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清楚!我學的注會經濟法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權法,合同法,合夥企業法,公司法,**法,企業破產法,票據與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反壟斷法,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等等……
經濟法都包括什麼法?
2樓:匿名使用者
補一下,國家巨集觀調控法
3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保障法屬於社會法範疇,並不在經濟法之列。
經濟法包括哪些內容
4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法是協調國家經濟執行之法。自奴隸制社會產生國家以來,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包括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發展和執行都需要國家協調。但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法與以往不同,資本主義國家實行市場經濟,進行市場經濟的過程也是保障立法的過程,從自由資本主義到壟斷資本主義,實行自由市場經濟和現代市場經濟兩個階段,國家管理經濟的職能和對經濟執行的協調愈益深入加強。
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法因實行計劃經濟和實行市場經濟而明顯區別。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後,政企分開,國家行使經濟管理職能是以間接手段為主協調經濟執行,這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法的重要特徵。為發展社會主義現代市場體系,保障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我國的經濟法律規範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經濟法」的概念是2023年法國空想共產主義者摩萊裡(morelly)出版《自然法典》時首先提出。在我國,「經濟法」的概念是從1979 年以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檔案中開始使用。
以簡練的語言說明經濟法概念的內涵,即揭示經濟法的本質屬性,重要關鍵是概括經濟法的調整物件。那麼經濟法的調整物件是什麼呢?
1.經濟法的調整物件是特定的經濟關係。特定經濟關係不是一切經濟關係,也不是經濟關係以外的其他社會關係。特定經濟關係是通過物而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物質利益關係。
2.經濟法調整的特定經濟關係是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國家經濟協調關係由經濟法調整,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經濟法調整市場主體組織管理關係。企業是市場經濟體系的主體。企業在設立、變更、終止和企業內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稱為市場主體組織管理關係。
調整市場主體組織管理關係的法律主要由企業法構成。
(2)經濟法調整市場管理關係。市場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稱為市場管理關係。經濟法調整市場管理關係有利於完善市場經濟機制,規範市場行為,有效反對壟斷,制止不正當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調整市場管理關係的法律主要由規範市場秩序方面的法律構成。
(3)經濟法調整巨集觀調控關係。國家實現經濟總量的基本平衡,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配置,推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對國民經濟總體活動進行的調節和控制,稱為巨集觀調控關係。巨集觀調控體系以間接手段為主,彌補市場調節的自發調節缺陷,消除經濟總量失衡和結構失調。
調整巨集觀調控關係的法律主要由國家巨集觀調控方面的法律構成。
(4)經濟法調整社會保障關係。社會保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稱為社會保證關係。經濟法調整社會保障關係有助於充分開發、合理利用勞動人力資源,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調整社會保障關係的法律主要由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構成。
根據經濟法調整物件的理解,我們可以對經濟法定義為: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協調本國經濟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5樓:月似當時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係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係和一定範圍的經營協調關係。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
(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範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範圍的經濟關係。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巨集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係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經濟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新興的法律部門,與傳統的相鄰法律部門相比,其主要特點有: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係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係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係。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請問經濟法的具體的法的法律條文有哪些?
6樓:柴培勝庚香
寫公司章程肯定要參考公司法,內容包括公司的股東、監事會、董事會組成,以及股東會、監事會、董事會的召開的詳細規定,出資、分紅等等。
其實公司章程既有法律規定的既定形式,也有合同的部分,比如股東之間對形成公司的投資、管理、分紅協商一致的意見。當然,這些都不能違反公司法的規定。
請問經濟法的具體的法的法律條文有哪些?
7樓:依卒而
好多好多好多啊 比如勞動法 社保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 反壟斷法 一大堆啊
經濟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8樓:種花家的小米兔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係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係和一定範圍的經營協調關係。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
(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範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範圍的經濟關係。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巨集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係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係。
國家規範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規範組織的法律,是為了防止壟斷組織的出現,從組織上保證市場經濟順利發展。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國家干預市場經濟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國家對市場經濟執行進行干預是經濟法的重要調整方式,這方面的法律有**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9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經濟法是協調國家經濟執行之法。自奴隸制社會產生國家以來,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包括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發展和執行都需要國家協調。
但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法與以往不同,資本主義國家實行市場經濟,進行市場經濟的過程也是保障立法的過程,從自由資本主義到壟斷資本主義,實行自由市場經濟和現代市場經濟兩個階段,國家管理經濟的職能和對經濟執行的協調愈益深入加強。
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法因實行計劃經濟和實行市場經濟而明顯區別。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後,政企分開,國家行使經濟管理職能是以間接手段為主協調經濟執行,這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法的重要特徵。
請問經濟法裡的出質具體指什麼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出質,物權行為的一種。將本人所佔有的物質於他人,不要求一定是所有。出質,也就是質押,分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權利交付出去作為抵押。
出質在質押行為中,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出質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給債權人的民事法律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十三條 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第六十四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第六十五條 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四)質押擔保的範圍;
(五)質物移交的時間;
(六)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六十六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
第六十七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六十八條 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前款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六十九條 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第七十條 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並與出質人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十一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七十七條 以載明兌現或者提貨日期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匯
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並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九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條 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權利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人所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八十一條 權利質押除適用本節規定外,適用本章第一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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