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南有喬木夏木
不贊成,領證不辦婚禮還說的過去,結婚不領證太離譜了,到時候她不愛你了連離婚都免了直接就分了,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證必須領
2樓:
一定要領證,這樣才有法律保護,堅決不領證的肯定有問題,重婚或逃犯都有可能。
3樓:木兮木夕
結婚證的作用毋庸置疑。
雖然不明白作為女方為何會有這樣的想法但至少能做兩種推斷。
1,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如她的身份,婚姻的目的等等2,素養問題,至少她不夠理智,成熟,和這樣的人過一輩子你有信心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說的情況,婚禮酒席都辦,以夫妻名義生活,,但沒有領結婚證,,這個在法律上定義為結婚,,,如果你們以後分了,一個再結婚了,另一個說不定可以告他重婚
5樓:民東
我同意你的看法,雖然相愛的人在一起不需要什麼約束,但是難免在生活中有太多不如意,如果沒有什麼可以約束我們的,那樣就會讓我們在不理智的情況下做出錯誤的判斷,這是會讓我們後悔一輩子的,就像你說的,如果她跑了,你沒有證,那你用什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什麼保證她不會拿著你的錢跑路?當然這都是最壞的打算,但是早想好畢竟是沒有錯的,最後祝你們白頭偕老!
6樓:tt新歡難覓
不贊同,有證是保障,法律什麼的。
7樓:厙迎天
不好,領結婚證不擺酒還行一點,不領證就不算結婚啦,這是我的個人觀點
8樓:a安安
領證可以得到法律保護,趕緊去辦吧
9樓:
你說的對,結婚就要領結婚證
10樓:昆吾恬暢
不要你負責任,也不願意自己承擔責任的人。
11樓:
那還不如不結婚呢!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重要
對我來說我只是要找一個心靈伴侶而不是法律上的伴侶
當然對方要領證我尊重他
13樓:軍軍
他要是愛你,結婚證有沒有都無所謂!他要是不愛你,有了結婚證只能徒增煩惱,最後能多分點家產!
14樓:鐵傻
不贊同,如果沒有結婚證的話孩子就沒有戶口
15樓:郭抒
如果是真心的話,為什麼拒絕領證呢
16樓:別夏侯蘭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你們倆互相愛不愛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女友是不是腳踏兩條船啊 或是騙婚?
我和男朋友打了結婚證快要辦婚禮,但發現性格大大的不和,想離婚。但是酒席都定了,請帖也發了。不知怎辦
18樓:愛喝粥
這種情況,應該辦理完酒席在辦理離婚,這樣還可以收到一部分禮錢,畢竟登記後已經屬於合法夫妻,對外也宣傳了!但是前提雙方協商好,酒席後共同辦理離婚手續
19樓:銀林樹
那也不能結,一輩子的幸福,關係你一生的幸福,
20樓:匿名使用者
快刀斬亂麻,後悔以後是折磨
21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和他商量一下!酒席都定了,親朋也通知了,為了他的面子,估計他會辦完酒席才離婚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和以前你們溝通有問題
沒領結婚證辦了酒席算結婚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酒席是一種民間的慶典儀式,法律不承認酒席。對於事實婚姻,法律上有法律上的界定,目前我國對事實婚姻的界定要具備幾個要素:1、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2、有事實上的夫妻家庭生活;3、這種夫妻關係和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連續持續3年以上。
你們這種情況充其量屬於明目張膽的未婚同居,而且還「廣而告之」了。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也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更不存在離婚的問題。而且現在已經取消了一般情況下對事實婚姻的認定。
你現在既然想分手,就千萬不要再去和前任男友去辦什麼結婚證,一旦辦了結婚證可就真正的結婚了,就受到法律限制了。現在你在法律上來講任然屬於「未婚」。只是你現在分手,男方恐怕會提出向你索賠一些費用。
不和前任男友去領結婚證,就不影響你和下任男友辦理結婚手續。
24樓:生活小達人小月兒
回答親,您好,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不算事實婚姻的,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只能算同居關係。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明確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更多1條
25樓:法律快車
酒席是一種民間的慶典儀式,法律不承認酒席。在我國法律上,只有辦理結婚登記,才算結婚。
結婚的條件:
一、結婚的必備條件
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又稱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結婚屬於身份行為,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託**。
2、結婚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3、符合一夫一妻制。
結婚的禁止條件
結婚的禁止條件又稱消極條件,或稱排除的條件、婚姻的障礙,即法律不允許結婚的情況。
禁止條件如下:
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
酒席是一種民間的慶典儀式,法律不承認酒席。在我國法律上,只有辦理結婚登記,才算結婚。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 因為你們現在不受法律保護 就是分手了 你也不用跟他辦結婚證 在離婚 想分手 啥也不用辦 只要你們商量好就行 和平分手嘛 要是在結婚的話 你們可以去領個結婚證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不受法律保護.
領了結婚證但沒有辦酒席,這算不算結婚?
28樓:匿名使用者
酒席抄是一種民間的慶典襲儀式,法律不承認酒席。對於事實婚姻,法律上有法律上的界定,目前我國對事實婚姻的界定要具備幾個要素:1、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2、有事實上的夫妻家庭生活;3、這種夫妻關係和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連續持續3年以上。
你們這種情況充其量屬於明目張膽的未婚同居,而且還「廣而告之」了。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也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更不存在離婚的問題。而且現在已經取消了一般情況下對事實婚姻的認定。
你現在既然想分手,就千萬不要再去和前任男友去辦什麼結婚證,一旦辦了結婚證可就真正的結婚了,就受到法律限制了。現在你在法律上來講任然屬於「未婚」。只是你現在分手,男方恐怕會提出向你索賠一些費用。
不和前任男友去領結婚證,就不影響你和下任男友辦理結婚手續。
29樓:匿名使用者
算!辦酒席只不過是咱們中國的傳統習俗,在法律上來說有結婚證就已經結婚了!
30樓:匿名使用者
領結婚證了就bai是合法夫妻了就是結婚du了, 至於zhi辦酒席你們想自
dao己怎麼操辦就怎麼辦,版
簡單點也可以啊叫上權同事和朋友大家一起熱鬧一下也是很好的啊,不非得像家裡農村的習慣大操大辦的麻煩雷人還事多,簡單平淡也是對你們的真誠祝福啊! 關鍵婚後你倆好好的過日子才是實在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領了證沒辦灑席算不算結婚
32樓:聚人網路丶帥帥
算結婚啊! 證和辦酒席,證才是重要的
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算合法夫妻嗎?
3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的,有了結婚證才算是夫妻,是對婚姻受到了法律效應的證明。
34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只有領證的夫妻才是受法律保護的,只辦了酒席只是親戚朋友知道罷了,法律看不見,只有登記了才是正式夫妻
35樓:黎佔元
是這樣的,法律上認可的婚姻有兩種,一種是領了證件的,另外一種就是你們這種內沒有到相關部門容辦理必要手續拿去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不能說沒有結婚證就不算,也算!出了一些狀況的話再法律上換是會認可你們的婚姻關係,
36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的事情還是不要輕率處理吧,畢竟牽扯到婚姻,也牽扯到雙方的家庭,不要輕易放棄對方吧。
37樓:一顆小鹽粒
你們來兩個人現在只是辦了酒源席,但是你們兩個人卻
bai沒有領取結婚證。du沒有領取結婚證,zhi你就沒有辦法去**dao合法不合法。
因為根據我們法律的規定,只有拿到了結婚證的兩個人才算是夫妻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現在你們兩個人並沒有拿到結婚證,所以說你們現在是處於非法同居的階段。
雖然若你們兩個人現在辦了酒席,被所有的家人和親屬承認了是夫妻的關係了,但是在法律上你們兩個人還是屬於沒有關係的兩個人,而且將來你們兩個人如果發生了金錢上面的爭執的話,是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所以我建議你現在還是最好和你的那個伴侶去民政局把結婚證辦理了,因為有了結婚證以後,你們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才可以算是合法的夫妻。
一般,人們結婚,是先領結婚證呢,還是先舉行婚禮呢?
38樓:超級雅盛
結婚是人生的轉折點,《婚姻法》規定,結婚實行的是登記制,需要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舉行婚禮是民間的風俗,但不受法律保護,國家也不承認舉行婚禮的合法性。一般是先領結婚證,再定日子舉行婚禮。
3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先領證了,領了證才有法律保障,這樣結婚舉行婚禮比較好說些,不過還是有結婚後才領證的,如果您方便領證的話還是勸您先把結婚證領了吧!這樣您們才是合法的夫妻啊!
4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先領結婚證,取得合法夫妻身份,在舉行婚禮
4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證是法,是責任,是約束,應該先登記領證,再行婚禮
42樓:泡泡貓花花
當然先領證,不過農村好像不一樣,相反,先辦酒席,因為一般農村不到歲數就結婚
43樓:
阿彌陀佛!這個問題該怎麼回答你呢。結婚領結婚證是必要的法律程式,只有通過正式登記結婚並領有結婚證的夫妻才是合法的夫妻,受法律保護。
而舉行婚禮只是民間一種儀式。一對新人通過這一儀式得到親戚朋友們的祝福與見證,從此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生活在一起了。這兩者的先後順序沒有嚴格的區分。
一般來說,先領了結婚證再安排結婚婚禮的做法會更好一點,它合法、合情、合禮。
沒領結婚證但擺酒席了,這算結婚嗎
44樓:戴飛雙梅蔚
酒席是一種民間的慶典儀式,法律不承認酒席。對於事實婚姻,法律上有法律上的界定,目前我國對事實婚姻的界
定要具備幾個要素:1、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2、有事實上的夫妻家庭生活;3、這種夫妻關係和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連續持續3年以上。你們這種情況充其量屬於明目張膽的未婚同居,而且還「廣而告之」了。
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也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更不存在離婚的問題。而且現在已經取消了一般情況下對事實婚姻的認定。你現在既然想分手,就千萬不要再去和前任男友去辦什麼結婚證,一旦辦了結婚證可就真正的結婚了,就受到法律限制了。
現在你在法律上來講任然屬於「未婚」。只是你現在分手,男方恐怕會提出向你索賠一些費用。不和前任男友去領結婚證,就不影響你和下任男友辦理結婚手續。
45樓:聲飛語聖棠
不用·因為你們現在不受法律保護
就是分手了
你也不用跟他辦結婚證
在離婚想分手
啥也不用辦
只要你們商量好就行
和平分手嘛
要是在結婚的話
你們可以去領個結婚證
46樓:法邦網專家
你好!屬於同居關係,同居關係不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除,即使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男方婚前給付了大額的彩禮,由於符合上述第一種情形,因此只要時間不是太長,一般會支援男方要求返還的要求的,但一般是酌情適當返還,不大可能全部返還,不是直接給付女方而是舉行婚禮用掉的錢,女方沒有賠償的義務。
你好,他倆不是合法夫妻,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請求的,如果男方想要結婚費用,要看這2萬4千4是給你姐的錢還是結婚所花的費用,給你姐的錢法律稱彩禮款要看都怎麼支配了,如果有剩餘是應當酌情返還的,結婚擺宴席費用和他家買東西的費用,你姐是不需要給付的。
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相互的彩禮應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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