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撫養孩子的女方去世,男方無經濟能力撫養

2021-05-02 21:28:30 字數 3190 閱讀 9455

1樓:匿名使用者

1、入贅、孩子隨母姓、從小生活在外祖父母家:都不影響孩子生次對孩子應負的撫養義務。

2、外祖父母對孩子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如果孩子母親死亡,可以要求孩子生父承擔撫養義務,協商不成孩子外祖父母可以到法院起訴其生父。

3、離婚協議約定由女方獨自撫養孩子、且不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用:這約定不違法。但在孩子母親去世後,生父應當承擔撫養義務。

4、離婚協議約定男方【沒有撫養權】違法:這一條無效。不管是否離婚,父母都對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離婚後只是有一方直接撫養,但另一方仍然有撫養義務、應支付撫養費。

5、探視權是不直接撫養方的法定權利,但男方自願放棄的,法律不會干涉。

6、【現在這個孩子的撫養權該怎麼辦?】:直接交給父親。

在孩子生父在世時,外祖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外祖父母雖然有撫養能力、自願撫養、孩子生父同意的可以,如果外祖父母不願意撫養,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就孩子生父的。

7、【男方是否需要支付撫養費?如需支付撫養費應支付多少?】:

(1)男方不僅是支付撫養費的問題:而是應自己直接撫養孩子。

(2)如果外祖父母同意繼續撫養:外祖父母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的,男方應當支付,不支付外祖父母告到法院肯定輸。

(3)撫養費標準: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需要、當地生活水平、男方收入情況 綜合確定,一般是男方收入的20%-30%。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樓:正氣長春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本案中,男方結婚後到女方生活,符合法律的規定,將孩子姓女方姓並隨女方生活,也符合法律規定。但是,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約定男方不承擔孩子撫養費用和沒有探視權,這兩種行為和法律是相牴觸的,因此,該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該兩條約定就無效。

現在,女方因病去世,男方就成了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依法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如果男方常年在外打工,沒有固定的經濟**,可以委託他人管理,並支付一定的費用。

至於需要支付多少,應根據本人的能力,及孩子的撫養所需費用而定,原則為工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孩子必定是自己的,還是承擔這個義務吧(將來孩子也須承擔贍養父親的義務)。

3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即使沒有固定收入,但仍需支付撫養費,外祖父母不是孩子真正的監護人,女方既然去世了,那麼撫養權應該重新判給男方,不是太懂...應該大概是這樣的...如果不是,那就抱歉了。

建議去找律師諮詢一下,那是最好的。

4樓:

真難受,沒辦法啊,自己克服一下吧,既然能生的起就得養著,你餓不死他就餓不死,自己的孩子自己帶,別把責任推給別人,做個男人吧,無撫養能力就是個藉口,養不好還養不壞嗎

離婚後,女方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留給男方,等女方有能力能不能通過法律將孩子要回

5樓:愛喝粥

對方再婚並非變更撫養權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雙方協議變更,法院應當准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原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再婚並非另一方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定事由,僅以此為由要求變更撫養權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援。同時,該意見又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則應當予以准許。

6樓:催天下

1、這種情況是不好要回的,除非孩子在男方處並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才可申請變更孩子撫養權;

2、還有就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0週歲之後還得徵求孩子的意見;

3、所以想要回的話最好還是兩人協商吧,這種情況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7樓:李春華律師

當然可以,但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確定,比如說女方的經濟條件以及其他方面的條件都遠比男方優越。另外,最重要的是,能夠徵得十週歲以上孩子的同意。一般情況下,孩子隨某一方生活的時間越長,歸該方撫養的可能性就更大,除非該方存在不利於扶養孩子的一些情況。

8樓:

等有能力時是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的,但是否能變更成這取抉於幾個條件。一,男方願意放棄撫養權。二,孩子願意和你生活。

三,和你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如男方,孩子願意,就可以及時變更。如男方不願意,你可以法院起訴變更。

需法院判決。

9樓:李右丞

法律上判斷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是要綜合雙方各方面的因素,經濟能力是一方面的因素,並非是決定一切的因素,此外,雙方對子女的陪伴時間、自身的學歷素養、身體狀況等等,都會影響。子女滿8歲的,還應當徵詢子女的意見。

10樓:一顆不會飛的蛋

一般來說 不能 除非男方有問題 比如虐待孩子 比如真的養不起孩子

否則當初是你已經放棄的孩子了

不可能說你想要的時候就要

不想要的時候就不要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除非男方不適合撫養孩子了

12樓:元旦剛

不能,除非男方不想要或者虐待孩子。

13樓:luwei超

天啊,別人都養大了,孩子心不在你這裡,你說要的回來嗎

離婚二個孩子,如果女方沒有經濟能力撫養,男方一定要女方帶走一個,法院怎麼判

14樓:一飄過客

一般情況下法庭會判離婚雙方夫妻一人撫養一個孩子。但如果一方放棄孩子撫養權或一方經濟條件比另一方優越,更適合孩子成長是可以將兩個孩子判給一方撫養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最終是由法官來判的,而不是男方說什麼就是什麼。法官一般會考慮雙方意願、哪方更有利於成長來宣判。

16樓:天啊地啊琪琪

那就是兩個人一個人一個孩子了

離婚後撫養權在男方,如果男方不給女方看孩子的話法律會怎樣處理呢

理論上來講,可以走法律途徑。如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現實比較尷尬。法院可以受理,可以強制執行一次,但是不能每次都走這條途徑啊。另外,如果強制執行過,然後又經常拒絕讓你探視孩子。這個探視權屬於身份權,也是人身權的一種。拒絕讓你見孩子,也屬於侵權行為。也可用走訴訟途徑,誰不讓你見孩子,你可以保留錄音 ...

女方無收入,男方有家暴,離婚女方如何爭取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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