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沒錢為啥當初答應給她十五萬??
2樓:滑平安
只要到法院起訴了,就證明你永遠都改變不了欠她錢,你可以和他談判,給他5萬,在法院和解,永遠不欠她錢了,但是,得叫她出手續。
3樓:嗯呵嗯啊
才兩個月,你要知道,她沒找你是還不到時候,不要以為他不要了,
4樓:
為什麼不給呢!沒錢還離婚
我和前妻離婚判決我給前妻30萬,可是我沒錢法院會判我坐牢嗎?
5樓:小曹小蝦
不會坐牢,但是你如果一直拖欠不付的話,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你的固定資產,或者是工資,當然會留基本的生活費讓你過活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刑事案件,不會坐牢,頂多強制執行財產
7樓:手機使用者
會叫你分起一個月一給
我和前妻去年離婚,離婚協議我給她五萬塊錢,但是我現在沒有能力償還,她到法院起訴我了,我有她婚前外遇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不會勝訴,出軌只是違背了道德,沒觸犯法律。而你們的離婚協議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我老公跟他前妻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書上有一款4萬塊的錢給他前妻,現在他前妻起訴他要把那4萬元錢給她,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把錢轉移到你的帳戶或你家裡人的賬戶啊
10樓:魯啊魯啊魯啊
寫的就應該給,誰讓你嫁個二婚的,以後麻煩事更多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辦法,只能按照協議走法律程式,如果男方拒絕給錢,那麼法院會走法律程式凍結男方資金
12樓:風簟
還是給吧!給了錢,得了心安!也不落下口實!
13樓:狂咯魔
給她,講信用比錢重要。
14樓:匿名使用者
該給就得給!咱能不這樣嗎?
老公和前妻離婚,法院判決書上寫要給前妻100萬等一些要求,老公離婚後,與我結婚,並沒有給付前妻所有
15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拒不執行財產分割判決或裁定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男方所欠前妻的債務屬於男方一方的債務,應以男方的個人財產清償,與再婚後的妻子無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6樓:昔惜丶
你現任丈夫的婚前財務、債務,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債務,不需要你們夫妻雙方共同承擔。但是你丈夫這種情況是很有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的,如果執行時涉及你的個人婚前財產,你可以向法院提供證明,法院不會把你也算作執行物件的。
17樓:鄭州李克鈺律師
他前妻可能會強制執行他的,這與你無關。
18樓:_龍五
不差那點錢就給她吧,不然強制執行很丟人的。
請問離婚協議書上協議的男方給女方現金問題,在協議的時間內沒有給女方,是不是可以起訴男方
當然了,不安時間給起訴,而且很有效的,法院肯定判你贏,讓他給現金你的。可以。還可以讓法院強制執行。先申請調解,在訴訟 給大家留點餘地,日後好相見哈。離婚協議書上協議的男方給女方現金問題,男方沒有在協議的時間內給,女方起訴法院了,而且法院已經受理了 會依法判決給付 發生法律效力後強制執行 離婚後,答應...
離婚協議書上面民政局蓋的條形章,離婚協議書上蓋的條形章是藍色還是紅色
一 離婚協議並不是在簽訂後,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之後,把離婚協議備案在民政部門後,才發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即生效時間是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二 離婚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因履行該協議發生糾紛而到法院訴訟的,經法院審理判決的,原離婚協議即失去了效力 離婚協議書上蓋...
能更改離婚協議書撫養權嗎,離婚協議書上的撫養權可以更改嗎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因為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 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