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琪琪位元
1、當伴娘不能超過幾次,當伴娘不能超過三次也就是包含第三次,但是不可以當第四次就行。
2、傳統習俗
為什麼說當伴娘不能超過三次呢,因為當伴娘就等於是把自己的緣份分給別人,所以每當一次伴娘就會減少一次,當然伴娘次數當得越多,緣份就越薄。
3、民間說法
按道理來說,每當一次伴娘就可以感受到喜悅的氣氛,但是你可以發現每一次去當伴娘很多新人的氣氛反而是怪怪的,這是因為在結婚的時候,新人通常都會發生一些爭執,伴娘看著就會有一絲恐懼,所以就害怕結婚。還有就是,當完伴娘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再和新人聯絡的時候,就會聽到新人的抱怨,自然聽到的次數多了,就會越害怕。
4、現實意義
如果伴娘的次數當得太多了,多少都會看到一些不體貼的新郎,所以在這個時候通常都會警惕自己要挑一個好一點的人再嫁,所以到最後就沒有一個滿意的了。
二、伴娘必須是未婚嗎
1、我們在西方的傳統文化中,好多婚禮都是在教堂裡面舉行的。因為教堂這個地方是一個非常神聖,莊嚴而且還純潔的地方。因此這要求就要嚴格神聖了必須裡未婚的男女來當伴郎伴娘。
所以就流傳到了古今,伴郎伴娘都是隻能未婚的說法
2樓:莫陌啃地瓜
看當地風俗習慣吧,我們那是最好是未婚的,但結婚後的也可以
3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地方的習俗都不同的,我們這個地方時要未婚的
伴娘一定要是未婚的嗎,伴娘必須是未婚嗎?
這是必須的,未婚代表純潔,是給婚禮以祝福。伴娘是婚禮中很重要的角色,婚禮都很重視。伴娘必須是未婚嗎?伴娘要未婚。伴娘要未婚這是一種民間流傳下來的風俗,認為已婚的人不能給新婚人當的,因為新的婚人他們圖的是一種吉利和福氣一般伴娘伴郎由新娘新郎的好友來當。也預示著伴娘伴郎會步這一對新人的後塵。另外,在西方...
侵權的一定要是商標所有人嗎
只能說被侵權的一定是商標所有人,侵權的不一定,可能是個人也有可能是公司,維特牛合作的案例很多侵權方都是個人賣家開的網路店鋪,企業侵權的比較少。根據 商標法 第52條的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
初吻一定給自己最愛的人嗎,初吻一定要獻給自己最愛的人嗎?
或許是因為初吻在意識裡很重要 所以才會認為要給自己最愛的人 但說真的 初吻給自己心愛的人 是最幸福的 只要對方在自己心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那麼 就行了 初吻 也可以說 是很重的啦 既然 很珍惜初吻 當然要給你愛的那個人 這樣 才不會後悔曾做出的決定啊 彼此都要真心相愛啊 幸福 初吻給最愛的人無可厚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