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3條是什麼

2021-05-04 08:24:13 字數 2278 閱讀 9532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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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的解析:

一、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自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基礎上再增加1倍。可見,遲延履行債務利息用於金錢債務的執行,被執行人承擔遲延履行責任的起算時間為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而非法院執行通知書中指定被執行人履行的期間屆滿之日起。

二、如果被執行人在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部分履行了義務,意味著沒有完全依照法律文書履行義務,因此,被執行人還應當承擔遲延履行的責任。但是,對於已經在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的部分,應當排除在責任範圍之外,被執行人無須再承擔遲延履行的責任。

三、追究遲延履行責任的目的在於迫使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律文書,而在當前民間利率大大高於銀行利率的情況下,僅按儲蓄存款利息計付遲延履行債務利息,顯然不利於制約債務人、保護債權人。法律規定加倍支付,可以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國法院網-如何理解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樓:小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3條內容如下: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若執行人未履行,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執行文書包括髮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以及依法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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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訂履歷

1、2023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根據202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3、根據2023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4、根據2023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3條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4樓:翼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

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內容是什麼?

5樓:泡泡糖

《 民事訴 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全體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係。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訴訟。或者說,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得各種關係的總和。

6樓:鎮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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