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基本上即可以分為兩類,即直線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包括年數總和法和雙倍餘額遞減法)
1、直線折舊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定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相等。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 預計淨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淨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2、加速折舊法
(1)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合計年限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淨殘值後的淨額,乘以一個以各年年初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預計使用年限逐年數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n*(n+1)/2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淨殘值)*月折舊率
(2)雙倍餘額遞減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是指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餘額(即固定資產淨值)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淨值*月折舊率
擴充套件資料
固定資產折舊的範圍
除下列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企業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對於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企業新建或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可使用狀態的,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後,將原來暫估價值調整為實際成本,同時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影響因素
1、固定資產原值,即固定資產的賬面成本。
2、固定資產的淨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並處於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以後的金額。由於在計算折舊時,對固定資產的殘餘價值和清理費用是人為估計的,所以淨殘值的確定有一定的主觀性。
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是指固定資產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4、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長短直接影響各期應計提的折舊額。在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時,主要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該項資產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2)該項資產預計有形損耗,如裝置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築物受到自然侵蝕等;
(3)該項資產預計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出現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變化使產品過時等;
(4)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該項資產使用的限制。
為此,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淨殘值,並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許可權,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作為計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人的固定資產,不應當計提折舊。
2樓:
企業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時,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做出決定。由於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產過程、銷售等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與固定資產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無關,因此,企業不應以包括使用固定資產在內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為基礎進行折舊。
1.年限平均法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浄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原價×(1-預計淨殘值/原價)÷預計使用年限=原價×年折舊率
2.工作量法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淨殘值)÷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x單位工作量折舊額3.雙倍餘額遞減法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淨值×2/預計使用年限最後兩年改為年限平均法計算
【提示】在改為年限平均法之前,計算折舊額時不考慮預計淨殘值的影響。
4.年數總和法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年折舊率
年折舊率用一組遞減分數來表示,將預計使用壽命逐期年數相加作為遞減分數的分母,將逐期年數倒轉順序分別作為各年遞減分數的分子。
3樓:匿名使用者
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
4樓:東奧
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1. 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1-預計淨殘值/原價)÷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年折舊率
2. 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題】甲公司的一臺機器裝置原價為800 000元,預計生產產品產量為4 000 000個,預計淨殘值率為5%,本月生產產品40 000個;假設甲公司沒有對該機器裝置計提減值準備。
要求:計算該臺機器裝置的本月折舊額。
【答案】
單個產品折舊額=800 000×(1-5%)/4 000 000=0.19(元/個)
本月折舊額=40 000×0.19=7 600(元)
3. 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淨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最後兩年改為年限平均法
固定資產淨值=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
【提示】在改為年限平均法之前,計算折舊額時不考慮預計淨殘值的影響。
5樓:匿名使用者
1、年限平均法: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2、工作量法:每一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3、年數總和法:各年固定資產折舊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數/固定資產使用年數的總和;各年固定資產折舊額=固定資產應提折舊額*該年折舊率
4、雙倍餘額遞減法:雙倍直線年折舊率=2*(1/預計使用年限)*100%;固定資產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帳面淨值*雙倍直線年折舊額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都有哪幾種?區別都是什麼?
6樓:demon陌
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有4種,即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餘額遞減法。
1、年限平均法:指將固定資產折舊額按預計使用年限分攤。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相等。公式如下:年折舊率 =(1 - 預計淨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2、工作量法: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淨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年數總和法:將固定資產原值-淨殘值,再乘以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做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年限每年數字之和做分母。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
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n*(n+1)/2
4、雙倍餘額遞減法:不考慮固定資產淨殘值,根據每年初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後的餘額和雙倍的直線折舊率。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7樓:憨牛笨笨
考慮我國實際情況,財政部規定企業可選擇的折舊方法一般有4種,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例1】甲公司有一幢廠房,原價為5000000元,預計可使用20年,預計報廢時的淨殘值率為2%。該廠房的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1-2%)/20=4.9%
月折舊率=4.9%/12=0.41%
月折舊額=5000000×0.41%=20500(元)
本例採用的是年限平均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其特點是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是相等的。
使用年限平均法的優點是:①計算簡單、容易理解;②由於每年的折舊額相同,使企業產品成本穩定並具有較強的可比性。
缺點是:①只著重固定資產使用的長短,忽略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強度及效率;②也沒有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基本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2】某企業的一輛運貨卡車的原價為600000元,預計總行駛里程為500000公里,預計報廢時的淨殘值率為5%,本月行駛4000公里。該輛汽車的月折舊額計算如下:
單位里程折舊額=600000×(1-5%)/500000=1.14(元/公里)
本月折舊額=4000×1.14=4560(元)本例採用工作量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工作量法是指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使用工作量法的優點是:①簡單明瞭、容易計算;②計體的折舊額與固定資產的使用程度想聯絡,既充分考慮了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因素的影響,又符合配比原則;③按照實際使用過程磨損程度計算,能正確反映運輸工具、精密裝置等使用程度,而且把折舊費用與業務成果聯絡起來。
缺點:①即使每年的折舊費用是變動的,工作量法仍然類似於直線法。②工作量法沒能考慮到修理和維修費用的遞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遞減等因素。
③是對固定資產的工作總量難以可靠的估計,也沒有考慮到無形損耗和自然損耗等問題。
3.雙倍餘額遞減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每月月初固定資產賬面淨值×月折舊率
使用雙倍餘額遞減法的優點是:①計算折舊的基數不是固定資產原值而是淨值;②折舊率按同等條件下直線法折舊率的2倍計算;③考慮到了資金的時間價值。
缺點是:①計算年折舊額時都比較繁瑣,費時費力,且容易出錯;②計算公式中當直線法折舊大於雙倍餘額遞減法折舊時,改用直線法本身也不符合加速折舊的原理。
【例3】某企業一項固定資產的原價為1000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按雙倍餘額遞減法計提折舊,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2/5×100%=40%
第1年應提的折舊額=1000000×40%=400000(元)
第2年應提的折舊額=(1000000—400000)×40%=240000(元)
第3年應提的折舊額=(600000—240000)×40%=144000(元)
從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4年、第5年的年折舊額=[(360000-144000)-4000]/2=10600(元)
每年各月折舊額根據年折舊額除以12來計算。
本例採用了雙倍餘額遞減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雙倍餘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採用雙倍餘額遞減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一般應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賬面淨值扣除預計淨殘值後的淨值平均攤銷。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壽命-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1)/2×100%
或者: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月折舊額
使用年數總和法的優點是:①計提折舊的基數不變;考慮了修理和維修費用的遞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遞減等因素;②充分考慮到無形損耗和自然損耗等問題。缺點是:
折舊率逐年降低,計算起來比較麻煩,容易出錯。
擴充套件資料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
使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產預期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也可以用該資產所能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的數量來表示。
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如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還應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關於固定資產折舊,最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按照他提的數字,肯定不是平均年限法了,如果你全部衝回的話不太好處理,我建議你把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未提的部分按照平均年限法重新計算金額計提。假如折舊10年,已經提了三個月,則還有117個月沒有提,金額假如 殘值10 9706 90 8735.4 207 161 113.61 8253.79,每個月提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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