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忘川河畔遇蘇顏
因為是你的養父母把你養大的,你的親生父母並沒有養你,你的養父母把你當成親生孩子一樣,所以你卻去見你的親生父母,他們肯定是不高興的,養恩比生恩大,你的養父母沒有安全感,怕你會去你親生父母身邊,所以你要給你的養父母安全感,他們就不會不高興了。
2樓:匿名使用者
養父母有養育之恩,親生父母也生育你的恩德,其實不必被過多道德綁架,隨自己心意來,好好商量解決問題。
3樓:不會飛的肥豬
以後儘量不去找親生父母了,畢竟養父母辛辛苦苦養你這麼大,會很難過的。
該不該贍養作為獨生女的妻子的父母?
4樓:匿名使用者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寫著獨生女出嫁後,父母年紀大了沒有收入**,需要女兒每個月給生活費,女兒覺得父母撫養自己長大**,此恩情重如山,必須得父母贍養費,而她的老公則告訴她:"你都嫁出去了,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不用再給你父母錢也不用贍養他們。"而這位獨生女則陷入了兩難的境地,想要給父母贍養費,又怕丈夫生氣,於是這條新聞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一暖秋風:如果連自己最親的獨生女都選擇不贍養父母,那麼讓你父母如何生存?難道讓他們一把年紀了還去討生活?
網上網友們議論紛紛,大多都是指責這位獨生女不能因為自己老公不滿,而不去贍養父母,畢竟這也是她的義務所在,理應盡責,
那麼,獨生女結婚後,該不該給父母"贍養費"呢?
小敏是家裡的獨生女,從小在父母的寵愛中長大,婚後一次在和丈夫的聊天中,聊到了父母養老的事情,小敏認為父母老了以後有退休工資能養活自己,不需要自己給他們生活費,所以她也沒有給父母錢。丈夫對她說:"父母養育我們長大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不管父母有沒有經濟**收入,都要給父母贍養費。
"小敏聽了丈夫的話,覺得丈夫說的在理,的確是自己考慮不周全,於是每個月定期給父母"贍養費",之後小敏的父母把小敏每個月給他們的"贍養費"存起來。在小敏家經濟困難,四處籌不到錢的時候,這時小敏的父母拿出了這筆錢,替他們解了燃眉之急。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管父母有沒有經濟**收入,該盡的義務我們還是要盡到,該給父母的還是要給。在我們很小的時候,父母花費了很多的精力、體力、財力來撫養我們長大**,供我們吃、住、穿。所以在父母年老之時,不管他們有沒有經濟**收入,都要盡到子女該盡的義務和責任。
父母的愛都是無私的,像小敏的父母一般,他們拿了小敏的"贍養費",卻捨不得花,存了起來。在小敏家境困難之時,她的父母把這筆錢拿出來,解決了她家的燃眉之急。你看看,你在思索著要不要給父母贍養費之時,父母拿了錢卻捨不得花,只為讓自己的孩子能生活得更好,這就是父母無私的愛。
5樓:努力幫助你
對於這個問題,這個還用說嘛,這個當然就是應該的啊,這個還用問嗎,她都是你自妻子了,那麼對方的父母就肯定需要你們兩個共同來贍養,這個無論是道德還是法律都都是你們的責任。
在職場這個社會中,很多時候我們需要學會自保,並且也要學會「裝傻」,人際關係錯綜複雜,處理好與同事之間的關係是一門學問。
能夠處理好與同事之間的關係,不僅能夠使自己在工作中身心愉悅,也能夠在遇到難題時獲得幫助。
那我們與同事相處時,應該要注意些什麼呢明白自己來公司的目的
你要明白,你來公司的目的是什麼?
是為了工作,絕不是來結交朋友的,和同事之間不能像和朋友之間一樣相處。你需要的是一個相對和諧的同事關係,不要奢望誰會在你困難時拉你一把,只要不在你危難時踩你一腳,這就足夠了。
不要在背後嚼舌根,需要說好話
在別人背後說好話,不嚼舌根不僅能體現自身的素質,更是一個人高情商的體現。你說的好話不一定會傳到同事的耳朵裡,但你的一句壞話就可能被一傳十十傳百地傳開。
當領導詢問你一個人怎麼樣的時候,更要說好話,這樣不僅可以讓領導知道你是一個正直不會背後捅刀子的人,還可以得到同事信任。如果同事知道你在領導面前誇讚了他、幫助了他,他也一定會感激你,肯定不會恩將仇報在背後說你的壞話。在自己的身上找問題
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同時一定要保持一顆平常心,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還要明白自己的發展肯定離不開團隊和集體。要通過關係比較融洽的同事或領導瞭解自身的問題,並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建議。
找合適的時機去和有嫌隙的同事溝通,懇切地說明自己的想法,如果是自己的錯誤要進行道歉,相信沒有什麼人際問題是不能夠通過溝通進行解決的,正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職場的人際關係毫不誇張的說,決定著一個職場人的生存與發展。處理好與同事之間的關係真的很重要,如果你連同事之間的關係都處理不好,又怎麼能夠處理好與領導或是客戶之間的關係,又何談在職場中獲得發展呢?
俗話說,多個朋友多條路,但是有時候我們不能太和同事成為朋友。要知道我們之間是有競爭關係的,不要懈怠。所以,這個就是你們的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贍養! 法律規定你必須贍養妻子的父母。
在我國,專門調整贍養關係的法律主要有三部,《婚姻法》、《繼承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先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該法明確規定了對老年人有贍養義務的贍養人的範圍:
可見,老人的兒媳,女婿等人,並不屬於直接的法定贍養人,而是需要對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提供協助。也就是說兒媳、女婿都沒有直接贍養老人的義務,但是只要在婚姻存續期,卻也不能袖手旁觀!看到這,很多人會說:
岳父母雖然沒有直接撫養你長大,但是卻為你撫養出「相濡以沫」的伴侶,他們把最寶貴的女兒交付給你,讓她無條件照顧你一家子的飲食起居,若算義務,她也沒有義務照顧你父母親,你又憑什麼認為她就該是理所應當呢?就憑岳父母養大了你妻子這一點,就算對你有恩,於情於理都不該置之不理。
不管女婿也好,兒媳也罷,若碰到真正對自己好、為自己著想的岳父岳母或者公公婆婆,都定要全心全意地 侍奉、贍養他們,而我們如果在意他,感激他為了家庭的付出,就應該同他一起承擔。
7樓:彬少奇蹟
1根據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的規定,子女屬於年老父母的贍養義務人之一,應該盡贍養義務; 2、根據本法第75條的規定,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七十五條幹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樓:
從法律角度來說,女婿並沒有義務贍養,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妻子沒有上班,所以把父母接過來就只能靠有經濟能力的一方決定。
站在人性的角度,自然是不願意有人來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更何況男方心裡覺得女方沒有幫助過他。
可以理解,但是作為有道德的人來說,和妻子結婚,意味著她的父母也是你的長輩,只是如何贍養是個問題。
比如過來後,老人帶孩子,妻子出去上班,那麼把這少去的租金補回來是不是也可以。
畢竟贍養不是一句話的事兒,在杭州開銷不小,上有老下有小,壓力都很大,的確如果再養2個老人,妻子不工作,那就壓力太大了。
所以如果真的要來,那麼妻子出去上班。
03其次,站在岳父母的角度,如果是覺得女婿掙錢容易,想來,那也沒有為自己的女兒考慮,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水打來的。
岳父母如果身體還好,在老家每年固定給一些錢,這樣小兩口壓力小一些。岳父母生活也會有保障,可以讓妻子定期回老家看看。
有很多人問獨生子女怎麼辦?其實我覺得和獨生子女無關,難道家裡有兄弟姐妹就可以不管了?
都是一樣養大的,贍養無需攀比,各自憑自己的良心就好,獨生子女遠嫁,如果父母有條件的,可以住一起,沒條件的,真的女兒就需要多努力,畢竟這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幫助。
男人不容易,女人也不容易。父母不容易,孩子也不容易。但再多的不容易,能夠相互取暖也是甜。
9樓:夏日棉襖
我覺得應該贍養。既然兩個人已經結婚成家,兩個人應該共同贍養雙方的父母。贍養老人不僅是我們的傳統美德,也是法定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不僅僅是物質上的贍養,還包括精神上的愛護,輔助。」也就是說,贍養老人不僅僅意味著支付贍養費,贍養更意味著陪伴,子女應當經常看望父母,噓寒問暖,給予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法律不能保證每一個人成為聖人,但是可以要求每一個人成為一個基本的完整的人。
千萬不要等到了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時候後悔。
1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從法律層面來講,女婿對岳父岳母並沒有贍養義務,對於父母來說,最具贍養義務的是其子女,當其子女死亡或沒有贍養能力的時候,有贍養能力的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可以對其進行贍養。
其次,從道德層面來講,排除其他條件,在正常情況下我認為女婿應該贍養作為獨生女的妻子的父母。因為他們目前能夠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女兒和女婿,女兒有贍養義務是法定的,而女婿作為把他們唯一女兒娶走的人其實也應該贍養他們,這相當於夫妻二人所共同承擔的責任。
最後,需要考慮具體的現實情況。假如岳父岳母對你們這個小家有所幫助或者是對女兒女婿比較好,夫妻二人之間也是相互扶持,關係很好的話,那麼女婿毫無疑問是應該好好贍養的。但是,如果岳父岳母並沒有做到為人父母的職責或者是對女婿有所苛待,那我認為女婿不承擔對其的贍養責任也無可厚非。
在中的詳細資料
11樓:匿名使用者
hero英雄在中[金在中]【김재중】
在在真名:韓在俊(是生父母起的,4歲被養父母收養才改名為金在中)出生年月:1986.01.26
星座:水瓶座
身高/體重:180cm/56kg
血型:o型
出生地:忠南 公州
興趣:聽**、鋼琴演奏
專長:唱歌、模仿 ◎ 第二屆sm best選拔大會形象獎冠軍性格:雙重性格。
特長:唱歌。
興趣:唱歌,思想,走路 。
睡覺的習慣:趴著睡,裸睡。
喜歡的女孩:心地好誠實的女孩。
喜歡的歌手:jun jin(神話的)fany(ftts的)輝星 kang ta(h.o.t裡的安七炫,夢中情人來著)
家庭成員:養父母方:父母,八個姐姐(金珍姬、金善姬、金美晶、金素貞、金侑順、金民晶、金阿塋、金秀英)
生父母方:父母、弟弟和妹妹
討厭的人:自以為是的人。
初戀:初中1年級 。
初吻:小學6年級。
喜歡的體育:籃球。
寶物1號:父母。
習慣:躺著想東西。
非常害怕的:蟑螂。
喜歡穿的衣服:正裝,休閒,運動服都喜歡,隨著實況和心情穿不同的。
等候室裡做的事:照鏡子。
在網上喜歡的網頁:神起的fans cafe。
外貌中非常有自信的部分:眉毛 。
想給女朋友的禮物:情侶首飾。
有了女朋友後一定想做的事:和女朋友一起度過時間也覺得滿足了。
想給女朋友的告白:在人很多的地方忽然告白說『我愛你』10年後自己的模樣:歌手,事業者。
重新出生的話想要什麼樣子:世界征服者。
簡介:人如其名,在其他四人眼中是個hero型人物,同時是五人中最年長的一位,照顧大家和「捱罵」的責任自然就落在他身上。說話的聲音總是很高,廚藝同樣不錯,經常請大家到家裡品嚐他做的菜。
因為媽媽是個廚師,從小耳濡目染的他也非常喜歡炸油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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