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人民法院受理強制執行時限為6個月。如扔未完成執行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2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你好,你可以向你聘請的律師詢問相關執**況,瞭解後再做下一步打算,一般一定要等六個月,請看如下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3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一般是六個月內執行審結。
每個執行案件都有辦案法官,
案件進展程度快慢跟辦案法官的辦事風格有很大關係,你可以找到辦案法官詳細瞭解清楚,
你而且你跟蹤你的案件比較頻繁,
法官就會認為你比較著急,
儘量幫你儘快處理,
對法官一定要有禮貌。
這就看你的表達了。
4樓:深圳張勇律師
1 一般要3-6個月左右執行。
勞動仲裁案件去法院強制執行要等多久?
5樓:龍商百科
你好,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後,由當地基層法院執行庭負責強制執行,一般是6個月內執行完畢。
1、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2、執行費由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後再返還);
3、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資訊,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儘快執行;
4、需要先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有樣本,到那抄寫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的影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
6樓:杜昂倫律師
回答您好
勞動仲裁後到法院後一般六個月內審結。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申請仲裁裁決強制執行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當事人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當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為一年。
當事人應該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申請書和有關材料。包括仲裁裁決書(正本)、仲裁裁決書送達證明、仲裁協議書或者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以及人民法院規定要提交的其它證明檔案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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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匿名使用者
有財產的話一個月左右,沒有財產就要慢很多了。
勞動仲裁到法院執行需要多長時間
8樓:華律網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 。因此,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複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
9樓:牢暄秋梵
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後單位不履行的,勞動者應當在12個月之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上目前對申請執行後多長時間進入執行,什麼時候結案沒有明確規定。
實際上,法院執行部門在收到當事人的執行申請書後即開始工作了,但由於被申請人的故意躲避等原因,常常出現找不到被申請人的情況,無法及時送達《執行通知書》,這是一個造成延誤的原因之一。要想加快進度,申請人就應該與執行部門配合,尋找被申請人。
另一個是什麼時候結案,也是無法確定的。如果執行通知下達後,出現被執行人逃逸一時抓不到,或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執行能力的情況,也只好中止執行,待抓住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時恢復執行了。因此,這也是不能規定時限的,如果真的規定了時限,反倒對被執行人有利了,這與法理不通的。
10樓:四川成都沈輝律師
如果勝訴了,對方不按時支付的,可以根據生效裁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院結案一般是3到6個月。
勞動仲裁結果出來後多長時間內必須執行 10
11樓:摸摸哦哦弄路吧
勞動仲裁結果出來後,也就是仲裁裁決書下達後,在15日內,雙方不服,可以上訴至當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內雙方未上訴,裁決書生效後,申請人可以拿著裁決書去單位執行,如果單位拒絕支付裁決書上支援的請求,可以噹噹地的人民法院的執行庭去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時間大概6個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適用法律、法規確實有錯誤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違反了法定程式的;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
12樓:謙幻雪戀
在申請人收到裁決書之後,可以前往單位執行,
如果單位拒絕支付裁決書上支援的請求,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執行庭去申請強制執行,接到申請後,六個月內容必須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
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參考資料
13樓:愛
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仲裁結
果出來後多長時間必須執行。仲裁結果下來即已經生效,若對方認可此結果卻不執行。可向申請強制執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1、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2、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二、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拓展資料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根據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定向相應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級別管轄是指不同級別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分工。縣、市、直轄市普遍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部分省、自治區也相應地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在現階段,勞動爭議案件大部分都由當地縣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地域管轄是指不同地區同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係所在地(即向職工發放工資的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受理
14樓:精緻的
執行三個月內結案。
勞動仲裁有一點很特殊,在起訴到法院之前,勞動者必須經過仲裁前置的處理程式,否則法院不會受理案件。這就是所謂的仲裁前置。但並不一定總得等到仲裁機構出具仲裁裁決。
如果仲裁機構認為勞動者申請的案件不屬於勞動爭議的收案範圍,即會向勞動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或者仲裁機構逾期沒有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的;勞動者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如果已經進入仲裁的審理程式,但並未在法定的期限內審結該案,勞動者可以申請不再由仲裁機構繼續審理,仲裁機構同意後會出具仲裁決定書,勞動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後面兩種例外性的情形已經超過了所有案件的五成以上,如果勞動者急於行使權利,不妨一試,成功的可能性很高。
有勞動仲裁裁決書如何找法院強制執行
1 根據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這一情況來看,你沒有在裁決後向法院起訴,所以沒有被告,你所說的被告應是仲裁程式中的被訴人,2 當事人說對方到中院上訴的說法也不對,應是向中院申請撤銷裁決書.依據是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條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
勞動仲裁裁決書的執行問題,勞動仲裁裁決書的執行問題
如果用人單位在十五日之內,沒有起訴,也拒不履行裁決書上的裁決金額,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
勞動仲裁法院不執行怎麼辦,勞動仲裁勝訴,單位拒不執行,怎麼辦?據說法院強制執行也不行
1 如果勞動仲裁裁決書下達後,勞動糾紛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申請撤銷或者到法院起訴,那麼裁決書生效 2 對已經具有法律效力的裁決書,當事人逾期拒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申請的同時,能夠提供被執行的人財產詳細資訊,便於強制執行的進行 3 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