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我覺得意思就是11月1日前入伍的可以按照原來的安置條例執行,我想滿十年的還是可以安置的!
2樓:邊成龍
檔案上規定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廢除了「退役義務兵安置條例」和「退役士官安置暫行辦法」,又說本人自願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規定執行,請解讀一下!今年滿十年的兵退出現役還能否安排工作?
3樓:原雅厹
俺個人的理解是:目前還在部隊沒有退伍的和今年11月1日後退伍的執行新兵役法,說白了就是2023年11月1日以後退伍的義務兵都不給安置了,(本人自願)是指志願軍。
4樓:手機使用者
就是說本規定主要適用於今年以後入伍的人,之前入伍的如本人願意還是可以轉業的
5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以前的城鎮士兵是否是按照以前的兵役法實施。
6樓:手機使用者
我也是這樣想的,不道行不行,正在觀望中,戰友們有什麼新訊息別忘了說一聲
7樓:烏旭
我的情況跟你的一樣,也急需瞭解政策,希望只情的人士,幫助解答。謝謝!
8樓:乘安然
有沒有專業人士出來解答一下啊,萬分感謝!
9樓:金色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傳教育提綱》的通知,民發〔2011〕187號檔案做了法律政策權威解讀:明確了改革前後新老政策銜接的原則。這次改革,確立了「新人新政策、老人可以選擇新政策也可選擇老政策」的法律政策適用原則。
具體分三種情況:一是對 2023年11月1日前退役的士兵,執行改革前的安置政策,即城鄉有別,城鎮籍退役士兵以自謀職業和安排工作相結合的辦法予以安置,農村籍退役士兵回鄉生產生活。二是對2023年11月1日前徵集入伍且2023年11月1日後批准退役的士兵,執行改革後的政策;但本人自願,也可以按照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規定執行,主要是城鎮退役士兵可以選擇自謀職業或者安排工作,具體方式依據改革前各地的具體政策規定執行。
三是對2023年11月1日後批准入伍的士兵,退役時執行改革後的法律政策。這既遵循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也考慮了士兵入伍時國家法律己賦予其相應的安置權利。
2023年10月退伍的士兵是按照原來的退伍士兵安置條例給安置嗎?那麼老政策是怎樣的呢?
10樓:匿名使用者
還會bai
給你安置的。
新的退役士du
兵安置條例明確:zhi本條例施dao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後退出內現役的容士兵,執行本條例,本人自願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新兵役法以前入伍的還可以享受以前的安置政策,有安置卡還可以享受指令性安置待遇。即便你2023年底退伍的也沒事。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湖南農村戶口,於2023年12月1日入伍,2023年12月退伍,至今沒有工作,現在新出的 政策我符合條件不
12樓:今晚不留懸念
這個很簡單不過了,到武裝部一問,該發多少錢,該給什麼待遇不就明瞭了麼。但是政策上的待遇條件總是一年比一年好,你當時的的待遇肯定不如現在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十月份退伍? 我是十二月份
14樓:海之魂
根據你的情況,可以按照2023年11有1日新實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執行,具體情況請諮詢當地的退役安置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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