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我怎麼提車,交通事故如何快速提車?

2021-06-20 01:51:41 字數 3870 閱讀 3758

1樓:梅子不能吃

一般等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了,就可以提車。

如果對方採取保全措施了,應當向對你作出車輛查封處理的法院提交相應保全數額的保證金,才能提車。車輛保全是因為法院將車輛進行了查封,按照法律規定,在對方申請保全後一個月內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保全車輛就會依法解封。同時,該保證金在案件審結或者對方一個月內未起訴的時候將退還。

根據責任比例確定賠償問題,全部損失首先在交強險限額內全部賠償: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2000元人民幣。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200元人民幣。超出交強險範圍部分按照比例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不能以檢驗鑑定以外的理由扣留事故車輛,所以如果事故認定下達,你完全可以到交警隊要求提車。

3樓:

可以選擇向交警隊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或找第三人出具擔保書,提供保證擔保即可申請提車!

4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最近出的交通事故,好像判定完責任,就去交保證金,根據你車子不同的交多少不一樣。然後就能提車了。

交通事故如何快速提車?

5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並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除此之外,交通事故經辦人不得違規扣留車輛。至於申請財產保全一事,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受害方無權在此時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在向法院提起訴訟階段才能申請財產保全。再說:

車輛也許是營運工具,沒有去賺錢怎能賠償?你可以根據以上規定向交警說明。又再說:

你的車輛有「交強險」又有商業險,受害方可以讓交警通知保險公司來承擔賠償,何以扣留你的車?

6樓:子車蘭英孝月

事故發生後立即和對方協商,要是能和解,那簽定和解書後

就可以提車了,要是和解不了的,立即同志交警走正常程式,交警應該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那到認定書後的第3天就可以提車了,這3天是六給對方提出財產保全的時間,3天內要是沒提出財產保全的話,就視為放棄保全的權利,交警就可以放車了。要是對方提出財產保全了,你可以交一定數量的保證金把車提走。車要儘快提走,放在交警那裡是收費的,每天40-60元,這個錢保險是不報銷的。

交通事故後,什麼情況下可以提車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交通事故後,可以提車的情況:

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2、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車輛的提取期限在對方沒有進行財產保全的前提下最長不超過六十日。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警察要扣車的,扣車的目的是進行車輛檢驗,檢驗完畢,如果對方沒有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就可以取回車了。

8樓:法官

1.對方一直不配合,我就無法結案嗎?

不是的,劃分責任不要雙方當事人的配合,交警出了責任認定書後一般會幫你們雙方調解,但沒有裁決你賠償多少錢給對方的權力,他調解不成你們可以到法院解決,由傷者起訴你。你說的結案應該是責任認定,是不用對方配合的。這個時間一般是現場勘查後十日內就要做出。

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我的車子要怎麼才能提得出來

交警出具了責任事故認定書,交警就沒有權力扣留你的車子了,不是你們達成賠償才能放你的車子,出具責任事故認定書後除非傷者向法院起訴訴訟保全由法院才能扣押你的車子。

具體的你可以看一看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六條

另外我想說,該你出的你應該出,都有保險的,如果過份無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絕,比如他說沒治好要住院,如果醫生說也是沒治好,是應該讓人家去住院,如果醫生都說沒這個必要就不用答應他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我們交通法會明顯偏向於非機動車,在弱者的判定上,非機動車駕駛人並非是有理可依,甚至多數時都會對駕駛人惡意天價勒索,不給錢就勁公,動折十幾天的處理程式,多數人都選擇接受這種不平等的交易,所以不是駕駛員不願意通過交警隊處理,而是真的太麻煩,老百姓等不起,但卻可以依靠法規強行牽制機動車駕駛人,而且對於惡意敲詐的定義也如此模糊,即便是掌握了一定的證據,想講理你都沒地方去。我今天也發生了同樣的事情,同樣是破皮,檢查全做完,醫生說沒事,碘伏也給人家買了,軟磨硬泡一上午,後來來一個親戚,好傢伙,不給3000不了事,要不住院,通過交警隊,沒辦法咱經公,後來從交警隊出來才知道事故科半個都是人家村的,扣你十天車給你開事故證明還得排出星期六日排除節假日,人家在醫院住十天,醫藥費你出,就看你給不給人家3000塊,誰不想出錢了事,但我就是覺得這3000出的心裡難受。好吧生活在這個社會這波我放棄**。

10樓:鬱金香

1、交通事故的解決方式有調解和訴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建議傷者一方訴訟解決。

2、事故車輛一般在檢驗鑑定完畢後五日內,公安交管部門應該放車。除非對方提出財產保全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11樓:正氣長春

回答如下:

一、根據你的表述,如果

對方要求你給1200元,說明並不是對方不配合,你可以進一步和對方商量,最好能自己協商解決,然後到交警部門將你的車要回來。

二、如果對方實在不配合,你可以到交警部門,交警部門會組織進行調解,如果對方不配合,不同意調解,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後,你就可以將你的車先開回去,然後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

12樓:匿名使用者

墊付越多,對方越懶得結案

認全責,就可以提出來

13樓:匿名使用者

出了事故責任認定書就能提車了。你主動去認全責不就得了?反正,醫藥費一萬元,傷殘賠償十一萬以內是你全賠,不分責任的,這就是交強險。

14樓:亂世稱霸

像你這樣的人1200都給不起!只要住院最起碼要交3000押金。

交通事故理培,交通事故如何理培

1 有些名目的計算我們不大懂,比如住院伙食補貼 電瓶車及衣物的賠付 精神損失撫慰金 整容費 撞掉門牙兩個 交通費 後續 費請幫忙算下我們在什麼範圍內的要求才算合理的 1 住院伙食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這在人身損害賠償的解釋中有明確規定。2 電瓶車及衣物的賠付 根...

交通事故問題,交通事故問題?

按你描述的意思是,現在交警把你車扣了,對方驗過傷無大礙。現在你需要做的是等交警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定定心心上班。在可能發生傷人的事故中,交警會依法會扣車扣行駛證或駕照的,但是都有法定期限的,你需要做的就是在快到法定期限的時候去趟交警隊詢問下。這裡提一下,如果個別小吏不作為或者刻意刁難你,別慌,記住警號...

交通事故諮詢,交通事故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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