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四哥有法說
童工自己舉報,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行政執行部門會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不會追究童工的責任。
相關規定: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六條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2樓:額額
不會 因為國家規定不能用童工 老闆收了屬於知法犯法 而你只能說不懂事而已 大不了給你介紹下法律知識
我是一名童工當初是我願意去他們店幹了如果我告他們濫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勞動者不滿十六週歲的,同時不存在其它合法使用不滿十六週歲的勞動者情形的,用人單位行為違法,另外,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的工資行為也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我是童工在工廠上班不讓我打卡現在不想做了我3天沒上班,老闆當我曠工 我去勞動局告勞動局人會管吧!
4樓:再見、啊郎
會管的,任何情況下使用童工都是違法行為!
5樓:飛天越
會管啊!去告他們 你能勝訴的 加油 支援你
我是一名童工,我想辭工但是老闆不批准,我說去勞動局告他,他一點都不怕還說我威脅他。進廠時沒有什麼證
6樓:
看你用的是copy手機知道,那就是說你有手bai機du,那就好辦:
1 讓同事幫你拍zhi幾張你在廠dao裡工作的**,如果同事們願意,最好有大家的合照
2 拍幾張廠子銘牌的**
3 去辦公室拍到廠子營業執照的**
4 把你每天上下班簽到的本子和你簽到的名字、日期拍下來;如果是電子打卡或者指紋打卡機,也一樣,拍下來
5 如果是工資是發到銀行卡的,能搞到老闆發薪水的賬號就更好啦;如果是現金髮工資的,每次發工資的信封還在不?
以上證據能收集的儘量收集到,收集不到的也沒關係,有2、3樣就夠了。然後,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打**,投訴他。
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是還在上班嗎?只要勞動局看到你在廠裡上班不就是證據了嗎?
我和朋友合夥做生意,現在我不想做了,他出的錢比我多,要怎麼分錢
大家坐下當面淡,裡面的事不太好說。按照實際情況,從實際出發,把你的股份賣給他。這是最好的選擇,再者就是找到另一個能夠代替你的合夥人,把你的股份賣給他。總之,就是抽出你在裡面的股份就好了。股份就是先把你們投進去的錢分成若干股,看看誰分別佔了多少股。小生意一般都分成100股,大生意嘛,可以多分點,反正到...
我上班沒有月 但是我不想做了 我辭職主管說我還沒有答到辭職要求 要做到半年才能辭職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當時也沒有約定該項辭職要求,那麼您可以辭職。但是,工資的索要時很困難的,因為您工作時間未滿一個月。不合法!沒簽勞動合同本事就違法,你不僅可以隨時離開,還可以要求雙倍的工資賠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
為什麼我和我的初戀男友分開九年了,當初是我要分手的,後來他一轉身又和別的女孩結了婚,這九年裡我們一
他都結婚了你想做小三嗎?說像大哥哥一照顧你,只是讓你們陷進去的第一步而已。之後就無法自拔了,除非他對你沒有性慾望了才有可能成為你的大哥哥。他已經有家庭了除非她離婚。愛情很自私。我覺得你不該破壞現有的家庭。那些都版是過去的權種種美好。不要衝動。好好想想。畢竟他當時放棄了沒有堅持和你走下去。吃過的飯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