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吳秀波
是很自私,有其母必有其子,如果還沒有結婚就這樣算計,我看這個婚還是不要結了,將來你怎麼辦呢,
你現在可以要求他們加上你的名字在房產證上,看看他們的態度,然後決定將來怎麼辦
你是想刷分嗎,和你父母商量一下,如果他們是自己貸款,你可以不用交貸款,把錢都存到自己的賬戶,婚前約定好了,都是你個人財產
2樓:助人為樂之說客
他媽肯定覺得都是他兒子一個人花錢買了。你跟你男朋友溝通溝通。你們自己花錢買的房 為什麼聽他母親的。
你跟了他已經夠苦了首付還得借錢買。這件事你要堅持 畢竟是你們共同付出就要寫兩個人得名字。要不就先不結婚。
他會著急得
3樓:叔叔的書
他是怎樣看待這個問題的
關於結婚前買房子的事、我女朋友要求我老爸把首付40w打到她的卡上,然後我們自己去買。我老爸的意思是
4樓:兆流逸
這女的愛你嗎?一個真心愛自己的女人,是不會讓自己為難的,要不她根本不懂愛,很明顯她的家庭教育很失敗,她的父母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
5樓:娜寶傻傻的
額……你確定讓外人出主意?你爸爸不會說你
6樓:尹大海的愛琦琦
見房付首付老人做得對
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爸做法正確,還沒結婚,怎麼可能把錢交給女方,還是40萬那麼多
8樓:落ye紛飛
我覺得你爸的方法好 畢竟不是一筆小數目 你和你女友還沒結婚 她強制要求把錢打到自己卡上不得不讓人懷疑
婚前買房子付首付是我女朋友的名字,月供也是從她工資卡開始扣,但首付的錢是我和她一起出的
9樓:男女情感烏托邦
錢財乃身外之物,我不大讚成為房子奔命,但是我建議既然你有這種擔心的話,可以兩個先擬定一份協議!很多事,醜話說在前面,沒什麼不好!
10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們先領證,然後再買房。這樣房產證上就有你的名字了。或者你直接要求領證,婚禮以後再辦。我跟你的情況很像,我就是這樣做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既然擔心這樣的情況發生,建議你提前有相應的措施。別到時候人財兩空了都沒地方哭去。
您好,我是女方,現在要買房子,首付我付了一小部分,男方付了一大部分!但是由於還沒領證,只能寫他的名
12樓:支懷
如果婚後房產證上添你的名字,那以後一旦離婚,就是共同財產,但是,添你名字也要不少錢,安平米計算。
13樓:合景山
應該寫兩個人名字,若離婚好像結婚幾年後,財產是共同的。
14樓:翱翔宇內
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了,這婚姻是不長久的
15樓:哈哈小家
想這個怎麼了,男的心可一會兒一變,這麼做是對的,婚姻法改了,婚前是誰的,離婚財產就是誰的,既然他付一大部分,剩下的也讓他付吧。女人這輩子付出,根本無法用錢來衡量,買房買車應該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出錢多少為比例分割首付的那部分,餘下的平分
17樓:抓住你得好奇心
領證後 房子需要從新過戶才可以補上你的名字 離婚的話一人一半 屬於共同財產
18樓:錦銘哥
婚都沒結,就想著離婚了。那還結來做什麼,雖然房你也有付,但是抱著這樣的心態一起走,何必呢。
19樓:
婚前是誰的名字~離婚後還是誰的~這是屬於婚前財產。
20樓:刀劍笑
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 現在這是怎麼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婚前財產 離婚後房產歸男方所有
22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可以這樣 說得不好聽的 萬一你們沒結婚 那你不是什麼都沒有 愛你現在就應該寫上你名字
23樓:匿名使用者
領了再結,沒有你的名字的話,他是婚前財產,你是分不到錢的。
24樓:⑩指相扣、此生補
還沒有結婚 就想著離婚 幸福對你來說已經走遠了
25樓:保險理財顧問詢
去領證再買房,否則不買,問那男的敢領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有婚姻法,歸男方,屬於婚前財產。
27樓:惲靖厹
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在領結婚證以後雙方共同出錢買房不管一方出錢多少,就是你的婚後共同財產,沒有特殊情況離婚時是要做為共同財產要進行分割的。如果是領結婚證以前共同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不能做為共同財產分割,有約定的除外。
那麼你在婚前共同出錢買房,請你和你男朋友協商打個約定協議,約定離婚時房產怎麼分割。要到律師公證處公證你們兩個的房產協議,以防你們兩離婚時為房產惹來的嘛煩。
28樓:浦懷桃
你這人~還沒結婚就想離婚~咋想的~
29樓:男人要有個熊樣
婚前有一種手續叫財產公證
30樓:真男人
房產算男方的,除非你去公證處公證
31樓:善笑無誠
是真愛的話在乎這些幹什麼,不是真愛又為什麼結婚
32樓:
要麼先領證,要麼寫你名字
婚前女方讓買房,首付和按揭都是我的,戶主是他的,怕分手後麻有什麼證據才能證明房子是我的,麻煩大家 10
33樓:匿名使用者
你把房子的名字寫成你自己的,那就是你的了,和她沒關係。但你的不行,你是按揭,那就意味著結婚後還貸的錢是夫妻共有財產了。除非到公證處做個公正,這個公正要你和女方一起去做的,很傷人的。
3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按揭都是你的,可以去銀行查詢相關資訊,以後一旦出了問題,這個是個突破點。以後財產應該可以對半分。
如果你想完全拿到自己手裡,必須要做個婚前財產公正、或者更換房產證明名字!
35樓:
婚姻法規定應該是婚前財產為個人所有,婚後為夫妻雙方財產。最保險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字。
36樓:o雨
你這個生意 做得好像有點玄乎噢 婚前她就叫你買房!首付按揭你來還!名字寫她的???
你傻啊! 過戶的時候房產證一定要是你的名字!或者去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
兩個辦法!如果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 那麼離婚後 是可以分得房子的一半的!所以 給你的建議是 買房 後 過戶名字為自己!!
結婚後可以酌情加她的名字(如果你願意的話)婚前公證 這個大多人都做不到····畢竟會帶來陰影···
有沒有律師朋友,我的情況是這樣的,男友家決定在領證之前買房子,他家付首付,房本只寫我的名字,下了房
37樓:萬艾可大哥
我是大四法學生,我試著回答,僅供您參考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您男友承擔首付,但是房款付清是在結婚之後,而且房產證登記上你是所有權人,因此這房屋用於婚後共同生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首付款,則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結算。
下附婚姻法解釋二對房屋分割的規定: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8樓:風塵世射手
這個問題不是首付的問題也不是寫名的問題 法律講事實 我告訴你一個法 讓他家將首付當彩禮付給你 你交款買房 另將貸款部分給打欠條逐月還你 離婚房子絕對歸你
39樓:慎曉靈
法院的取證是:誰付錢、房本是表向、事實真象是什麼就是什麼。法院是傻瓜?
40樓:寂寞風雲
你是想結婚的,你還是想分家產啊!
41樓:
不發生意外是你的,不過有辦法可以不是你的。
結婚了。老公向他父母借錢,他們會寫借據。我們投資房產,交首付,房子寫老公一個人的名字。是不是意味著
42樓:王元頁
婚後買的房,即使寫一方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他父母出的部分因為有借據,屬於你們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沒借據屬於他父母贈予他的
但是你還是有屬於自己的份額,你出資部分、共同還款部分
4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是領證前買的,就跟你沒關係了
領證後買的,離婚你可以分一半,但是借據你一定要收好,最好拍照存檔
否則離婚他爸媽要是改口贈與,借據你又找不到了,你只能吃啞巴虧
男方在領證前買的房子交的首付,房子上寫的也是男方的名字,跟女方領證後,女方跟他一起還貸款,房產證上
44樓:匿名使用者
加名字需要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
證,契稅證,土地證。
貸款沒有還清,產權抵押銀行了,不屬於你們,你們無權辦理房產證加名字。
住房加名字完畢,女方就是共有人,有一半產權權益。
加名字之前,住房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產權和女方無關,女方權益是領取結婚證起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婚後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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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損失費屬於無稽之談 法律沒有這一說 女友有青春 男人也有青春 根據 民法通則 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其中並無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也就是說所謂的青春費不屬精神損害賠償的範疇,所以要求青春損失費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我爸爸對我媽媽不好,也出軌。我可以不贍養我爸爸,只贍養我媽媽嗎 除非你爸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