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大明
從司法實踐來講,如果是過失違法犯罪,應該不是,比如交通事故,如果屬於故意違法犯罪,應該是的,關鍵要看主觀故意如何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2樓:山人老施
過失致人重傷,再次犯罪不算累犯,累犯只有多次故意犯罪才是累犯。
3樓:法智律師網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因過失行為造成被害人出現重傷的,是會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的,所以是屬於犯法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樓:邊蓓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般累犯構成的要件是
(1)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後罪依法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3)後罪的再犯,必須是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之後5年以內。
所以過失致人重傷,再次犯罪,不構成累犯。
過失致人重傷罪最少判幾年
5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是兩個不同的罪名。量刑尺度也不一樣。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我認為你想問的是故意傷害後,對方重傷不治而死的情況對吧,量刑尺度在地234條,後面應該是 10-15年有期徒刑。如果是特別殘忍手段,那麼應該就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了。
以上為本人的個人看法。希望能幫到你。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過失致人重傷罪的認定方式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等等。
7樓:漠然虔誠
參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8樓:戶玉環
要法院認定你是過失咯。
9樓:雨中泵工
能具體嗎,是交通,還是工作中,還是鬥歐。
過失致人重傷罪最少判幾年
10樓:母巨集毅杭姿
以上為本人的個人看法。希望能幫到你。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認為你想問的是故意傷害後故意傷害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是兩個不同的罪名。量刑尺度也不一樣。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量刑尺度在地234條,後面應該是
10-15年有期徒刑,對方重傷不治而死的情況對吧。如果是特別殘忍手段,那麼應該就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了、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過失致人重傷罪的認定方式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等等。
12樓:司馬浩波泥琪
參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過失致人重傷怎麼判?
13樓:華律網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評定損傷程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傷情,具體分析。《刑法》已明確解釋了重傷的定義。
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三)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至於個案中是否構成重傷標準,需要結合《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來進行司法鑑定,實踐中一般由公安機關負責該類傷情鑑定,以此來判斷是否構成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標準。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因此,故意傷害罪中,致人重傷後,就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概念及其構成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指過失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身體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其客體為身體即自然人的軀體,包括四肢、五官及毛髮、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構成肢體不可分離的一總分,亦應屬於身體,但可以自由裝卸的則不屬於身體。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伴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認定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需要注意兩點:其一,構成過失重傷罪,法律不僅要求行為人的行為必須造成他人實際的傷害結果而且要求這種傷害只有達到重傷的程度,才構成犯罪。
如果過失致人輕傷,則不構成犯罪,行為人只承擔此事賠償責任。這也是本罪和故意傷害罪的重要區別之一,對重傷的認定,應當依照刑法第95條的規定,並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重傷鑑它標準》,由法醫正確地加以鑑定。過失重傷罪的鑑定依據、鑑定程式、審查原則和認定標準同故意傷害罪中對重傷的鑑定是相同的,其
二、構成過失重傷罪,還要求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有直接因果關係。即行為人的行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這種重傷結果,行為人的行為是造成這一重傷結果的決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傷結果的產生,並不是由該行為人的行為所直接決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為人過失重傷罪的刑事責任。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前者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被害人重傷的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後者是指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被害人重傷的結果。過失重傷罪的本質特徵在於:
行為人既沒有殺人的故意,也沒有傷害的故意,只是出於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傷的結果,如果事實證明行為人對白己行為引起的重傷結果的發生並沒有預見,而且根據實際情況也不可能預見,則屬於意外事件,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罪過,因而對重傷不負刑事責任。
二、認定
1、過失致人重傷與意外事件致人重傷的岡別
關鍵在於行為人對他人重傷的結果是否能夠預見、應否預見。這需要根據行為人的實際認識能力和行為當時的情況來考察。
2、本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
在司法實踐中,有人往往將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為過失傷害致死,尤其是對於因過失當場致人重傷,但由於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認定為「過失重傷(致死)罪」。我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僅於法無據,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構成原理。「過失傷害致人死亡」,實質上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無非是在這種案件中,行為人對他人重傷、死亡的結果都是存在過失。
過失致人重傷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在於過失行為最終引起的結果是重傷還是死亡。是重傷的定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死亡的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3、本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如果行為人以輕傷為故意,而過失地導致了他人重傷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而不應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對行為人定性。
三、處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例如:過失**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處理。
15樓:易書科技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指因為過失而造成他人重傷的行為。本罪在客觀上的表現是因為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而導致對他人的身體造成重傷的結果;過失行為和重傷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要特別注意的是,本罪要求必須出現重傷的結果,如果過失行為僅造成他人輕傷,是不構成犯罪的。
是否達到重傷標準,需要法醫經過鑑定以後作出結論。本罪的主體是年滿16週歲並且精神正常的人;主觀罪過是過失,就是說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致人傷害的結果,但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疏忽大意的過失)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過於自信的過失),以致出現重傷的結果。
16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7樓:匿名使用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過失致人重傷罪 雙方調節 成功 還需要判麼
18樓:如風閣主
你這個「還需要判麼」是什麼意思我不懂,指的是還需要坐牢還是法院還要不要對你判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你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法院肯定要對你判刑的,剩下的就是判處你實刑還是緩刑的問題。
理論上三年以下都可以判處緩刑,也就是你不用坐牢。但實踐當中法官會考慮以下因素,如果你符合以下條件的判緩刑的機率會高一點。
1、已經與受害者達成調解協議並給你出具了諒解書。
2、你平時表現較好,沒有前科,沒有受過相關處罰。
3、自動投案,系自首。
19樓:陳鎧楷律師
還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經過法院審理定罪判刑。雙方的和解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很有可能會適用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老公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拘留月了,中間還有救人情節,我想屈保後審,該怎么辦
如果符合刑訴法第六十五條是可以申請的,相關規定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拘傳 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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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對此,因為不同型別的過失導致的,可以在量刑方面有所不同。1 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