。
請問下建築退讓紅線,這個指的是 建築控制線 退讓 用地紅線 還是 退讓 道路紅線 ?有沒有法規規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退讓用地紅線,道路紅線不能動,退讓距離就是離道路紅線的距離!
你好。請問超高層建築與高層建築的分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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