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答: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的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由於不當得利沒有法律上的根據,因此不當利益應返還給受損失的人,這種權利義務關係就是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是一種法律事實,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不當得利之債的產生是基於法律規定,而非當事人...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當得利是指**於不正當收入、但是又不違法的收益。簡單地說,就是介於合法收入與非法收入之間的收入(錢或者財物)
3樓:匿名使用者
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
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當年有種容易理解的方法:一方受損、一方得利,損益變動之間無直接法律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人。 例如:a某到自動取款機上取款1仟元,但由於機械或是軟體系統病變,結果取到現金1萬元,而且銀行帳卡上只顯示取款1仟元,那其餘9仟元就是不當得利。
法律上說的「不當得利」是什麼意思?
6樓:無訟
民法典規定,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取得利益,並且取得的利益他他人損失的,就會構成不當得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 【不當得利】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條 【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不當得利與善意取得的區別
最基本的區別在於:不當得利是無因行為取得財產或者取得財產的因無效了,善意取得一定是基於無權處分而且取得財產人不知處分財產人是無權處分的,有因的行為取得的財產。特別注意盜髒物,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
不當得利要件:沒有合法依據,一方受損,一方得利,受損與得利存在因果關係;善意取得要件:一方無權處分,另一方主觀上為善意、合理的**,不動產登記,動產過戶;
1、主觀上,前者惡意,後者善意;
2、前者只適用動產,後者可適用動產與不動產;
3、前者只涉及兩方,後者涉及第三方;
4、前者得利應當返還,後者取得所有權,不用返還;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
特徵具體特徵根據有三: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8樓:熱浪人間
法律上的「不當得利」包括兩個方面:
1. 非法所得,凡是通過違法方式獲得的收入,屬於此類。
2. 不合理收入,收入途徑雖然不違法,但是,來歷明顯不合理、不合適、不應該。
9樓:鏗鏘九零後
不通過正當手段所得到的財富。
法律上說的「不當得利」是什麼意思
民法典規定,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取得利益,並且取得的利益他他人損失的,就會構成不當得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 不當得利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 不當得利定義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
法律上的善意取得是什麼意思,民法善意取得有什麼意義?
一 善意取得的含義 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或即時時效,指動產佔有人向第三人移轉動產所有權或為第三人設定其他物權,即使動產佔有人無處分動產的權利,善意受讓人仍可取得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的制度。二 善意取得制度的意義 善意取得制度,為近代以來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民法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其起源於日爾曼法中 ...
法律上說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麼
法律上說的不可抗力根據 民法通則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的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 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 既有自然現象,如 颱風,也包括社會現象,如軍事行動。作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強制力,具有客觀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觀上的不可預見性以及社會危害性。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