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三子女比女方大。女方無子女可無條件生育嗎

2022-05-05 18:06:07 字數 1731 閱讀 1876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和子女的年齡大小無關):

1,根據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的規定,每對夫妻只能生育兩個子女(繼子女,也是子女的範圍);

2,男方已經有三個子女的,不管年齡如何,都是不能再生育的,否則屬於超生,應該繳納社會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樓:曹佳寧律師

合法的婚姻關係,同時符合我國生育政策,生育權屬於基本的權利依法會得到保障。

男方已有兩個子女,如果再婚,女方是未育,可否再合法生育! 40

3樓:

屬於合法生育。但在生孩子前必須先將男方第二個孩子的社會撫養費繳清,再帶相關的證明檔案到當地的計生部門申請準生證,通過了才可以生孩子。

根據《計劃生育法》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1、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兩個子女中一個有殘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不含復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量合計為兩個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前款所稱子女,是指存活的親生子女。收養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不計運算元女數。

4樓:正氣長春

男方已有兩個子女,如果離婚後要再婚,女方是未育,經向計生部門申請批准,是可以再合法生育一胎的。

如果女方已經生育,則就不能再合法生育了。

生育前要先申請,取得準生證。‍

5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害怕是否超生是嗎,根據現在的規定,再婚的一方沒有生育過的,可允許生育一胎.雙方都有生育史的,不能再生.少數民族是否有特殊規定,諮詢當地計生委。希望你採納。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請問:男方離婚2次育有2個男孩,再婚後女方是未育可以再生幾胎?男方是廣西戶籍,女方是廣東戶籍,雙方均不是少數民族,我倆已領結婚證,現打算將男方其中1個小孩送養,請問再婚後我倆可以再生幾胎?

請問:一方《女》離婚前未婚生育一女《罰款》,孩子判給男方,女方再婚後男方無子女可再生育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計劃生育的原則是按照已婚孕齡婦女的生育史來判定的,計劃生育就是有計劃的生育,節制人口出生率,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具體你可以參考這個原則套用各地的政策來解讀下。

8樓:

這種情況下,男方應該是可以再生育一孩子的。可以到民政部去取得證明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有這樣的規定

男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女方要求賠償合法麼

如果男方以暴力 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迫女方 的,女方可以向男方主張賠償。如果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但是男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的行為,嚴重影響到了夫妻雙方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我國判決離婚的基本標準為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再無和好可能 因夫妻感情是婚姻關係的基礎,...

再婚,男方有兩個孩子,女方有孩子,但女方是獨生子女,能享受單獨二孩政策嗎

當然可以,單獨二孩意思就是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的,不過要先辦準生證,是免費的 不能,單獨二胎不是指夫妻雙方有一人是獨生子,而是指夫妻只育有一個後代 再婚沒有共同子女,雙方均是一個孩子還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嗎?您好,離異夫妻重新組建家庭後,如果雙方都帶有子女,則不能享受 獨生子女費 沒有單位的居民持身份證...

夫妻打架男方把女方雙眼弄瞎,子女生活不能獨力能判幾年

這也太狠了吧,夫妻打架,至於嗎?這男的心也太狠了!請認真對待自己的女人,他沒吃你的沒喝你的,在岳父母家養了二十多年,嫁給你,給你生孩子,生了孩子還姓你的姓,給你洗衣做飯,還得伺候公婆,如果你忍受不了另一半,你可以選擇離婚,而不要選擇肉體和精神上的傷害!判幾年我不太清楚,但這種行為必須譴責!請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