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被人打傷,現在留下後遺症,還能去找他賠償嗎

2022-02-12 23:21:25 字數 5782 閱讀 7623

1樓:沐霖情感理療閣

多年前被人打傷,現在留下後遺症,像這種情況已經過了訴訟的時效,已經不能去找他賠償了,因為按照法律規定,這是不允許的。

2樓:赤腳走江湖

不行了,因為已經過了時效,早期對方賠償完如果沒寫其他條款就算理賠完成了

3樓:極目寒雲

不行,因為你當時沒有做出協議,現在你去說,你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是因為當年的事情導致的,所以,哪怕你起訴到法院,也註定會敗訴的。

4樓:情感指導張老師

你要證明你現在遺留下來的,是多年以前那個死人所造成的才能找他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可以,現實中很難,總不可能讓人家管你一輩子吧,換個角度你願意嗎?很多東西沒有辦法直接證明就是當時的後遺症。

6樓:有趣的教育

不能找他賠償了。因為已經過了時效期了。再說對方也不會承認的。

再說打傷你之後過了這麼長時間,誰知道你哪兒又受傷受過傷呢?所以他不會賠償,法院也不支援你。還是過好接下來的生活吧,好好工作

7樓:點點創鑫

多年前被人打傷,現**後遺症正常是應該可以找他人賠償的,這個賠償其實法律上規定有個追訴期。

追溯期的話,他是從哪一天開始這個至關重要。這個也是判斷能不能找他賠償的一個重要依據。

追溯期一般都是從你當時不知道對你造成了什麼什麼樣的傷害。後來才知道對你造成了什麼什麼什麼樣的傷害。從你知道這一天起開始算追訴期。

一般在追訴期內都可以找他賠償。追溯期一般的話是20年。

8樓:不安志

這是很難,首先你沒有證據,也過了賠償期,如果當年醫院會出事這樣的證明,還有希望。

9樓:出門騎烏龜

因為已經好多年了,你是沒辦法再去找打你的人進行賠償了的。時間太久了,你再出現後遺症,這個情況已經無法肯定是由於被多年前打了而產生了的。人家完全可以說當初是好的,是你自己後來自己的原因才導致後遺症的。

法律上也沒辦法的。

10樓:fly蝶戀花

如果是很多年前被別人打傷,到現在才留下後遺症,是是不可能再去找別人賠償了,因為當時賠償的時候沒有說清楚

11樓:騎豬上牆

很難了。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不是之後產生的傷病。更不能證明當時產生了這種狀況。

12樓:我是淡定

多年前被人打傷現在留下後遺症你想找他要賠償因為已經過了時效性你這個病也無法說是當時所造成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居然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了,你當然可以再去找他賠償。但是也許這個人已經找不到了。

14樓:李星

覺得這個不太容易了吧當時他打傷你的時候你為什麼不讓他賠償呢現在時間太長了人家都不會承認了

15樓:墨墨

這麼多年才發現有後遺症現在找他賠償很難辦到,除非你當時留有有效證據,再去醫院做個鑑定證明你現在的症狀是當年被打傷造成的診斷,拿著這兩樣證據去找打你的人協量賠償,他要不理你就去法院起訴他。

16樓:gt垂釣者

如當時協議一次性賠償,那就日後不能在找打人者再求償了。

17樓:甫詩霜

已經是多年前的事了,你找他他也不會承認,除非你能夠拿出當時他打你留下後遺症的有力證據,不然他肯定不會承認的有了有力的證據,如果跟他協商不成再起訴的如果沒有有力的證據,你只有認倒黴了。

18樓:出家非本意

這應該不行了,因為時間間隔太長,傷情不好界定,不能定責,責任也就不能明確劃分…建議可以私下跟當事人協商,看有沒有可能給予一點補償,或則諮詢一下專業的法律人士,看他們有什麼好的辦法和建議,這樣解決應該比較有效…

19樓:情感諮詢安老師

如果說多年前被人打上已經留下後遺症了,那在打傷的時候要把問題解決了,現在已經過去多年了,如果他還能賠償的是最好的。

20樓:

如果你能夠證明你的,病症是由於他打你而導致的話,你就可以找他去賠償。但這需要你去舉證。

我打傷了別人,後來打官司我輸了,賠償後,對方以**後遺症為由,能再次向法院提出起訴嗎?那我是不是... 20

21樓:張文凱律師

如果原審不是達成調解,一次性解決的話,你還得賠。

22樓:匿名使用者

一事不再理,以相同理由再次起訴,法院不易受理

2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接受你得賠償後,你們沒簽協議書嗎?簽了一般就沒事的啦

24樓:犬儒問道

是可以的 你看看這個司法解釋吧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的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具體範圍都作了明確規定。涉及醫療費的賠償時,該解釋第19條第1、2款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的證據確定。

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等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賠償權利人向法院另行起訴實際發生的後續醫療費用,法律是允許的。】

工傷受傷後後遺症怎麼賠償?

25樓:華律網

工傷後遺留的後遺症也算工傷,法律中已作了明確規定。工傷**的,依舊按工傷申報和處理,社保中心會處理賠付和報銷。員工工傷後遺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險公司賠償。

工傷鑑定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的),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企業職工工傷賠償是基於對職工人身造成傷害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而設立的一種法律制度。它適用於我國境內的所有企業和各種用工形式、用工期限,並且以工傷存在為前提,對職工個人實行非主要過錯責任原則。對於工傷賠償來說,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實行的則是職工非主要過錯責任原則。

也就是說,只有在職工非主要過錯情況下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才能請求工傷賠償,如果人身傷害事故是由職工本人故意或者主要過錯造成的,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則不屬於工傷賠償的範疇。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6樓:lbjking老北京

工傷後遺症為的賠償如下:

工傷後遺留的後遺症也算工傷,法律中已作了明確規定。工傷**的,依舊按工傷申報和處理,社保中心會處理賠付和報銷。員工工傷後遺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險公司賠償。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企業職工工傷賠償是基於對職工人身造成傷害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而設立的一種法律制度。它適用於我國境內的所有企業和各種用工形式、用工期限,並且以工傷存在為前提,對職工個人實行非主要過錯責任原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其中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工傷保險待遇,我國實行的是職工無過錯責任原則。這就是說,無論職工有無過錯,只要發生了工傷事故,工傷職工都應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對於工傷賠償來說,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筆者認為,實行的則是職工非主要過錯責任原則。

也就是說,只有在職工非主要過錯情況下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才能請求工傷賠償,如果人身傷害事故是由職工本人故意或者主要過錯造成的,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則不屬於工傷賠償的範疇。所以,工傷賠償對職工適用的是非主要過錯責任原則,而不是無過錯責任原則。

27樓:韓飛律師

工傷受傷後後遺症,可‍以重新申請工傷鑑定,重新確定傷殘等級,按照新的傷殘等級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五條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28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後遺症也屬於工傷,在法律中也有明確規定。包括兩個部分:一個是**費用,一個病情惡化的費用。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對於病情惡化的費用問題《工傷保險條例》是這樣規定的: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複查鑑定後,按相關標準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第三十條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29樓:專業法醫

可以,到時候,可以重新申請工傷鑑定。重新確定傷殘等級,給予賠償

30樓: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

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

**工傷的醫療費,符合工傷規定的診療目錄。從工傷保險**支付。

31樓:山野柴胡

【工傷 舊傷**】《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

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

**工傷的醫療費,符合工傷規定的診療目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職工住院**期間,按照單位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及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三年前出車禍,交通事故已解決,但現在出現後遺症,(癲癇)我還能在要求索賠嗎?

32樓:西部漫行者

找律師,可以追加賠償。法律有規定的。

33樓:熱帶的北極熊

如果能有確實證據證明癲癇跟三年前的車禍有關聯那就可以要求經濟賠償,請教律師仔細看看您的病歷。

三年前孩子被打傷現在可以起訴嗎,十多年前被人打傷現在可以起訴嗎

這個是可以,但是你提供證據或者是證據的收集都會不方便了,這個時間還沒有過追訴期,但是考慮到當時你沒有 報警或者是私了或者是沒有追究 處理,現在的處理結果不會有當時處理嚴重的,比如你的孩子被打,而 未成年也是可以起訴的,應該由其監護人代為出庭,並相應地承擔監護人的責任,要是嚴重的也可以先是送工讀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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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家拆遷了,現在我結婚了我老公家也要拆遷我還能享受

不能。因為,你已經享受了40平方了。如果你的戶口結婚時已經遷入婆家,也可能有分。但是,如果有人舉報,就難說了。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我老公招在我們家,現在我老公家要拆遷,房子有我老公的嗎?應該是沒有,如果他家沒有男人的話,有可能的,如果他的戶口還在他家那邊是有的!拆遷參與是以戶口所在地為基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