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兔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23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一條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條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第三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九條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二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第十三條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四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十五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第十六條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條 本解釋施行後,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牴觸的,以本解釋為準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看下我的空間裡面發了一篇讀後感.
新婚姻法解釋四十六條
3樓:楊子電影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本條是關於離婚時過錯賠償制度的規定,離婚時的過錯賠償涉及對多種損害的賠償。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會涉及人身傷害,受害人都可以請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4樓:贏了網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本條是關於離婚時過錯賠償制度的規定,離婚時的過錯賠償涉及對多種損害的賠償。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會涉及人身傷害,受害人都可以請求賠償。
5樓:純天吻從一
他迖道什麼法律,可以,坐牢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是否有溯及力?
6樓:房地產帶鹽人
按照你的描述,此房為婚後購買,無論登記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順便說一句,新婚姻法的適用是可以裁定之前的離婚案件的,包括財產分割,但不是追溯,因為離婚或者財產分割在新婚姻法出臺之後的,都適用
7樓:手機使用者
婚後購房,無論是寫誰的名字都是共有財產。除非是一方父母贈與,並明確是贈與一方的。
8樓:
誤會了!
即使依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你朋友這個情況,那房產仍然是婚後共同共有的,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一樣。若離婚,原則上平分。
這個司法解釋三,適用於實施後所有涉及離婚財產分割案件。與結婚時間、具體購房時間是否在此之前無關。
9樓:匿名使用者
這與該解釋有無溯及力無關,依你敘述應屬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分割。
10樓:匿名使用者
恩,婚後買的房即使是寫的一個人的名字,仍是夫妻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解釋一全文,
新解釋等於新婚姻法?對嗎?
11樓:
沒有新婚姻法,新出臺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如果沒有看懂,網上搜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逐條解讀》,再認真看一下就明白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認為是對原婚姻法的補充和闡明。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他是婚姻法的補充,一二中與解釋三牴觸部分與解釋三為準
14樓:匿名使用者
1、新婚姻法解釋是否等於新婚姻法,答案是否定的,你從以下最高院答記者問可以得出相同答案。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經驗,制定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三)》),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討論,通過了該司法解釋。 2023年修訂的婚姻法施行後,為了在審判實踐中更好地貫徹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出臺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和《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為各地法院正確、及時地審理各類婚姻家庭案件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裁判依據。從全國法院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情況來看,近年來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其中一些問題爭議很大,「同案不同判」的現象並不鮮見,亟須出臺司法解釋以統一法律適用,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該部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從2023年1月開始著手《婚姻法解釋(三)》的起草和調研工作。起草小組先後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及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查閱了300多件有關婚姻家庭案件卷宗,為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資料。同時,注意深入調查研究,赴各地法院召開座談會,聽取一線法官關於婚姻家庭案件審理中的意見。
專門召開專家論證會,認真聽取了專家們的意見和建議。書面徵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制辦、民政部、全國婦聯的意見,再根據反饋的意見逐條推敲進行修改。
由於婚姻法與普通百姓密切相關,最高人民法院為了更廣泛地聽取廣大民眾的意見,落實司法為民的思想,於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在中國法院網和人民法院報上公佈了《婚姻法解釋(三)》的徵求意見稿,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共收到網上意見9974條,共計200多萬字,同時收到書面來信181封。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等17家單位專門召開了有關研討會,並寄來了書面修改意見。全國婦聯權益部還專程到我院民一庭,針對熱點問題談了婦聯絡統的修改意見。
這些意見和建議,既有普通百姓的肺腑之言,也有專家學者的真知灼見;既有各級法院法官們基於審判實踐的寶貴經驗,也有相關部門同志們的獻計獻策。
經過三年多的調研和起草工作,特別是在全國範圍廣泛徵求意見後,《婚姻法解釋(三)》終於出臺了。這次出臺的司法解釋,主要針對審判實踐中亟須解決的一方婚前貸款所購不動產性質的認定、父母為子女結婚買房、結婚登記瑕疵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的收益等問題作出解釋。這些規定是審判實踐經驗的總結,同時也凝聚了社會各界人士的智慧。
新婚姻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一條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以...
新婚姻法是否承認事實婚姻,新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的法律依據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1994年2月日以前的事實婚姻予以認可,這個時間點以後的則不作為事實婚姻對待。不承認為了你的合法權利 你最好辦理結婚證。但是非婚生子一樣享有財產繼承權 答 不承認,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 公佈以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只能作非法同居關係處理。以前...
關於新婚姻法
如果除 首付外結婚後一起付剩下的就算共有財產 婚後還貸的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不過你還是讓你老公把房產的名字改成你們夫妻的吧 回答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同時廢止。提問您好律師,我這邊有些問題想諮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