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重大疾病。傳染病都不能關押,不光看守所。監獄也不能收,可以先申請取保候審。然後法院宣判有罪。判刑然後申請監外執行或監外就醫。關押屬於違法行為。除非死刑犯
胃癌拘留所收嗎
2樓:滕青楓
法院、檢察院、公安等一些一線執法崗位,對招收的行政事業編制的新人是要求體檢的。
高血壓是不能體檢過關的。
可以在體檢前喝200ml酸醋,這樣檢查的時候血壓就不會高了。
住看守所4個月,期滿發現有胃癌晚期,法院有沒有責任?
3樓:刑事辯護律師胡俊
發現有胃癌晚期不是關押所造成的,法院沒有責任。
4樓:360腫瘤醫院
就你所述簡單情節不能認定監獄有責任,即便是在監獄外的醫院也不一定就能夠查出患者潛在的癌症疾病,但如果監獄隱瞞病情,延誤治,可以追究其責任。不過一定要保留相關憑據。希望可以幫到你!
看守所最長可以羈押多久?
5樓:匿名使用者
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
拘留最長37天;
逮捕後的羈押期限與辦案期限相同,偵查階段最長7個月,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1個半月,一審(法院)兩個半月,二審(法院)兩個半月,退回補充偵查後,偵查機關應當在1個月內補充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改變管轄的案件重新計算辦案(羈押)期限,發現新(漏)罪的案件辦案(羈押)期限重新計算。
總的偵查羈押期限:(從被逮捕之日起到偵查終結)
公安機關對案件提請延長羈押期限時,應當在羈押期限屆滿7日前提出,並書面呈報延長羈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長羈押期限的具體理由,人民檢察院應當在羈押期限屆滿前作出決定。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四類案件:(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以上案件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上述案件,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特別重大複雜案件 因特殊原因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由最高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延期審理。此類案件羈押期限無明確固定期限。
6樓:板弟弟
法律對公安、檢察院、法法三機關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間都有限制。
公安機關決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在7日,異地作案的可以延長30日,所以公安機關拘留期限最長不超過37日,應提請檢察院批捕,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決定是否批准。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應在2個月內偵查終結,不能終結的向上級檢察院申請延長1個月。再複雜的案件經省、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
特殊案件經最高檢察院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延期,沒有期限限制。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的期限是一個月,複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
法院審理一個月結案,複雜的不超過一個半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複雜案件經高階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1個月。
二審期限跟一審規定一樣。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最好想辦法使案件快點進入訴訟階段,一般情況下,只要關在裡頭,手續上就不會有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是可以解決的,,你朋友如果老實交代問題,,就可以很快的真相大白了,是**還是治安拘留〈15天〉如果你朋友不交代清楚的話,那就不一定會在看守所關多久了````
丈夫看守所看管期間,妻子身患絕症丈夫可以暫時出來嗎?
9樓:黑烏鴉
看守所是國家強制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執法機關,其負責羈押的在押人員無故不得外出。
10樓:原田夫
不能出來,只有看最後一眼時可以出來。
11樓:知識控
我只想說這跟性生活有什麼關係
在看守所裡最多可以關押多長時間
12樓:華律網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最多呆多久,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法律規定,理論上,經全國人大批准,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我國目前以來,尚無先例。因此,下面僅以最常見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為例講述,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一般14天,最長37天;《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13樓:匿名使用者
在看守所的羈押時間的話.一般來說從到案後公安部門出具刑事拘留通知後.羈押期限是三十天加上七天逮捕期.
在這段時間內.公安機關在偵查完畢後.會將材料移送至檢察院.
由檢察院批准逮捕.然後公安機關一般在逮捕後兩個月內進行結案.同時將所有材料送到檢察院.
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告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從結案到起訴這個時間大概也是兩個月左右.
提起公訴後.法院受理.並向犯罪嫌疑人送達起訴書.
送達起訴書十天後.將開第一庭審理.如無特殊情況.
將在一個月內開第二庭進行宣判.
總之.具體羈押時間都是可以延長的.在這個期間.除了律師可以單獨會見到犯罪嫌疑人以外.其餘人員一律不得會見.書信往來也受到限制.
14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37天,檢7天,公安60天,檢30+15,(公安30、檢30+15)*2.檢30+15.法院30+15、檢30、法院30+15.大致這樣,還可以更長。
羈押在看守所的人身份證可以使用嗎
15樓:金木南影娛
羈押在看守所的人身份證受委託代為辦理被羈押人員的合法事務時,可以使用其身份證;否則,不能使用。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戶口登記專案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16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受委託代為辦理被羈押人員的合法事務時,可以使用其身份證;否則,不能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三條 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戶口登記專案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17樓:黑烏鴉
看守所屬於國家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執法機關,在押人員身份證可以正常使用,但外人冒用將受法律制裁。
18樓:青衿悠我心
1.羈押在看守所的人身份證是可以使用的
2.看守所屬於國家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執法機關,所以在押人員身份證可以正常使用,但是是不允許外人冒用,這將會將受到法律制裁。
我有胃癌!男朋友因涉嫌販賣毒品拘留!羈押看守所!可以申請見面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對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家人或親戚朋友都不可以探視。
20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患病期間一般是准許保外就醫的。建議積極正規的**。
羈押在看守所的人身份證可以使用嗎
羈押在看守所的人身份證受委託代為辦理被羈押人員的合法事務時,可以使用其身份證 否則,不能使用。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 常住戶口登記專案變更 二 兵役登記 三 婚姻登記 收養登記 四 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
刑事拘留羈押在看守所期間請律師可以嗎
可以請律師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自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權委託律師進行辯護。所以,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委託律師辯護的。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
可以給剛關進看守所的人寫信嗎,可以給看守所裡的人寫信嗎?
寄信給看守所裡的犯人,收信人會收到信件。但是信件會經過看守所檢查,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相關案件內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 起訴 審判的,可以扣留 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看守所送物 會見 通訊 請假須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